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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好基友诉苦说这文没法更了,好基友说,那是你的文
一言惊醒梦中人啊,我想写的,不是考据,只是我自己对于红楼梦的一个幻想
怎么写怎么安排我来定,虐史氏虐二房到底,嫡妻万岁,言情无罪
我负责写文,考据可不是我的责任
只是感觉很对不起编编啊,他刚准备给我上榜单我就来了这一手
估计收藏会刷刷往下掉吧
这文彻底架空,吐槽只为好玩,设定也许真有此事也许没有(人家都可以设定神仙满地跑了我为什么就不能设定一个特殊一点的!)
以下是继承人的顺序(不包括王族皇族):
l.嫡子(这个应该没争议吧)
2.过继的五代内同宗嫡子(注意,嫡!)
这两者可全权继承私产祖产;
无嫡子又无法过继同宗嫡子的可以:
3.纳妾,良妾所出又过继于嫡母名下的庶子,可继承五分祖产(不包括爵位),无嫡姐妹则私产全继,包括父、嫡母、生母的,有嫡出姐妹则不继嫡母嫁妆;
不过继嫡母名下,不继祖产,继父、生母私产,嫡母无女则嫁妆归还原族,有则全继嫁妆
贱妾所出庶子不许过继,不继祖产,继父私产三成、生母私产(如果有的话);无嫡女,嫡母嫁妆归还原族,有则嫡女继父私产二成、嫁妆全继;遗者归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