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百刀碎尸(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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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就在心中,我们看到的直线只是无限大的圆圈的一部分。

2010年3月12日,朝阳市大花村发生了一起极其残忍的碎肉案。

案发地点是大花村的集市上,集市的不少人正在卖菜。

朦胧的天气,雾茫茫的一片。

菜贩将滩位摆在土路的一边,一位老大爷在理着手中的白菜叶子。

大花村的沈萧萧提着蓝子来买菜,她走到一处卖猪肉的滩子停了下来。

卖猪肉的是村里的王大炮,王大炮拿着菜刀正剁着猪肉。

沈萧萧挑了一块肥大猪肉说道:“大炮,把这块肉帮我包起来。”

王大炮笑笑说:“是沈大妹子啊,我给你挑块肉肥的。”

他说完就从猪肉里挑了一块放到菜板上开剁。

王大炮剁好猪肉后装进塑料袋里递给沈萧萧。

沈萧萧没多想,她接过塑料袋扔进蓝子里。

她刚没走两步,徐二嫂就叫住了她。

沈萧萧问:“二嫂,有啥事?”

徐二嫂往沈萧萧的菜蓝子里一看说:“萧萧,你买的猪肉上怎么有股腥味,我大老远都闻到了。”

沈萧萧把菜篮子的猪肉取出来看上面竟然有小块碎肉沾在上面,碎肉血红的一块,她当时就吓的把猪肉丢在地上。

这时候有菜贩子说:“王大炮,你卖的猪肉怎么有股血味啊!”

王大炮摇头说:“胡说,怎么可能。”

他把自己滩子上的猪肉都取了出来摆在菜板上,王大炮看到了一小块胸肉。

王大炮吓的说:“这是什么肉!”

几个菜贩子都上前去看说:“王大炮,这不是猪肉,你卖的什么肉!”

现场开始混乱起来,王大炮在猪肉里翻到了一只人眼睛。

那只眼睛血红般的瞳看着王大炮,似在述说着冤。

他说:“啊,人眼……”

随后就跌倒在地上,菜贩子把他扶了起来,然后报了警。

大花村派出所的警察赶来的时候,几个菜贩子向警察说明了情况。

警察在王大炮的猪肉滩里一共搜到了120块碎肉。

此案件极其凶残,大花村派出所报告上级领导后,上级领导交给重案组。

重案组到达现场后,万晓霜、武新柔戴着手套正在把碎肉放到塑料袋子里。

万晓霜初步判断说道:“唯一能确定的是死者是名女性,死亡时间应该是昨天晚上7点-8点。”

武新柔说:“凶残,太凶残了。”

王大炮出来说:“警察同志这可不关我的事啊,我卖了这么多年的猪肉都没出事,怎么可能卖出人肉来。“

黄紫薇说:“你把平常卖猪肉的具体时间告诉我们。”

王大炮平日都是从家里直接到集市上卖肉,但是他今天早上5点40的时候中途出去过一趟。

他见也没什么人来买肉,王大炮就去了不远处的小卖部买了包烟。

买烟的时间大概在15分钟左右,他回来的时候就继续卖猪肉了。

现场的判断来看,凶手是把被害人杀死后然后进行抛肉,可是他是通过什么方式抛肉的?

汽车的可能性排除,步行抛肉也排除。

一方面:汽车开进不来集市,集市并不大。

二放面:步行抛肉的话容易暴露行踪,太过于明显,也不可能。

夜凡灵在土路边发现了自行车轮胎的痕迹,她招来黄紫薇说:“组长,这里有自行车轮胎的痕迹。”

黄紫薇问站在旁边的村长说:“你们村里有哪些人骑自行车?”

村长吴雍说:“我们村里只有二个人骑,一个是徐二嫂家的孩子钟明明,还有一个是陈辰。”

钟明明常常骑着自行车去上学,陈辰的爱好是骑自行车。

重案组去了钟明明的学校,他把自行车停在门口。

钟明明这时候正在上课,他没有心思上课,拿着手机在课桌下看小说。

校长把讲台上的姜老师喊了出来,姜老师听完校长的话后走进教室说了句:“钟明明,你出去一下。”

钟明明哆嗦了一下,手一滑,手机就摔到了地上。

他尴尬的捡起手机,然后走出了教室。

校长对钟明明说:“钟明明,这是重案组的警察同志,找你了解点事情。”

他看着眼前的美女姐姐,好像比小说里写的还漂亮。

钟明明小声的问:“警察姐姐,你找我?”

黄紫薇点头说:“钟明明,今天早上6点你在什么地方。”

钟明明说:“我从家里骑自行车到学校。”

他的家到学校刚好要经过集市。

早上6点的时候,钟明明骑着自行车他看见集市的路雾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楚路,他选择了另外一条小路。

武新柔这时候走了过来说:“钟明明自行车上的轮胎跟现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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