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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马利亚在教学楼一楼的初中部分开后,周恒走进了高一一班所在的三楼。
和一般走读生相比,住校生进教室的时间相对来说要早一点,毕竟老师是不会允许住校生睡懒觉的。
不一会儿,其他住校生也都相继进了教室。
周恒正在认真看书,忽然觉察到有人站在他身边,正好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他抬起头一看,却发现站在身旁的不止一人,而是整整七人!
“看我干嘛?有事?”周恒眼睛一扫,不解地问道。
这七人都是和李鑫语一个宿舍的,也是周恒最为熟悉的几人。
绰号“佛爷”,真名韦吉祥的男生打破了沉默,“听李鑫语说你和他昨晚去包夜了?真不够意思,咋不叫上我们?”
周恒一愣,心道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不过包夜这种事当然是人越少越好,一大帮子人前呼后拥的从学校里翻门出去,怎么想都觉得有点怪异。
“也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去,要是你们也想去,今晚让李鑫语带你们去就是了。地方不算不远,出了大门十分钟就到了。”周恒摊开双手,认真解释着说道。
不过他仔细一想,觉得挺有意思,前世的他第一次包夜就是被韦吉祥带去的,重生后却颠倒了一下。
韦吉祥点头一笑,随即问道:“你不去吗?”
“呵呵。”周恒笑得很淫荡,“你去问问李鑫语,看看他愿不愿意让我去。”
“李鑫语说你星际打得特别好,他和老板两个人都打不过你一个,真的假的?”一旁的另一名男生——被周恒戏称为【新洲第一闷骚男】的甄氏越开口说道。
说起甄氏越,在【新洲中学】也算是赫赫有名,和班上的袁路平并称为新洲的两大帅哥,但两人风格截然不同。
袁路平属于典型的阳光帅哥,足球篮球样样精通,是个性格开朗的少年。
而甄氏越性格略显沉闷,和陌生人说话的时候就像个小姑娘一样腼腆。
几年后,甄氏越去了北京,没想到竟被一位香港的资深艺人看中,引他进去了娱乐圈打拼发展,虽说没有大红大紫,但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腕儿。
但说起真正的长相,恐怕还是甄氏越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不然也不会被香港那边的人看中。
望着这个浓眉大眼、五官如同雕刻出来般的帅哥,周恒只是呵呵笑着摇了摇头,却不多做解释。
几年后,同样在北京的周恒曾和甄氏越鬼混过一段时间,也算是见识过了娱乐圈的肮脏与不堪入目,对甄氏越从没有沉迷在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这一点上,他还是很佩服的。
此时的甄氏越和周恒还不是很熟悉,倒也不好意思继续追问他,反而是其他几人缠着周恒,要他晚上也一起去包夜。
周恒实在不想去浪费时间,何况这几人中有三人都是烟鬼,晚上一根接一根抽个不停,又待在一间不透风的小屋子里,共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如此场景,只是想想都觉得可怕!
好在周恒也不是没有合适的理由和借口,他耸耸肩,说道:“这附近就一家电脑房,里面也只有五台电脑,你们八个人都不够分,更别说加上我了。”
几人一想也对,便不再强求周恒也跟着去了。
周恒打发走了这几人,还没等他抓起书,又有一人教室外冲了进来,直奔他这里而来。
周恒心有所感,顺着来人的方向一看,意外的发现那人竟是张轩!
看到张轩风风火火的向他跑来,周恒不禁一愣,这个时候他俩应该还不认识吧?
“你好!你叫周恒吧,我叫张轩,先认识一下。”张轩一副自来熟的架势,主动抓起周恒的手晃了两下,又接着说道:“你是不是篮球打得特别好?”
“还……凑合吧。”周恒略微犹豫了一下,暗道这狗日的莫非是想找他去打球?
但再一想又觉得不对,据他所知,张轩只喜欢踢足球,对篮球没什么兴趣。
“这个礼拜六有场比赛,就在广场体育馆里面,打三人制半场球,你有没有兴趣?”张轩开门见山的说出了来意。
“我倒是有兴趣,问题是和谁打?你也去吗?”周恒更感困惑了,心说这厮是不是转性了?
“我不会打,我一个朋友组了个队,现在缺人手,主要是打球好的人不多,像你这样的高手可不好找。”张轩大大咧咧的拍着周恒的肩膀,“你放心,肯定不让你白打球,赢一场一百块,打十场!”
尼玛!要不要这么坑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