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走红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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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神仙姐姐……”

原本还沉醉在林晓晓魅力当中的莫炎被粉丝们的尖叫给拉了回来,那个脸色瞬间黑得向锅底靠近。他阴沉着脸快速地迈步离开。

“哦,我的天啊,正向我们走来的是超高人气的林晓晓。”这话说得女主持人都激动得不得了。

“哈哈,很少看到我们的小余这么兴奋,看来你也很喜欢晓晓。”男主持人笑道。

“那当然。”女主持兴奋地看着林晓晓走到她的身边。

“哈哈,晓晓你可真受欢迎,瞧瞧粉丝们可热情了。”女主持人笑道。

“哪里,只是粉丝们给面子罢了。”林晓晓微笑道。

女主持近看才发现林晓晓居然只是化了一个很淡淡的妆,几乎和没化没有什么差别,忍不住在心中震惊。天啊,纯天然的美女。在心中羡慕不已。

“晓晓的才华很让人佩服,第一张专辑就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你可是我们小余的偶像呢!”男主持人看来看女主持人,然后对着林晓晓笑着说道。

“哎呀讨厌。”女主持装作娇羞,拍了男主持一下,就好像被人拆穿了自己的暗恋之人一样,羞涩地对林晓晓说道:“晓晓,等一下记得给我签个名啊!”

“当然没问题。”林晓晓心里知道这是主持人与嘉宾们间的互动。

“说起来,晓晓还是很少出现在大众面前,不过每一次出现都会引起轰动。这次晓晓可是得到了不少奖项的提名,希望今晚晓晓满载而归,在这里先恭祝一下晓晓。”男主持人带头鼓起了掌。

外围的粉丝们也欢呼起来。

“谢谢。”林晓晓保持着完美的笑容,然后签下自己的名字后,优雅地转身离开。

看到因为林晓晓的出现而引起的轰动,后台的明星歌手们都忍不住感叹。这人气还真是高啊!

“这就是那个出道没多久的小女孩?”早到的赵天王,看着签完名字,正向这边走来的林晓晓,问身边的经纪人。

经纪人看了一眼,然后口气略低佩服说道:“是啊,就是她。很有才华的一个年轻人。”

赵天王原名赵华,是华国的四大天王之一,一出道就以感动人心的歌声和硬朗的外表赢得很多粉丝的喜爱,直到出道第四年,出了第一张钻石专辑,才晋升到了一线歌手当中,并与其他三位一线歌手并称四天天王。

原本以他的成就,已经让人很惊叹了,毕竟从刚出道到一线歌手,也只不过是用了短短四年的时间。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未能够踏进一线歌手的行列。

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比他更加变态,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踏入了一线的层面。而且这人还是一个年纪轻轻,刚刚上大学的小女孩。所有的歌曲都是她自己作词作曲,最变态的是她居然还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华国风歌曲。她所表现出的才华让无数的歌手惊叹。更重要的是,拥有这么多才华的她还是个顶尖的有气质的美女,这简直就是无数人心中膜拜的女神级别的存在。

刚开始,就连他都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存在。可是事实就是摆在眼前。

“你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经纪人有些迟疑,又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如果是换做平时,他当然不会这么问。因为那答案是肯定。虽然林晓晓已经踏入了这个层级,但是赵华毕竟是成名已久的天王,根基要比林晓晓深,资格也比林晓晓要老,要打招呼也应该是林晓晓主动才对。

但是现在情况紧急,他们有求于人,这些东西也没有必要太在意了。

没错,他们有求于林晓晓。因为今天颁奖典礼的开场曲将会由赵华来演唱。但是临到昨天,他才得到这个消息。因为原本预定的人是另外一位天王,但是那位天王赶不及回来,所以才让他来救场。

人家开办方亲自开口了,他也不好拒接。但是最近他新出的歌曲都是比较抒情的,用来做结尾时演唱还可以,但是作为开场时演唱就不行了。开唱的歌曲比较要热情四射才能够调动情绪,抒情的歌曲只会舒缓所有的情绪。

他也有比较活力的歌曲,但是那都是去年的歌曲,属于老歌了,不适合现在的这个唱歌唱。所以赵华就犯难了,这临时临急的,去哪找这么一首合适的歌曲?

临时创作?他也让跟他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作曲作词人创作了几首歌曲,没有一首令他满意的。其实他也知道,创作这东西不是说要有就有的,必须要有灵感。要不然,一年也就不会只有那么几首好的歌曲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这时间不等人啊!眼看着就到第二天了,这开场所唱的歌曲他还没有决定下来,举办方也急了。所以赵华的经纪人咬咬牙,死马当活马医,让赵华去找林晓晓试试看。

毕竟林晓晓那十五分钟就创作出一首绝顶的华国风歌曲的事情,可是很震撼人心,同样也具有强大的说服力。

距离开场还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眼看着时间不多,已经容不得他再迟疑了。赵华咬了咬牙,撇下身为前辈的架子,走向被谢应杰和王芳围在中间的林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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