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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水晶灵不会骑马,大白天的也不至于飞来飞去,于是连墨就租了一辆马车,方便两人不太招摇的行程。
坐在马车里,连墨很努力的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神还是时不时的偷偷的瞄一眼水晶灵,几乎隔不到两秒钟就会偷看她一次。
水晶灵一直发现了连墨诡异的行为,她不解的在自己身上看看。
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她都习惯这么多年的脏兮兮,今天确实干净了一些,她自己都没有觉得有多大奇怪,刚开始奇怪一下也就够了,到现在还奇怪,连墨是脑子有病吧?
他又不了解过去的她,才见过几次而已,她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能感觉的出来?
“连墨,你够了没有?我到底是有多奇怪,让你这么反常?拜托你能不能正经一点,好歹你也是倾城公子,有着一副走到那里都招摇的皮囊,惊讶到这种份上,我就要鄙视你了。”
其实连墨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这个年代的人如果不是混迹官场,在江湖上混的,大多数都是披头散发,而他们的头发不会太长,像拖到腰间那么夸张。
一般都是及胸,有些人会用发呆绑几束起来,但更多的,都是凌乱的散落的。
其实男人留长发真的很好看,就像连墨这样,他的头发是银灰色的,衬得他的皮肤又健康又细腻,褐色的眼睛带着一点银色的色彩,那种颜色水晶灵从来没有见过,以前她还以为是连墨带了美瞳。
他的五官完美的挑不出一丝毛病,当他全神贯注的用眼神去注意某样东西的时候,简直就是一种气场。
也不知道是不是见到了想夙封那样美到让人窒息的容颜,才会觉得连墨这个类型的对她不感冒。更何况,她也没有老牛吃嫩草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