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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过得飞快,转眼又是周末。
早早的吃过了美味的早餐。
尉迟琛与一诺便回房换上了一身帅气的迷彩服。
董晓雅学服装设计的时候,老师曾经讲过,迷彩永远能触及到男装的灵魂的主题。
百分之八十的男人的衣柜里总有一件迷彩服。穿上迷彩服的男人有一种男人独有的刚毅魅力以及硬朗的英雄气质。
而,此时尉迟琛与一诺一大一小,一身迷彩服,牵着手从楼梯上走下来,帅气的如同在拍摄画报。
这两个男人一个是自己的男人,一个是自己的儿子,帅的真的是一塌糊涂。
“哇!爹地、一诺,好帅。”千金也也毫不吝啬的赞美出声。
董晓雅更是用行动证明了,她对这大小两只的欣赏,摸出手机赶紧拍照留念。
内心无比的兴奋和激动,这可是尉迟琛和一诺第一次单独行动。
拍完照,看着他们干净的俊脸,忽然想到什么,“等一会儿。”
然后快速上楼上画室,找了水粉盘。
“来来来,上点妆。”
董晓雅三个手指上涂抹上红绿蓝三色,拉下尉迟琛的脖子,直接在他的右脸上涂抹了三道。
千金也有样学样,在一诺的脸上也涂抹了三道。
尉迟琛和董一诺看着彼此的妆容面面相觑,四目相对,计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