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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赶紧将皮包拽进来,这才放下心,两小时来终于长出一口气。
准点。但是刚才并没有听见走廊的脚步声,谁不定那人是早就上来了就在那里等时间。摇头苦笑,命运究竟因为什么,把好端端的自己整得跟做贼似的。如果可以,谁愿意这样。
依照殷斐的指示,胭脂换上Ferragamo的高跟鞋。LiseCharmel的内衣,胸立刻显得挺括许多。
包里还有一件水粉色的厚呢子长裙。虽然是香奈儿的,看款式是以前流行过的。
胭脂一向是冷色系知性的着装风格,在深秋的季节里穿水粉色,胭脂实在是难以接受。
但是既然金主这样要求,她也不必因此纠结,权当戏服而已。
换好行头,将一地破碎的衣片捡到皮包里,胭脂像大明星担心曝光一般,快步低垂着头走出咖啡馆。
黑色的宾利对着她按了几下喇叭。
胭脂匆匆拉开车门钻进去。
宾利立即风速开出下午空旷的街道消失在林荫道尽头。
街道边上的一个男人却看着车尾,呆愣了。靳一轩给胭脂买完花看看时间还早,便散步回晚报门口等胭脂。
金黄的银杏树街道蜿蜒着通过兰桂坊咖啡厅大门。
正好看见一个女子挎着蓝色皮包从门里出来张望。然后乘上了一辆黑色的宾利。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