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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柒还没有抽出来时间去见一见荣耀,那厢就收到了丁恒的电话。
这一次,他们倒是准时,不止丁恒来了,还带来了两个助理,仍旧不见丁恒那个很忙很忙的经纪人。
江小柒将人安排在了辉星酒店的总统套房。
丁恒一进入房间,还是往沙发上一坐,还是那副没睡好的模样。
倒是会开玩笑,问江小柒:“你没看见咱俩的绯闻吗?”
“看见了。”
“什么感想?”
“没什么感想。不过,你得知道我订婚了,所以新闻上是在说你是三儿!”
丁恒没忍住,皱眉。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处境,这一次他的经纪人没有跟来,还不就是因为要“灭火”。
原本以为她会着急的,等了两天,只等来了她对绯闻不管不问的新闻,他就不得不着急了。
很少见到这种对自己的声誉满不在乎的女人。
忙的很的丁恒也很少关注体育界的事情,仅仅知道她的未婚夫是荣耀。
荣耀是个球星这他知道,每天扫新闻的时候,偶尔能看见这个名字盘踞在头条之上。
至于有多厉害,甚至身高多少,他并不知道。他和江小柒是什么时候谈的恋爱,什么时候订的婚,也不知道。
说起来,丁恒对江小柒也没有什么也别的情愫,毕竟加上这一次,才见了两次面。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儿受不了她的眼神。
并不是轻视,而是不重视。想他都快到了人民币那种人见人爱的地步了,为什么她看他的眼神会是这样的?
想不通,便有点儿不服气。
想了一下,丁恒道:“我是荣耀的球迷,能不能让我看他打比赛?”来之前,他拍的那场戏已经杀青,正好还有几天休息的时间。
如果丁恒是荣耀的球迷,第一次见面,他就会告诉她了。现在才告诉她这个,还理智的要命……不过就是丁恒不提出来,江小柒也会安排他看一次现场。一来现在便利,为了宣传;二来为了绯闻不攻自破,让荣耀安心。
江小柒点头答应的很是痛快。
安排个位置而已。
江小柒让人预留了四个紧挨着球队席的好位置,一个给丁恒,两个给他助理,最后一个则是给孔晓玲预留的。
朋友嘛,有好事情总是不能忘了她。
——
荣耀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和传说中的情敌丁恒见面。
辉星和华玺的第四场比赛即将开打。
荣耀一进了体育馆,就听见观众席上的孔晓玲叫他:“荣耀,荣耀,看这儿!”照相机的“咔嚓”声,连续作响。
他还记得她是和江小柒相熟的女记者,遂冲她笑了一下。
然后,便看见孔晓玲指着身旁神色不怎么愉快的男人道:“荣耀,你的代言人。”
眼睛一扫,这就看见丁恒了。
以打量运动员的方式,迅速打量了丁恒一番。
嗯,身高很一般,体格有点儿单薄,肩略窄,手不够大,脸还行——但脸好,也不能当饭吃。
荣耀没说一句话,但表情已经演绎出了一整套深厚的内心戏,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轻视别人不好,他也对着丁恒挤出了一个笑。紧接着,便转了过去,开始做热身动作。
丁恒……心里的苦没人知道。
还别说,那俩人还真是很有夫妻相,看他的眼神儿,都很让人伤自尊啊。
江小柒先是好几场比赛都没有出现在现场,后又有她和丁恒的绯闻,是以,她这一次到篮球馆前,特地打扮了一下。
不是以往的运动装,穿着她母上大人出品的高级定制,选了特别扎眼的亮红,也特地带上了订婚钻戒,以及荣耀的“幸运耳钉”。
为了耳钉显眼,还专门去盘了头。
又特别选在了比赛开始跳球的时候进场。
还别说,真是引起了小规模的轰动效果。
那些爱八卦的球迷们,一时间不知是该看球,还是看她了。
不是都说,有钱的女人和有钱的男人一样的坏,换男人就和换衣服一样!
不是都说,荣耀和那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在一起,算是被糟蹋了吗!
那刚刚,赛场上的荣耀,回眸一看她来了,挂在脸上的是幸福洋溢的笑吗?
好像是的!
还真是扎眼呢!
许多人和丁恒想的一样。
好好的一场比赛,也不知是看篮球,还是看人秀恩爱。
辉星既有钱,又有人,还懂得营销,很快便聚集了强大的粉丝群,那积极热情的粉丝群啊~总是能干出让人叹为观止的事情。
江小柒进场的那一瞬间,华玺的陈教练再一次感觉到了场内热烈喧嚣的气氛。
满场的观众挥舞着手里能够挥舞的东西,用无比激|情又欢乐的声音呼喊着荣耀和江小柒的名字,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更没有人去组织,但那些人将这两个人的名字,生生喊出了一种震人心魄的旋律。
要知道各种联赛现场充斥着最多的声音,都是那些经典的国骂,但是辉星的主场,硬是将篮球比赛办成了偶像演唱会,到处都是小粉丝热情的呼喊。
唯一的区别,也就是这里的灯光有些刺眼罢了。
陈教练有一种直觉,很叫人错愕的直觉,他一个华玺的教练,直觉居然告诉他“辉星不止会赢这一场比赛,甚至一定能夺得本次联赛的冠军”。
不管这种直觉是对是错,都叫他闪了一下神,无心接下来的比赛。
反正也赢不了……
一个女人成为一支球队的凝聚力,至少比现金成为凝聚力要好。
总不好把巨额的现金摆到赛场上来激励球员,但那个女人一来,所有的球员便比之先前更要生龙活虎。
如果江小柒在这个时候接受采访,一定会挺得瑟地说上一句“看,这就是我的魅力!”
但,如果采访的人是孔晓玲,一定会不客气地说“屁,你不过就是一杆插在顶峰上的旗。”
象征着金钱,象征着荣誉,象征的东西太多太多,还有一张极会骗人的漂亮脸袋,当然会让人心驰神往。
就像这世界上所有的坏东西一样,越是危险,就越是漂亮。
漂亮的江小柒,优雅地在球队席上落座。她从来不坐观众席,即使明知她有事不能观看比赛,球队席上也有一个位置是专门留给她的,早已成为辉星不成文的规定。
江小柒落座之后,便有人递了瓶水给她。
她又拿了几瓶,转身递给观众席上的丁恒等人。
一个回头,她明明在笑,丁恒却仿佛看见了一条颜色艳丽正朝他吐着信子的美女蛇,下意识就汗湿了手心。
比赛还没有结束,丁恒便给他的经纪人发了条微信。
[别再等了,赶紧处理好。]
圈里的炒作是五花八门的,简直就是无所不用其极。
原本就是不想避着人的事情,被人拍到便是再正常不过了。
像他这样的大明星,在圈里混了好些年,自有自己的人脉。照片被爆出来之前,那狗仔联系过他的经纪人,一方面是想套关系卖个好,另一方面自然是为了钱。
不是没谈拢,而是根本就没有谈。
公司权衡了利弊,觉得这样的绯闻炒作一下也不会掉粉。性别男,在这样的事情里,本来就占据了更加有利的位置,只要江小柒这边一辟谣,他们那边立马上演被冤枉的苦情戏。
如此一来,涨粉不说,届时再将与辉星的合作爆出来,就连身价也会飙升。
所以,他的历来都是反应迅速的团队,只有这一次缓慢了不少。
既然是公司的决定,丁恒一向不干预。
毕竟合作了那么多年,公司将他经营的很好。
当然,那是在不那么了解江小柒的情形下。
其实现在丁恒也不是那么的了解江小柒,只是下意识感觉到那样的炒作不是她喜欢的。
又下意识觉得她整个人都是危险的。
这种危险,可以直接淹没他心里那点子不可告人的征服欲,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要知道想要征服江小柒,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是脑子发昏,干不出来这种事情。
丁恒不由自主地看向赛场上的荣耀,他其实看不太懂篮球,但就是因为不太懂,便更觉得眼前的画面冲击了视觉。
只见赛场上的荣耀,一跳起来几乎和篮筐同高,一记远射,篮球绕着篮筐滚了一圈儿,仿佛带着必进的魔咒,旋转着从篮筐落下。
满场都是欢呼的声音,这时候,丁恒想,或许荣耀真能从这边的篮球筐下直接将球投到那边的篮球筐里。
没想到江小柒是个喜欢蛮力的。
那么,荣耀喜欢江小柒什么?
漂亮?
钱?
不得不说,男人其实和女人一样的肤浅,在意的只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算了,算了,想别人的事情做什么!
丁恒看着荣耀在场上蹦哒了大半场的时间,等到他下了场,还以为会发生点什么特别的事情,譬如拥个抱,接个吻什么的,但实际上他只是坐在了江小柒身边,甚至连交谈都没有几句。尽管如此,就是让人莫名觉得眼前的画面和谐温馨。
一场球看过,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滋味,中间倒是笑了一下,还是因为荣耀救球,没刹住脚,直接冲到了对方的球队席上,吓得球队席上的所有人“紧急撤离”。
江小柒说过,看完球一块儿吃个饭。她肯定不会忘,但丁恒不太想去了,他觉得自己没脸去。
他原本想不等球赛结束,就赶紧退场。
但是一旁的孔晓玲道:“咱们下去吧,一会儿从更衣室走。”
他才稍作犹豫,孔晓玲便又道:“大明星,相信我没错的,你已经走不出去了。”
丁恒扭头,果然看见了几个出口处越聚越多的人群,有的人手里还拿着华玺的队旗。
注定了是一场溃败的比赛,寒了不少人心。
说是晚餐,其实就是宵夜。
江小柒带上了荣耀,丁恒大概是害怕尴尬,特地挽留了孔晓玲。
四个人驱车到了饭店,已经是晚上的九点半。
饭店是孔晓玲挑的,据说是新区最有名的宵夜店,晚上的八点钟开门,一直卖到凌晨四点。
很显然,孔晓玲是常客,轻轻松松就搞定了包房一间。
这时的天气还冷的出奇,乍暖还寒简直比冬天还要命。
江小柒点了这家饭店里最有特色的鸭爪火锅,还要了四人份的牛肉,以及一些蔬菜。
因为绯闻,江小柒不怎么待见丁恒,所以也不怎么和他说话。
荣耀和丁恒能有什么好说的,一个人不追星,另外的一个不懂运动,略微寒暄了几句。
吃饭的时间,说话说最多的还是孔晓玲。记者同志嘛,八面玲珑的人物。
若说方才的球赛是审判,那么这顿饭的时间就是惩罚。
荣耀话不多,但手勤,一顿饭的功夫,丁恒就没见江小柒夹过菜,只因荣耀全部代劳,就差喂到嘴里了。
能殷勤到如此地步,还一点儿都不显做作,只能说明常干啊!
也说不好原因,丁恒越发地觉得无地自容。
饭后,约定了明天拍广告的时间,匆匆回了酒店。
“要先试衣服吗?”孔晓玲也离开了之后,荣耀询问江小柒。
他说的是明天拍广告时要穿的衣服。
“耀”这个品牌具体有什么产品,该怎么运营等等问题,荣耀从来没有过问过。
只因江小柒说“荣耀,你就好好打球吧!”
他只会打球,便一门心思地打球了。仿佛这一辈子要做的事情,只有打球和喜欢江小柒。
江小柒本来已经扣好了安全带,又松了开来,欠着身子抱住了荣耀,一只手从胸膛摸到了腹肌,说:“没有长胖,也没瘦,留在我妈妈工作室的尺寸肯定还合适……先出来的衣服是我妈妈的服装厂代做的,我想了想,以后就找那边做咱们的代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