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菱刈隆新京换将—01(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第六十一章 菱刈隆新京换将 贼西尾奉天变招01

新京,关东军司令部。

菱刈隆自1933年8月第二次入主关东军司令部以来,一直雄心勃勃、踌躇满志,他满以为凭着自已多年的经验和能力,会在短时间内消灭满洲的红军游击队,从而实现他“戡乱”的目标,可是几个月下来,他几乎动用了满洲境内除驻防热河的关东军以外的所有兵力,但还是没有消灭红军,反而使满洲的抗日烽火愈烧愈旺,这让素有“军中之魁”的他感到无地自容。

菱刈隆坐在办公室里,苦苦地思索着。他搞不明白的是,无论从数量、装备及军事作战素养上都无法同大日本皇军相比的红军游击队,为什么消灭不了?是关东军的战斗力不行,还是满洲军不配合所至,抑或是红军游击队太过强大?

“八嘎!这些统统的不是!”菱刈隆似乎有了自已的初步判断,“这都就是小矶国昭这个蠢货,擅自妄断、自作聪明所至!”他暗自道:换人,换人,一定要换人!”

“可是换掉小矶国昭,那又有谁可以接替他呢?”菱刈隆思来想去,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对,就是他了!”菱刈隆很急迫地拨通了时任关东军副参长冈村宁次的电话:“喂,冈村君吗?你放下手头的事情,马上到我这里来一趟!”

在菱刈隆心里,冈村宁次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知道,冈村宁次1884年5月,出生在日本东京四名坂町街区的一个没落武士家庭。由于日本孕妇在胎儿隆起后有束腰的习惯,加之不足月份,所以他出生时很瘦弱。他的父母冈村宁永夫妇此前生过一个儿子,却夭折了,他们担心这个孩子仍然活不下来。在给这个孩子起名时,宁永取自己名字里的“宁”字,再加一个表示顺序的“次”字,就是冈村宁次。

冈村宁次4岁开始,宁永夫妇就教他认一些简单的汉字,并规定他每日作息时间和识字进度。1890年3月,冈村宁次入坂町小学,开始了长达8年的小学时代。1897年,13岁的冈村宁次小学毕业,考进了著名的东京专门学校(1902年更名为早稻田大学)的附设中学部。由于该校当时的收费较高,所以冈村宁次仅仅在此读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后转入东京陆军幼年学校。1898年9月,冈村宁次身穿草绿色军装参加了入学典礼,从此迈出了他军人生涯的第一步。

1904年,冈村宁次以优异的成绩从陆士毕业。同年2月,日俄战争爆发。被分配到麻布步兵第一联队担任补充部队小队副的冈村宁次,怀着为天皇建功立勋的迫切心情,恨不得马上驰骋疆场。在冈村宁次的一再请战下,上司终于批准了他的请求,并于翌年4月将冈村宁次从补充部队转到步兵第四十九联队,作为新编第十三师团的一个小队长参加库页岛战役。

在菱刈隆的印象中,冈村宁次不仅对天皇忠心耿耿,而且有着丰富的谍报经验。他记得,冈村在谍报武官任上,曾干得风风火火,颇有“实绩”,在上海纺织工人罢工,日本厂家枪杀顾正红事件发生后,他巧妙的利用英帝国主义分子打头阵,制造“五卅惨案“和“沙基惨案”,使中国民众的反帝矛头一下子集中到了英国人身上。

1932年,为了转移“九一八”事变后国际社会对东北的关注,冈村宁次派遣他的得力助手田中隆吉和川岛芳子,挑起了“一二八”事变,致使日军有理由出兵中国上海。正因为这件事,熟悉上海情况的冈村宁次,于2月26日被大本营任命为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同年4月,他转任为临时军事调查委员长,同时晋升为陆军少将,时年仅48岁。5月5日,中日双方经过谈判达成停战协定。尽管日军取得了在上海的种种特权,但冈村宁次还是对协定的内容并不完全满意,认为对中国“让步”太多。

1932年8月19日,冈村宁次有了新的“用武之地”,他奉命转赴东北,出任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来关东军就任后,面临所谓“匪患猖獗”的困难局面,因而将“治安”问题列为首要任务。为此,冈村宁次先给军部打报告,要求增派援军,然后通过“满洲国”政权加强所谓“法制”建设和地方武装建设,收买土匪、招募伪军,建立所谓“谋略部队”为日军作炮灰。

让菱刈隆感到最欣赏的是,冈村宁次具有超前的战略思维。1932年下半年,由冈村宁次等人参与炮制的《治安警察法》、《暂行惩治叛徒法》和《暂行惩治盗匪法》相继颁布,同时在冈村宁次制定的“步步为营,重点突破”的作战方针指导下,关东军5万人马分地域逐次展开,向义勇军发动了规模空前的大扫荡。正是这次扫荡,使东三省的各部义勇军陷入绝境,除少数坚持斗争外,绝大部分被剿垮,取得了“勘乱的重大胜利”。

菱刈隆心想,如果由冈村宁次接替小矶国昭出任关东军参谋长,那剿灭红军游击队的事就不成问题了,自已也就不需要如此费神了……菱刈隆正想着,忽然门外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

“报告!”

“进来!”

菱刈隆见冈村宁次进来,起身迎了上去,微笑着说道:“冈村君,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赶来了,真是雷历风行呀!”

“司令官阁下,您召见我,在下怎敢怠慢!”冈村宁次谦卑地说道。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