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舆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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査继良道:“她以前就不难么?易嫁是何等深切的侮辱,德闵几乎送了命。我是亲娘舅,不该追究么?忠勤侯做事只考虑自家利害,就因为德闵样样强于继室之女,他才觉得易嫁做错了。德闵若是不如她呢?难道他们就合该撇开没娘的闺女另娶?一屋子达官显贵把礼法信义置于何地?上到堂上,我再跟他们好好掰扯一下这个理。”

曾氏笑道:“也没啥好掰扯的,明晃晃就是他们错了,他们应答不了您。”

查继良道:“谅他忠勤侯也说不过我。最让我郁闷的是德闵现在的那位姑爷,混账东西,把金锭子当土坷垃,连媳妇的脸都没看清楚就投军去了,气死我了。”

曾氏道:“可不是嘛,他在军中,德闵是走是留都不得自主,只能在侯府过日子。万一那家人怪罪起来,德闵每日就有生不完的气了。”

査继良道:“即便如此,我也不能畏难不做。如果我上堂只追家产,却对易嫁只字不提,世人会笑我见利忘义,跟定南侯忠勤侯全无分别,德闵会更伤心的。”

曾氏语塞,想一想,默然点头:“女孩儿婚事如此跌宕不顺,我这辈子还是头一回遇上。那一日我好奇,悄悄地观察了一下许静瑜。您恶声恶气地待他,以他那样的出身,竟然不见半点焦躁懊恼。说是上门请罪,态度也是诚恳大方里透着尊贵自持,无论容貌、性情、还是气度,都是难得的。德闵那位继母很有眼光啊。”

査继良冷冷的哼了一鼻子:“那个贱人,眼光好又如何?她坏了心术,落得个害人害己。这会儿被老七逼得出了家,在庙里也未尝不后悔。”

“我这两天常常想到这两兄弟。咱那位外甥女婿七少爷虽没见过面,但这人行事铁血刚烈,尖锐难犯,刀子似的,女人从本能上就觉得畏惧不亲近。而许静瑜温柔平和,和德闵站在一起,就像两块晶莹润泽的蓝田玉,最是般配不过了。可惜偏偏无缘做夫妻,让我好生感慨。”

査继良叹气道:“我虽兼祧查氏陈氏二族,其实身上没有一滴陈家的血。外祖子孙单薄,传承到嫡母这一辈,子嗣男丁已经断绝,没奈何才为她招婿。父亲入赘十几年,除了樱姐,再无所出,可怜陈氏血脉如游丝一般,所以当日煞费苦心,为她挑选了一位太平侯爷做夫婿,却不料她死于生产。到了德闵,有人暗算无人心疼,竟然硬生生地嫁了个沙场点兵的大将军。天晓得,对陈氏来说,他们最不想要的恰恰是老七这样的女婿。”

“这都是命数。德闵生来命苦,夫复何言?”

查继良摇摇头,说:“真说她命苦,我却也不赞成。她生在富贵之家,自幼虽不娇养,到底衣食无忧。婚事被人算计到了,嫁的依然是勋贵豪门。姑爷虽然身份不配,又有原配和儿子,不过他人还算争气,军中新贵,大有前程。德闵自己胸藏锦绣,才智绝佳。哪一样上说,都不落人后。唯独就是错过了那个许静瑜,那也没什么可惜的,看见他我就一肚子气。人常说覆水难收,以德闵的性子,未必会顾念他。”

曾氏不由得微微摇头,又点头:“但愿吧。”。

“那日在忠勤府,我问起证人,我那位大姐还想拿捏我几分,德闵立时表态,不要她们姐弟帮我们作证,这份傲气让我想起了嫡母。我记忆里她老人家就是一副又爽利又骄傲的样子。只见人求她,不见她求人。论起倔强要强,连爹都不如她。”

曾氏说:“那是自然。公公寒门学子,出身差了一大截,自然多些谦逊容让。”

“我觉得德闵骨子里像她外祖母。那块血玉你没见,玲珑剔透,姐姐特意拣出来送大姐的,绝对是个稀世宝物。她也不问这东西值多钱,随随便便就赏了丫头。我当时也吓了一跳。事后我越想越佩服,姐姐信里说闺女才是她的宝贝,德闵当得起这种赞誉,这种行事方法,谁敢轻贱她?”

“我正要跟您说这个血玉呢,我这两日无事,翻看公公生前的笔记,有一篇里提到说他老人家偶然间读过一本《灵异志怪杂录》,里头记载了好多离奇传说。其中就提到血玉。书里说世人都晓得血玉珍贵,殊不知天然血玉是极少极少的。市面上的血玉大多是古代武将的佩玉,他们战死沙场后血染玉件渗入玉体,最终形成了血沁,被称为血玉。还有一种成因就是在死人落葬时作为衔玉塞入咽喉,千百年后,玉体透血而成。因为有血凝结,怨气不散,因此很多人认为血玉不吉,懂行的人是不肯戴它的,等闲也不愿意收藏。”

査继良皱眉:“哦?”

曾氏站起身来,从枕畔拿起厚厚的一本册子递给查继良,查继良看看封皮,工楷书写着《眉坞札记》,翻开一看,是父亲早年书写的一些日记,记载着家常生活里的细碎小事。那时樱姐将满十岁,嫡母开始点点滴滴地教给她掌管家业的知识和手段,父亲觉得有趣的就记上一笔,写得栩栩如生。某日父亲回家,见到小小的女儿趴在桌上在拨一个大算盘,于是嘲笑女儿成了财迷刻薄鬼,母亲教女儿反口说父亲禄蠹。书页间夹着一张纸片,稚嫩的笔迹,写着大大的“禄蠹”二字,很显然出自年幼的樱姐之手,被父亲万般珍惜地收藏起来。

查继良看着父亲的文字,渐渐的眼圈红了上来。曾氏不愿看他难过,接过书册翻到后面,将自己折叠的几页展开来让他看。秀丽工整的笔迹之上,用红笔触目地连续书写了好几个大大的惊叹号,将有关血玉的章节完整地覆盖在血红色的朱砂之下。

这本札记保存得十分精细,可不知什么缘故,这几页显得相当粗糙,纸面斑驳不平,似乎经了水或者洒了泪。再翻后一页,是一行圈起来的血色小字,“内子先祖因血玦示警而遁出蒲甘,不着一语而灵犀相通,可见此物不吉彼此心照。而吾直待爱妻独女双双离世方遇《蒲甘灵异志》,心好恨也!”

朱砂圈点的字迹周围溅落点点血色,看上去竟有血泪纵横的感觉。查继良不明所以地觉得心提了起来:“《蒲甘灵异志》?是什么?”

曾氏道:“应该是一本书,我还没来得及找到。公公的这本笔记写得不详尽,只说血玉不吉,再没别的。这些朱砂字是他老人家十年之后才加上的,《蒲甘灵异志》不知说了什么,让他老人家受了很大刺激。”

查继良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蒲甘?就是极南方的那个蒲甘国么?”

曾氏点头,道:“应该是。”

“难道……嫡母一家子是打那里逃难来的?好远的路呢。”

曾氏说:“看公公留下的这段话,很可能。”

查继良说:“我在杭州住了一年多,对爹的情况还有些了解,对娘那边实在是一无所知。这几天看账簿的同时也要抓紧时间好好读一读爹的笔记,下功夫找一找那本《蒲甘灵异志》。”

作者有话要说: 天哪,可见走得很久了,连更文都路数都忘了。呵呵,元宵节也过完了,再懒的人也该上班了,握爪了亲们,我正式回来复耕。咬牙切齿地赌个咒,再不会一下子消失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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