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我的主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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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月到了花二叔家,发现花老太也在。

据正杰所说,昨天还幸亏有花老太在地上耍泼,要不然,他的大侄子,有可能真被亲家他们抢走了。

容月心道,原来耍泼也有耍泼的好处啊,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

有的时候,你真不能是有理说得通的。

毕竟,倘若昨天真让正一家的把孩子带走,先不说花家颜面的事儿,光是能不能让他们复合,还是个问题。

这年头,有太多见不得别人夫妻和和睦睦的人了。

或者有些人觉得,能从中获利啥的。

更何况,孩子在人家手里,指不定人家挟天子以令诸侯呢。

所以,昨天晚上的情况是,正一家的带着儿子,还有娘,钱氏和花老太一起住在正一家里。

至于许氏,则到了正栋家窝了一晚。

据说,今天谈判还会继续,主要是昨天人家提出的要求是真的极为苛刻。

许氏和容月说,这要求,倘若没有钱氏的那单官司,都比较难,要达成,估计还要向容月家借借银子。

更何况是现在了。

现在二房的家底基本是掏空了,每个月还在还容月家银子的。

你说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完成人家的要求。

“娘,他们啥要求?”

像正一有了外遇,无外乎是让正一断了和外面女人的联系,然后好好修身养性吧?

然后把所有赚的银子上缴,写下保证书啥的。

好像现代的很多女人都是如此的,倘若没有孩子,自然是离婚,不过,有孩子,得为孩子着想不是?

可古代,又有点不一样。

这年头,纳妾是合法的。

当然了,和正一胡搞的那位,是有夫之妇,所以,不可能纳妾啥的。

所以,昨天花家是给了人家一点银子给打发了。

当然了,许氏也很聪明,让人家立下了字据,让人家保证以后绝对不来搞事。

许氏虽然憨厚老实,不过,并不代表她不懂一些世情。

有些没用的男人,就是靠媳妇的皮肉生意过活的。

正一那是没社会经验,上了人家的当,现在,人家闹上来了,她自然是要帮着灭了后患的。

那户人家还容易搞定些,可正一媳妇的娘家,人家提的要求还真是有点过份。

第一,要正一也在县城买套宅子,而且也要和容月家差不多的地段,有点靠近城南这边。

第二,允许丈母娘和老丈人一年去住三个月。

这点,据说是人家几个舅子提出的。

毕竟,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没理由只叫三个儿子养,女儿女婿啥也不管不是?

倘若儿子条件好,女儿女婿条件差,或者四家人等同条件,那也就算了。

可是,现在明显是正一家的条件比人家儿子的条件要好太多了。

你说咱养个女儿也不容易,让你们也养几个月,很合理不是?

这倘若是放在现代吧,容月还真觉得挺合理的,责任与义务共享,不过,古代好像没那个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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