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章 版权已敲定,改稿很纠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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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常征受周从善之邀,赴风华网总部,签署《无限恐怖》实体版权转让相关协议。

常征细细看过了协议,并无什么问题,所以大笔一挥就签字按手印了。

按协议约定,由南港文艺出版社出版《无限恐怖》一套共四册图书,本套图书采用16开胶版纸平装版本,首印版市场零售价格初定82元/套。

每卖出一套《无限恐怖》,出版社会付给风华网和常征12%的分成。风华网和常征对于此12%的销售分成,再进行二次分成,风华网拿三,常征拿七。

如果最终售价定为82块,那么每卖出一套《无限恐怖》,常征理论上可坐收六块八毛八(实际可能会低一些,因为要考虑批发价)。所以他要像郑吒一样,努力的活下去,活的越久赚的越多。

业界行价,出版社给的分成一般在5%-20%不等。5%属于新人宝宝的安家费,20%是大神专有福利。当然,具体能拿多少,需要作者本人或签约网站去跟出版社谈。

对于网络小说来说,加价的筹码,一是作者名气,二是书的质量,三是此书在网上的数据,四是连载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量。在风华网这种全国第一的网站上连载,占有一定优势。

常征能拿12%乘以70%,他也算是满足。毕竟这是苍天归来这个笔名的第一本书。哪怕卖个几千套,也有好几万的收入了,去陈家强的高档自助餐厅可以吃一个月的大餐。而且常征自己估计,肯定不止卖几千套吧?

古龙的第一本书《苍穹神剑》,版税收入只够他交半年的房租。不过古大侠自己说这书是本破书,写着玩的……这本书的收入让他不是很满意,他年轻时因生活拮据靠写书赚钱谋生,却经常把自己作品的版权,以很低的价格甚至免费转让给看得顺眼的书商。他是最像楚留香的人。

金大侠第一本书《书剑恩仇录》的版权不知卖了多少钱,他有自己的报社和出版社。不过1975年《书剑恩仇录》才出首印版,此时据《书剑恩仇录》完本已有二十年,金大侠此时亦已封笔。

所以常征比较满足,第一本书写了四个月,就能卖个不错的价钱,凭什么不满足呢?

当然,还有种转让形式,就是买断。出版社一次性按千字多少元,付给风华网和常征一笔钱,独家买断《无限恐怖》的出版权。以后这书卖的好与差,都不关常征什么事了。

缺钱花的话,可以选择买断,立马拿笔钱解决生活问题。不是太缺钱的作者,一般都选择分成。因为物价会持续上涨。五年、八年、十几年后,第二版、第三版、第N版的零售价肯定不止82元。所以对拿了分成的作者来说,活的越久赚的越多,实体书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总量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加。

“完本才是王道,一本神书养活一辈子哦。我当年怎么那么傻?有本书写了快一百万字也太监,哎。好歹弄个结局,草草完本也好。指不定哪个书商瞎了眼看上我的书了呢?看上了我再大改不就行了吗。没有谁会去出版一本太监的书。”

常征离开了风华网总部,感慨着年轻时的**岁月。他最**的一件事,是第二本书,那年他19岁。此书写了五十万字,五万字时就已经签约,他没写大纲,开书时全靠一时灵感,灵感用尽,也就写不下去了。只得进宫,他的进宫宣言是:“男主一觉醒来,发现竟是南柯一梦,于是便砍柴去了。全书完。”

南柯一梦后,他被读者喷的像坨翔一样。饶是他也算心智坚强,居然用同一笔名继续开了第三本书,一个礼拜后继续自己的写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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