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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易刚回百乐,去年年末剩下的尾巴和年初新的事务,大大小小琐碎的一大堆,他手下的人还不完备,身边只有赵嘉齐一个人最信得过,卫军调回来之后,也分了个职务,做点小事。
他遵守自己的承诺,每晚都回来,没喝酒就抱抱乐乐,喝了就在一边看看。
我们俩大多时候还是分开睡了,原因是他在一次做恶梦的时候,把我当成了杀死小智的人,差点把我勒死。
小智对他来说很重要,沈易说那是第一个教他开枪的人,他从砚青山拿的那把枪,就是他第一次杀人时用的,那人死的时候,脑浆流了一地,很惨,也很恶心。
我不是没见过脑浆,但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在说切了一个萝卜,看到了萝卜汁的那种表情一样,让我分外恐惧。
沈易在在发邮件,我跟乐乐在榻榻米上很安静的玩儿。过了一会儿他起来倒水,休息的时候,我跟他提起了我工作的事,“你们都这么忙,我在家也挺无聊的,乐乐这么听话,为什么不让我出去找点事儿做?”
“不是不让你去。”他淡淡的,“只能是青玉巷,其他的不行。”
“可我不懂古玩。”
“你不需要懂,你待在那就行了,工资有,不多。”沈易说着看了看我,“觉得屈才?”
“你别埋汰我了。”我拿着小铃铛在乐乐眼前晃,“我只会救人救动物,要么做个护士,要么做个兽医,你让我待一古董堆里,我怕把你瓶子砸了赔不起。”
“说得自己多么高尚似的。”沈易说:“你先暂时在那待着吧,等乐乐断了奶,你再自己选择,这样总满意了。”
他退了一步,我不想跟他吵架,就只能顺着他的台阶下了。
我去了青玉巷,里面那个老人姓钱,我觉得他这个姓真挺适合在这个地方工作。
我开始了九点上班四点下班的生活,可以带着乐乐,也可以带着豆包,它很乖,被沈易训的连大小便都会跟你报告,然后去你指定的地方方便,钱老都夸它聪明。
我的工作就是在青玉巷里守着,看有没有人来卖东西,有的话就让他留一个联系方式,然后把东西各个角度拍几张照片,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人答复。等人走了,就把照片发给沈易,决定要不要收,他眼尖,还有些苛刻,很看重感觉,说收藏古董也要讲缘分。我在那待了四天,有几个人过来,可每一件在他眼里都是次品,连亲自来看看的必要都没有。
元宵那天我接到艾米的电话,她说:“乔姐,我要回老家了。”
她老家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不过说是挺远的一个小县城,他是在那长大的,但连父母都搬了,只剩下她的姥姥在那边。
我问她:“怎么忽然要走?”
“想了很久了,如果程辉不肯放过我,那就只好让我自己成全自己,我想回家照顾姥姥,逃开这里。”她的语气里带着决绝,让我恍若隔世,这个女孩儿性格上并不是很强,她要做一个决定或是选择的时候,会需要很多的时间和勇气,最后还是犹犹豫豫,印象里从未有过如此这般的语气。
我不知道他选择放弃程辉用了多久,决定离开又下了多大的决心,但她既然决定了,那我能做的,就只有祝福。
我听到那边火车的声音,告诉她说:“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还给我打电话,我能帮上忙的话,一定帮。”
艾米像是哭了,哽咽道:“乔姐,谢谢你,在派特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
我为这个女孩儿感到心疼和怜惜,说:“回去好好生活,别再走错路了。”
“我知道,乔姐,我记住了。”她说的很坚定。
我认为她不会再走歧路了,人这一辈子,活来活去能干的也就是那么些事儿,她已经错过一次了,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如果再错,就真的是没人能救得了她。
只是那时的我还不了解程辉,未曾想过有一天我再见到艾米,她会是那般如堕地狱的样子。也未曾想到,这世界上有一种占有和畸爱,是把人生吞活剥,历经抽丝般的痛苦也不肯放过。
艾米上了火车,我赶不及去送她,她说她不会回来了,我连她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元宵节还是热闹的,不过青玉巷里没变,还是那样淡淡的,外面的店铺也是一样,只是多了人卖一碗汤圆儿。
我就是从这里买的手工的,自己拿回家去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