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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爷,你们里面请。”小二笑嘻嘻的领路,晓机给他的碎银还是有些多的,其中他可以私藏一点下来,自然开心的感恩戴德。
到了里面坐下,小二离开,周凌云这才问道:“刚才那人说的烧刀子什么的都是何用?”
“那是酒的名字。这个你不必多问,以后自然有机会尝试。”晓机将桌子上面的碗筷分给了两人。
不多时小二便端来了几个小菜还有三杯清水。
周凌云唱了一口水,当下觉得新奇,便一口喝掉又要了一杯。
“师傅这就是水啊,的确比我沙漠里面和血汁好喝多了。主要是没有血腥味。”周凌云咂咂嘴,十分感叹。
这话说的大声了,周围的食客纷纷怪物一样看着周凌云。毕竟这是一群普通人,听到有人拿着血汁和水作比较,自然不免有些惊骇。
晓运自然注意到了周围人的脸色,立马打了周凌云的背后,训斥道:“叫你平常看些奇怪的书,如今竟然还说起胡话了。”
周围的人听闻自然轻松的吁了一口气,看来是个顽劣孩童的胡言乱语罢了。
周凌云觉得自己没说错啊,委屈的夹着菜吃了起来。刚一入口不免觉得更是比他在沙漠里面异兽美味多了。刚才说出来想来晓运刚才的训诫便停在了嘴边。
晓机笑笑,自然明白周凌云的想法,说道:“这些东西或许没有你在沙漠里面吃的异兽高级但都是经过人工加工,辅以作料料理而成的。自然美味。”当然,这话说的极为轻声,只有他们几人听到。
三人边吃边说,那边小二过来递了两个门牌钥匙,说是安排好房间了。晓机接过,晚上让周凌云和他睡一块,晓运单独一间。
三人正在不急不慢的吃着,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喊道:“那个家伙又来了!大家伙快出来看热闹了!”
正在吃饭的客人顿时哄然大笑,一个个急忙扔下手中的食物向着门外冲去。
晓运手疾眼快,拦下了一个食客,问道:“敢问先生发生了何事?如今大家竟然连饭菜都不吃了?”
那人想了想,没有说话。
晓运自然递过去两个碎银,那人这才坐下来,徐徐道来。
原来这青山镇最近三年的时间内出了一个名人。
这个人有着不输于轩辕梦的容貌,有着一个十分令人惊愕的名字。
最为重要的,这个同样倾国倾城的人,是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做霸王。
三个月前,他横空出世,每两个月就到轩辕家门前摆阵挑战轩辕家的人。
输了,他自然走,但是两个月后会再度归来,本事也更加的厉害。赢了他要赢取轩辕梦。
西北佳人顷刻之间成了他的赌约。
霸王,一身赤红锦瑟长袍,袖口挽着两朵洁白的花朵,背后背着一把古怪的紫底双弦琴。一头白色的长发在后面用蓝色的绸布扎了一个结,显得分外宁静。频频一笑之间,朱唇轻启,露出皓齿。似乎是标志一般,他的嘴角一直挂着一抹邪笑。如同星月般眼睛似乎随时可以将人看透,点点眸光如同活了一般,看的人如痴如醉。一张洁白无瑕的脸蛋更是引得女人都妒忌万分。
他有着天生张狂的名字,生的如同一块明玉。
霸王,是他的名字,一个张狂到极限同样美到极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