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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砍断早晨涉水者的小腿,天下的人都说纣暴虐无道。从前,周有一千八百个诸侯国,天下百姓,要养一千八百个君主,如果各砍掉一人的脚,下面就有一千八百个纣呢。想风俗纯美,是绝对做不到的。并且受了刑罚的人,有不想活的意念,有求死的决心。大多铤而走险,不再回归正道。夙沙乱齐,伊戾祸宋,赵高、英布为当世大患。不但不能禁止人做坏事,正好断绝了人为善的途径。就算忠诚如鬻拳,坚持如卞和,多智如孙膑,蒙冤如巷伯,才华如司马迁,通达如子政,一遭到刀锯,死了也为人耻笑。所以太甲的思念常道,秦穆公使秦国称霸西戎,南睢之骨立,卫武公《初筵》饮酒悔过,陈汤矫诏发兵,斩郅支单于于都赖水上,魏尚的守边等等,不用再举了。大汉广开改恶之路,大都是这样。所以聪明有德的君王,深思远虑,弃短取长,政治上的措施是不随便进行改革的。”
结局
在曹魏集团中关于是否恢复肉刑的争议,至少发生了四次。
第一次是在建安十三年(208)之前,钟繇等人请求恢复肉刑,遭到了孔融等人的反对,议论的人认为肉刑不是使民众愉悦的方法,于是作罢。
第二次是魏国建立之后,曹操与众人商议该否复使肉刑,当时陈群、钟繇都力劝曹操恢复肉刑,曹操对钟、陈二人的看法也深为赞同,只是因为战事连绵,又顾及众人的议论,故暂且将此事搁置一旁。
第三次到了曹丕主政时,重新下诏说:“大理想恢复肉刑,这确实是圣王的法律,各位公卿应当好好地共同讨论这个建议。”商讨未定,恰逢战事起,于是又停止了讨论。
第四次是在曹睿时,钟繇再次上疏,请求恢复肉刑,参加这次讨论的有一百多人,其中意见与王朗相同(认为不宜恢复肉刑)的人居多。而曹叡以吴、蜀尚未平定为由,暂停了这次讨论。
后肉刑之议遂着钟繇的去世也逐渐落下了帷幕。
在三国时期,之所以会发生关于肉刑的讨论,主要是因为废除肉刑之后,在徒刑与死刑之间出现了缺口,徒刑对于某些犯罪者而言太轻,死刑又太重,加重鞭打、杖击又不好把控分寸,形制就此出现了失衡,所以在与舆论中出现恢复肉刑的呼声。
但当时肉刑已经被废除了三百年,而且由于肉刑本身就比较残暴,统治者在恢复肉刑时必然要考虑民心所向,所以哪怕曹操、曹丕等人有意恢复肉刑,但在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时,他们也是犹豫再三,无法下定决心。
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刑罚本身也趋向于宽松化,废除肉刑是一种趋势,是历史发展必然的结果。
而魏晋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在隋唐时期,中国法律儒家化已经完成。这时出现的就是封建五刑(笞、杖、徒、流、死),并且为后世朝代所继承,其中流刑本身在秦汉只有零星的使用,在隋朝后,开始大规模普及,并且起到了代替肉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