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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于曼诗顿了下,手指一动快速删掉短息记录,“有事吗?”
处于愤怒的边缘,她出口的语气很是不悦,却在认出来人时,抬手理了理耳际处的发,讪讪的笑道,“原来是向夫人啊,你这是……这是几个月了?恭喜啊!”瞧着白静微鼓的小腹,于曼诗略有些惊讶的说道。
犹记得,三年前,向阳邀请她参加亲人婚礼时,那时她想都没想的拒绝了,现在想想,当时的新娘子应该就是她吧!
……向胜贤转正的小情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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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温欣在头痛欲裂中清醒,入眼便看到近在咫尺的玉姐,那大红的唇吓得她猛得坐了起来,“玉,玉姐?我怎么在这?”昨天晚会结束,难道没回新城?
“少奶奶,您醒了,趁热先把醒酒汤喝了!”玉姐完全没意识新换的口红有多么艳,她端着醒酒汤又凑了凑,解释道,“昨天公司聚会,您喝多了,和少爷还有老爷一起回来的,您还记得吗?少爷对您可真是没得说,从下车开始,全程抱着不说,还亲自给您熬清酒汤,嘱咐我一定看着您喝呢。”
“您喝多了?”温欣晃了晃脑袋,意识不清的怔了下。
隐约间记得晚会上有记者挑事,然后……然后遇到于曼诗,正是因为她最后的那句话,她才一杯杯的灌酒,等向阳再回来,她已经喝得东倒西歪。
还记得,他凶巴巴的说:温欣,以后再不给你喝酒!
哎呀,她,她是借酒消愁了?
因为于曼诗所说的那个吻,还是她发的那条短信?总之,心情低落的就多喝了两杯,现在才发觉醉酒的感觉真心不好,至少……太阳穴好疼,胃里跟着好难受。
瞧着温欣皱眉,抿嘴难受的样子,玉姐端着碗,又提醒,“少奶奶,这汤不是很苦的,少爷走之前说,喝完在抽屉里,有他送您的礼物。”
“礼物?”温欣拧了拧眉头,接过瓷碗仰头喝个精光,像是记起什么似乎的,迫切的问:“玉姐,你刚才说,我们和老爷一起回来的?哪个老爷?”
“当然是向胜杰了!”接过瓷碗,放下,玉姐笑着又说,“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少爷和老爷一起回来,你知道吗?下车的时候,老夫人看到父子同乘一辆车,而且少爷还抱着您,哟,那会啊,老夫人眼圈都红了,直说这一切都因为少奶奶呢!”
“……我?”难道昨天他俩离开后,没吵?
在向胜杰和胡莉即将结婚的前夕,父子没吵?温欣皱了皱眉,却听这个时候,玉姐又说:“昨天少奶奶教训记者的事,我们都知道了,少奶奶好样的。你呀,你就是少爷的软肋,就是因为你。所以老爷和少爷的关系才会缓和啊!”
“哦,是吗?”温欣捏了捏太阳穴,心想,再也不喝酒了,好难受啊!
叮铃~
小客厅的话机响了两声,玉姐用手指了指,表示她过去接。
温欣点点头,跟着起床,赤脚进了浴室,此时此刻,或许她需要好好泡个澡,好好清醒清醒。
---知道吗?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吻,就是落在我这里,就落你现在吻痕的位置,没想到,事隔多年后,他的习惯仍是未改。只是不知道,他吻下去的时候,心里想的人究竟是谁!
俯身,拧开水笼头时,温欣撇了眼镜面,脑中忽然的就弹出这么一句话。
盯着镜中早已经换下那身月牙白旗袍,改为只穿了件男款白衬衣的自己,她手上的动作顿了顿,纤细的手指像卡断了一样,一点点的伸向衣领,拨开秀发,略侧头,露出耳垂下方的位置,那枚原本艳红的吻痕,经过一夜后,变得有些深紫。
外头,玉姐挂了电话,见温欣不在床上,浴室门又关着,她走近敲了敲,“少奶奶,您在里面吗?”
“……啊,在,有事吗?”
“老爷在小凉亭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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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亭,在向公馆大小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几个。
在玉姐的带领下,温欣在一片荷花池旁,见到向胜杰,褪去衬衣西裤,换亚麻灰唐装的他,雅人清致的像世外修行者,一套乳白色的茶器,在层层繁琐的工序里,被他摆弄得井然有序,一杯芳香四溢的功夫茶赫然摆在她面前时。
他说,“尝尝看!”
温欣不敢乱动,她知道茶道很深,当初念大学的时候,妈妈曾请过家教学习,那时她总觉着没用,许是年轻吧,硬学了两天,再不想多学。
现下,却忽然有些后悔了,如果那时坚持下来,或许这会就不会如此局促了。
向胜杰看出些什么,直言,“今天我找你来,主要是闲聊,随便聊聊。”
“哦!”这样说她就放心,也没多想的端起小瓷杯,闻了下,“好香啊!”说着,她抿嘴尝了一口,许是没尝出什么味,又连喝了两口。
那率真的性子,却是惹得向胜杰哈哈作笑,“温欣,谢谢你。”
温欣:“……”这谢,突然就冒出来,总觉着不安。
“昨天晚上,谢谢你。”提起瓷壶,向胜杰轻轻点点的又冲了一泡,寓意叵测的叹气,“从前,这个亭子,我一定是不会来的,但她却是最喜欢。”顿了顿,又说,“知道为什么,因为莲子健胃,我胃不好,却最讨厌莲子的味道……”
絮絮叨叨的,差不多坐了大半个小时,除了感谢之外,向胜杰倒也没说别的,仅仅只是闲聊。聊荷花、聊茶以及某地的风土人情,很多的时候温欣都是听众。总体下来,感觉向胜杰今天心情很不错,竟在分开时还要送她回去。
温欣那敢让他送,接连摆手,“没事的,爸爸,我记得回去的路。”再怎么他都是长辈,长幼有序她再笨还是懂的。
向宅的很大,大得一不小心就会迷路,经过拱桥时,不远处的草坪忽近忽远的传出一阵阵欢快的笑声,“哈哈,来啊,来追我啊,敢凶我?淘气的小王子,三年不见,你是不是把我忘了?蹲下,说说,做新郎的感觉如何?”
闻言,白静噗嗤一声笑了。
看着一身白衣的于曼诗,毫无惧意的和小王子玩耍,她缩了缩脖子,“别说新郎了,单单是举行婚礼那天,我听说向阳要小王子替他迎亲,差点没笑死!说起来向阳真够狠心的,居然……哈哈,你知道吗?在我们老家,只有婊子才配狗的!走红毯的时候,小王子竟然……”
“白静,什么狗狗的,我的小王子是藏獒,尊贵的藏獒知不知道!原本向阳打算让它做我们的伴郎,却没想到,竟然做了一回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