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活该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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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去和白氏说时,白氏笑着说正巧徐宛雁也要出门上街,你们就一块搭个伴。

徐宛雁也在,两人当然都不能拒绝。

她们同乘一辆马车,往江都最繁华的街道东街而去。

她先陪徐宛雁去了成衣铺子选了新衣,两人都在点心坊挑了些菊花酥和粉糕之类,最后才到了街最里面的香料铺子。

这豆蔻分为好几种,红豆蔻和肉豆蔻香气浅淡,最大功用解腥除腻,而白豆蔻味道古怪,制香多用气味芳香的草豆蔻,而草豆蔻是价钱最贵的,所以商家常常以其它的品种混淆视听冒充,外行很容易被忽弄,而紫苏就好挑多了,颜色越紫就越是上等。

她选完香料出了铺子上车,马车往回返行。

她俩这次出来为了方便,都没有带丫头,马车里只有她俩相对无言。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任桃华和徐宛雁俩人都觉察出了蹊跷。

徐宛雁掀起了车帘,两人都是大吃一惊,两旁不断后退的是草木田野,远眺是连绵起伏峰峦

叠嶂的群峰,后面哪里还有江都城的半点影子?

“停车。”徐宛雁大叫。

这一嗓子喊出来,马车不但没停住,反而加快了速度,似离弦了的箭矢,疾射而出。

她们俩在车里被颠得屁股生疼,头昏眼花。

两人无奈商量了跳车,但徐宛雁一脸犹豫迟迟不动,任桃华后来狠了狠心,一脚把徐宛雁踢了下去,自已也跳了车。

她从地上爬起来,在草丛里寻到了跌得惊魂未定又羞又恼的徐宛雁,徐宛雁甩开她的手,自已站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前走。

两人慌不择路,不辨方向地逃着,触目所及全是荒田野径,人烟全无,心里越来越乱,汗湿衣襟,却也不敢停下来。

这时却见前方的路上走过来一个少年,那少年大约只有十七八岁,一身的灰衣,生得眉清目秀,一双桃花眼格外出挑,背着包袱,步子不徐不疾的赶着路。

在这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突然看到了一个人类,两人喜出望外,如同抓住了最后一颗救命稻草,

”公子,救命。“

那少年打量了她们一会儿,也没问原因就笑了笑,“跟我走吧。”

当徐宛雁和任桃华两人跟着那少年转了个弯走到马车前,看着那辆眼熟得要命的马车,才知道这分明就是羊入虎口。

她俩转身要跑,却被那少年拦住,一人给结结实实扇了两巴掌,轻巧的扔回马车上。

徐宛雁和任桃华面面相觑,只见对方鼻青脸肿嘴角流血,都暗暗心惊。

任桃华轻咳了声,说道,“你说这孩子怎么这样狠?”

徐宛雁忍耐着没说话,你比他大吗,还叫人家孩子,简直是不知所谓。

那少年领着她们晓行夜宿,就算晚上正好到了城池也不停留,都是野宿到荒野,有很多次俩人都动了逃跑的心思,可是付诸行动了两次,都被那少年很快抓回,抓回就要挨些打,那少年可一点也没顾及到她们是弱质纤纤的女子,下手一点也没留情,领略了那少年的狠辣,她们就几乎绝了跑的心思。

他们从渡口乘船过了长江,这天又宿到了荒野。

天气炎热,晚上也并不冷,可是野外的蚊虫却教人苦不堪言,那少年恍似不觉,任桃华也可以忍受,只是那从未吃过苦的徐宛雁就叫苦连天了。

任桃华想起来有一种药草似乎是可以治蚊虫叮咬的骚痒,以前徐知诰曾给她涂过,看了看那少年,那少年正闭目靠在树上假寐,她也不敢侥幸,这人睡觉简直比不睡觉都警惕。

“我去采一种草药,不会远走。”

那少年冷冷的动静响起,“不要走出我的视线。”

她很快就找到了那种药草,挤出了汁给徐宛雁的手脚涂上去,突听徐宛雁问了句,你说怎么没有追兵?

任桃华这两天也在心里嘀咕着这事儿,一个齐国公的金枝玉叶和吴国摄政的媳妇丢了,万万不该这般平静的,按理说江都早该派救兵了,可现在却是一路追兵也是没有,这太奇怪了。

“我们的目标是狼山,你们的人都往西北去了。”少年的声音突然冒出来给了她们答案。

原来如此,人都去了反方向,不知这少年是如何故布疑阵的。

她们虽是生活在后宅的女子,但现在对于狼山可是如雷贯耳的,狼山边上的长江,吴国与吴越国刀兵相接的战场,前不久吴越师刚刚在那里大败吴师。

尔后,吴国调集了大批的军马,都是驻扎在狼山的。

那少年的目标是两国交兵的战场。

“你抓我们去那儿做什么?”任桃华终于问出口。

良久也没有动静,久到她们以为少年根本不会理会这个问题的时侯,那少年吐出了两字“报仇。”

任桃华看着那少年的淬着毒意的桃花眼,突然间福至心灵,想起芷花的话,她猜到了面前这个少年的身份。

“你恩将仇报。”

那少年看向任桃华,冷笑,“徐夫人,我这条贱命可以不要,可你以为你那点小恩小惠能抵消得了我的血海深仇吗?”

这一句话便直承了身份。

“你是裴……”

那少年直截了当的道,“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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