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学习历史——中国宪政史(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近现代史上,中国一直处于落后、学习、摸索时期。从天朝大国的美梦破灭,到有识之人开始看到西方的先进技术与体制,再到向西方学习,过程极为痛苦。其间有几件重要的事情与宪政有关:

1、鸦片战争前后(1840年前后),终于有人意识到世界之大,林则徐办《四洲志》,被称为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人;一时间如魏源(海国图志)、徐继畲(瀛环志略)、姚莹等开始看到西方先进科技的人;

但这个阶段只是处于要求学习西方的“军事先进技术”(所谓“师夷长技以治夷”);

2、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1860年)(包括对太平天国作战),出现了一批身体力行、率先使用西方洋抢洋炮武装自己的人。如曾国藩(湘军)、李鸿章(淮军);

3、洋务运动(1860-1895):是清政府的学习行为;

1861年辛酉政变,慈禧开始“垂帘”,与奕诉等满清有识之士,开始重用汉人知识分子(在此之前汉人一般不被用为高官,特别是军事高官,所以慈禧上台有其顺应时代朝流政治清明的一面);

这个阶段:最初只是要求“强兵”——办兵工厂和学习西方“练兵”方式;后来又有了“求富”诉求,开始兴办民用工业;这个运动的代表思想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但甲午战争令“洋务运动”富国强兵之梦当头一棒。

4、维新派(其形成以1895年公车上书为标志):真正的民主政治诉求开始,即“立宪”,要求改变政体,从维新派开始。

维新派思想第一次提出学习西方政体,搞“君主立宪”。(中国人能看到这一点是因血的教训,即1895中日甲午战争,它打醒了中国人只是搞“洋务”是行不通的,救不了中国。连一个小日本也能打败中国。天朝上国之梦彻底破灭。)

然而,1898年维新变法的失败,又给了觉醒的人当头一棒。不仅清政府顽固派不准,而且人们根本也不理解。(戊戌六君子的血,还可以被用来做“血馒头”)

5、革命派(早期):革命派可以说自从满清入关以来,便有诸多帮会暗中反清,最著名的当数天地会。要求赶走满清,恢复汉人统治。然而满清长时期的统治,已使大多数人奴化。革命只是暗流。有些觉醒的知识分子(认识到西方政体先进)同时也加入帮会,或者积极与帮会合作,共同寻求推翻满清统治的道路。

如孙中山曾是“洪棍”(洪帮大佬),陈其美是青帮头目,包括蒋介石早期也曾加入青帮;(大家要注意的是:帮会不是一般宣传中的那种流氓团体,或者后来的黑社会。而是民间的一些反清组织或者在当时有反清意向的一些团体。)

但革命派成为主流,是在清政府的“立宪”失败之后!

6、清政府的“立宪”(1905-1911):

慈禧的思想很奇怪(然而深层次的想一想也不足为怪,中国人历来不缺少这种迷信思想,自古至今根深蒂固)。她即有“洋务”思想(当然可能是她政变的手段),也有愚昧的迷信思想(相信义和拳的刀枪不入可以对付洋抢洋炮,从而向全世界宣战,这在中国史上乃至世界史上也是第一奇人)。

1898慈禧发动“戊戌政变”,但立宪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1900年八国联军入京,彻底摧毁了清政府的迷信守旧思想。而1904-06年日俄在东北大战,革命派呼声更是高涨。

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结论是:只有“立宪”才能保全“皇位”,慈禧下定决心进行“立宪”。(据说五大臣考察的“报告”乃是请梁启超起草。)

1907-08年,清政府谕令各地开设“谘议局、资政院”;1908年9月正式颁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

当时大家以为看到了“立宪”的希望,各界层知识分子,知识名流纷纷积极参与。

然而满清政府必经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压制汉人乃是“族训”,不敢放手启用汉人、想一直凌驾于汉人之人。慈禧于1908年11月去逝后,满清政府在各地方谘议局的敦促下,终于答应提前召开国会(1913年,原计划1917),并于1911年5月颁布“内阁”官制,进行改革。然而,内阁诸人不过是满族亲贵而矣,被称为“皇族内阁”。

所以清政府的“立宪”国会还没召开,已令天下人义愤,连许多维新派成员也开始转向革命。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梁启超。

7、革命的胜利: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各省纷纷响应。一般认为革命胜利是孙中山领导的。实则起义只是受革命派思想影响,真正直接参与者却是“新军”(清政府学习德国军制,拥有当时的现代化武器装备的‘新军’,与“八旗军”及“练军”相对而言。),其中“帮会”成员起了主导作用。

孙中山因革命思想的威信而被推举为“大总统”,并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可谓中国民主宪政基础)

8、袁世凯的“宪政”:袁世凯逼清帝退位,南北议合,终于使革命成功(当时武昌革命力量薄弱,且内外交困无财政支持。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若为清政府攻打武昌,并不难。因而革命最终胜利,袁世凯功不可没。)当时可谓举国欢呼,对袁世凯的“赞誉”极高,甚至认为他是“民族”英雄,终于推翻了满清的统治。

南北议和,革命成功后,各界层开始积极推行宪政。

大多革命派在宋教仁的积极推动下,组成“国民党”(虽然推举孙中山为理事长,但主要理事为黄兴、宋教仁等人。)也有其他许多党派,如章太炎的统一党,汤化成等人发起“民主党”,以及“共和党”,后来合并成“进步党”。

“宪政”的主要形式:第一是组织“国会”,第二是由国会“立法”。

1912年12月开始在全国进行第一次国会选举;1913年4月召开第一届国会(被称为“民元国会”),国民党获得392席(共862席),成为第一大党。并产生《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