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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李绩听了,抬头问道:“这徐平,据你们所见,是个怎样的人?”
郑甲冷哼一声,“看着道貌岸然,实则包藏祸心。他显露出真面貌的时候,身上那股子戾气与杀意,比咱们从前在西北干掉的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头子还厉害!”
宦娘亦道:“看着眼下这般境况,善良之人最易心生动摇,险恶之辈却如鱼得水。徐平那般邪气的人物,说不定,真扛得住三种字力……”
李绩沉默半晌,稳声道:“天道有轮回。我还就不信了,这老天爷将人逼到绝境,竟是为了让那些险恶之辈逞英雄的吗?他总有破绽与弱点,咱们总会有报仇的契机。”顿了顿,他又遵嘱道,“你们不要轻易显露异能,不然必会被送到羽林监那里,燕王殿下还会落下个谋逆的名声。”
宦娘和郑甲连连点头。
刘幸嘻嘻笑道:“俺真羡慕你们!俺真想知道,要是俺有了异能,会是啥异能!”他站起身子来,正色道,“好了,大哥大姐,你们安心去寻燕王罢。府里头俺绝对会照看好——用俺的脑袋和俺的命根子保证!”
李绩抿唇,踢他一脚,厉声道:“女郎面前,说什么荤话?”
“哎呀哎呀,忘了忘了。”他不好意思,连忙捂口。
宦娘长在市井之间,形形□□的人物见了不少,并不介意,只是面上稍稍有些红晕罢了。军中将士,性情正直,言谈率真,比宦娘从前见的大多人都可爱许多,她如何会恼呢?
府上马匹尚余四匹,其他的要么因变异而被砍死,要么因缺水而渴死,余下的四匹亦精神稍稍有些萎靡。从中挑了三匹出来之后,李绩跨鞍上马,头戴笠帽,一身铁甲,面貌俊朗坚毅,端是英气。郑甲有骑马前和马说话的习惯,先是温柔抚着马的皮毛,低着头冲着马头说了些什么,方才上了马背。
宦娘头戴笠帽,发髻低绾,踌躇道:“我不会骑马。”
这倒也是正常。会骑马的女子,多半都是英姿飒爽且还没有缠足的高门贵女,如宦娘这样的女郎,一点机会也没有。
李绩稍一犹豫,抿了抿唇,拍了拍自己身后,道:“不嫌弃?”
男女大防,此时也不必多加讲究,若非要讲究,倒显得矫情。宦娘点了点头,李绩大臂一挥,将她捞到马背之后。
她望着李绩宽大厚实的脊背,不由得生出羞意来:自从见了这男人后,不是你救我我救你,便是被他扛在肩上,压在榻上,同他共乘一骑,真是不知哪里来的缘分。幸而如今纲常已乱,境况危急,不讲究那些条条框框的道理,不然的话,依着世俗规矩,她必须嫁给李绩不可,要是李绩不要她,她可就谁也嫁不了了。
只盼着日后的夫君不要在意这些,否则日子当真难过。
正胡思乱想着,骤闻一阵嗡鸣之声由远及近,令人寒毛倒竖,心上充满压迫之感。宦娘凛然坐直,做好施展字力的准备,却乍然感到嗡鸣之声划过头顶,一只什么东西霎时间用足勾走了她与李绩的笠帽。二人抬头看去,不由得愕然大惊——这东西头长触角,身背半透明的翅膀,通体草绿,口中咀嚼着草帽,两个黑洞洞的圆眼隐隐现出赤红之色,分明是一只成人大小的蝗虫!
狗变成了恶犬后仍是喜欢食人白骨,蝗虫变异后对草帽分外口馋,由此看来,动物虽变异,却仍保留着最原始的本性。即便如此,郑甲三人仍不敢掉以轻心,严阵以待。
幸而这蝗虫似乎对她们并无兴趣,拍拍翅膀,又向着远处飞去。听着嗡鸣之声渐去渐远,宦娘等人均是余惊未退。昔日虫兽,何等弱小,似这蝗虫,只要不成灾群,便只是一踩即死的小虫子,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人们竟会对它们心生畏惧?
几人心悸难去,继续前行。途中又不断遇上数只丧尸,还不待宦娘出手,李绩便居高临下,身手利落地以手中长刀或刺瞎丧尸双眼,或割断丧尸的人头,解决了危机。又有几次,因马儿精神萎靡,未曾注意蹄下因地裂而生出的鸿沟,连人带马差点跌入其中,幸而有惊无险。
至于崇财道上的店铺,却原来早就被人抢了个干净,被变异的动物吃了个干净,丝毫粮米盐油也不剩。
郑甲望着不断杀怪的李绩,心中隐隐有些低落。一来他不喜自己的异能,觉得所谓营造假象全然如同鸡肋一般,毫无用处,二来,他尚未领悟、开拓自己的异能,并不知晓该如何更好地使用才是。
三人于马上跑了不到半个时辰,总算是到了求贤道上的燕王府。同其余房屋一般,燕王府也只残留了几间依旧伫立的房子,周遭亦是断壁残垣,落瓦碎砖。三人甫一下马,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阵阵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