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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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她哪会德语?十句会话算不算?前世就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朱璇轻咳了一声,说:“我在想,既然我德语这么好,不必再浪费机会了。选英语吧。”

脸皮要厚,她这么个“西贝货”脸皮不厚直接自杀好了。

蓝丽笑了笑,然后做了登记,告诉她在课程表中的“大学外语”课她要去哪个大教室上哪个教授的课。

蓝丽又说:“选修课的教材,我明天再给你,现在年段的总务处也没人。”

朱璇道了谢,看蓝丽回到她自己的座位整书本,心里松了一口气:吓死宝宝了。

朱璇不禁烦恼:难道为了不漏陷、为了不被科学院抓去研究,她要尽快学会德语,天哪,给她一个完美的家,完美的父母,好吧,还有一张完美的脸,可是,她还要苦读再苦读这些吗?而且桌上这些还不是全部!

原本内心的小恶魔难免觉得自己这场穿越是个大福利,说实话相对于还要面对公/务/员面试,她还是觉得当一个帝都不用供房供车的安静美少女好太多了。朱璇挠着头:为什么呀?这是为什么呀?为什么还要读这能砸死人的厚厚书本?

蓝丽打断了“表里不一”的朱璇的内心咆哮:“朱璇,你还不准备好去大教室,孔教授最讨厌学生迟到了!”

孔教授是《华夏近现代史》的教授,是比较中式的“严师”,朱璇当然还不知道。

朱璇忙应了一声,找出课本和笔记本跟着蓝丽去大教室……

由于全班的女生只有朱璇因为家不很远而不住校,又有死党在同校,课外时间有机会就和她们聚,反而和班上的同学也就和班长蓝丽交集多一些。当然,那些小男生就是想要亲近,她也保持着距离,现在的小男生很难搞的,前世少年恐怖情仇新闻看多了——比如少女毁/容案,既然小男生不是她的品味所以她要做到从来不给小男生希望。

校园里各大社团还都在招新鲜的血液,由于同校不同系的好友张娇娇和孙雪的建议,她报了话剧社。

张娇娇参加了漫画社,孙雪自然是在设计社。

解决了大学的社团问题,朱璇每天就单纯的上课,私下里埋头补课,而事实上“前世”时朱璇读书也早厌倦了。

她出身不高,母亲早逝,父亲另娶,年纪小小没有安全感,她知道若成绩不好的话,父亲和后母是绝对不会让她读大学的,而她天份并不太高,于是只有苦读。终是也上了一个省重点,读了汉语言文学专业。

现在的朱璇,任教授老师在上头讲得口沫横飞,她也难免昏昏欲睡,若不是知道帝都大学是学分制且教授多半有生杀大权,她会直接睡过去。现在,也只有因为怕漏陷而偷偷“自学”的德语在真正用苦功。

她有时也会因为再次上大学而神游自己那“前世”的大学时代,这也不得不讲到她年轻时期的灾难人物——男神薛晋。

当初,薛晋是学校管理系的才子,在音乐上也很有天赋,一手钢琴少年时就是在国家级的大赛上也得过奖的。

当时,暗恋男神的女生不知有多少,但是如朱璇那么傻到家的却是少有。暗恋人家七年多也没有表白,因为他有女友,他分手时她的动作也没有别人又快又准。在那七年间他交过三任女友,和最后一任交往三年结婚了。

朱璇是在他和第一任女友因为价值观不同刚分手时觉得至少要过一段时间,不然人家也接受不了呀,而且多没节操——好像就等他分手似的,结果是一个月后他交上了第二个女友。

他和第二个女友分手时,是白富美女友扔下他出国留学去了,同是音乐协会的音乐系花先一步安慰,然后她又没戏。枉朱璇最初靠着中小学素质教育要会乐器学过吹箫努力混进了音乐协会,奈何年少时脸皮子太薄,倒追也慢一步,轮到她连口汤都没了。

第三任女友后来钓上了一个富二代想要进入演艺圈,所以抛弃了他,那时大家都已经毕业,而她和他在同一家公司。她决心要把握机会还约他一起去吃夜宵陪他喝酒,在想着不能再错过打算表白时,一个女同事“巧遇”坐下一起吃饭,然后他喝醉了,她和女同事一起送他回家。她和女同事安顿下他后一起离开了他家,她失落却很傻很天真地直接回家洗洗睡,那个同事在她走后掉头,原来她偷偷带出了他家的钥匙,然后那个女同事照顾了醉酒的男神一夜,男神得知她陪他喝酒解愁还照顾他一夜感动了……

薛晋最终和她那个同事经过分分合合结婚了,她荒废了所有的青春情感,决心离开重新开始,离开了公司,回乡考公/务员。

想起种种,往事不堪回首。不过,往事也让她明白女人真的天真不起呀!现代社会,女人也不是含蓄为美,你要太含蓄,喜欢的男人肯定轮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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