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列侯之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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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明知是轻罪,却定以重罪。

鞫之不直是何刑呢?

——告,告之不审,鞫之不直,故纵弗刑,若论而失之,及守将奴婢而亡之,篡遂纵之,及诸律令中曰与同法、同罪,其所与同当刑复城旦舂,及曰黥之,若鬼薪白粲当刑为城旦舂,及刑畀主之罪也,皆如耐罪然。(注)

依照此律,,审案时,故意给被审者定以重罪,或者给罪人开脱罪责,或者断案有过失,都要按耐罪处置。

耐,指剃去犯人的须鬓,不过,耐罪却不仅仅是如此。

——有罪当耐,其法不名耐者,庶人以上耐为司寇,司寇耐为隶臣妾。(注)

虽然,耐、黥、劓、刖之刑多与徒刑——也就是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与司寇四种——一起使用,但是,也有单独使用的,作为最轻的耐刑,最为特殊。依照此律,如果没有特别指出是耐为何刑,那么,庶人以上的身份就是耐为司寇,本来是司寇的耐为隶臣妾。

——孝文皇帝缓刑之后,司寇要服刑二年。

这个刑法不谓不重了。

王平不能不紧张。

霍光并非不知道律令,听到王平的回答,并不意外,却不由有些失望,不过,他也没有动怒,只是笑了笑,道:“乞鞫不审,加罪一等。”

这也是律令之一。

——请求复审,若是所说不符事实,就要比原来所定的罪刑再加一等。

王平是廷尉,又怎么会不明白这些?

犹豫了一下,王平道:“死罪不得自乞鞫,其父、母、兄、姊、弟、夫、妻、子欲为乞鞫,许之。其不审,黥为城旦舂。只是……桑迁……”

——桑迁本就是坐死之人……

让王平为难的就是在于此。

霍光摆手,有些不耐烦地道:“子心精于律令,治狱何必请于吾?。”

王平一愣,明白了——霍光不会在这件事上轻易决断的。

他也聪明,立刻就道:“治狱自当依律令而行。臣此来正是为此。”

霍光挑眉,看了王平一会儿,才颌首示意他直言。

察觉了霍光的不满,王平心中不由万分紧张,但是,事已至此,他也只能硬着头皮,道:“此事,疑者甚多,况且——乞鞫者各辞在所县道,县道官令、长、丞谨听,书其乞鞫,上狱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令都吏覆之。都吏所覆治,廷及郡各移旁近郡,御史、丞相所覆治移廷。”

霍光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对王平道:“此狱乃廷尉与宗正杂案,君既难决,当与宗正共议。若仍难决,君等当言于君侯。”

王平一愣,却是无法反驳,只能应下,随即便不得不在霍光的笑容下请退离开。

看着王平出了内户,霍光的笑容陡然收敛,神色阴沉得可怕,让尚书令在内户处进退不得。

“入内。”霍光忽然出声。

尚书令连忙应唯,走进内室。

“大将军长乐未央。”尚书令给霍光见礼,随即便坐到一边的漆几前,执笔醮墨,一派恭谨地等霍光发话。

倒不是尚书令多么有先见之明,而是霍光方才一到尚书台便让人请尚书令过来,说得很清楚——要草诏。

若不是王平在这儿等了许久,霍光必然是先见尚书令的。

霍光曾任诸曹,对尚书事并不陌生,不过,此时,他也懒得一字一句地斟酌,思忖片刻,便干脆地对尚书令道:“陛下已允赏功之事。尔去丞相府,问明君侯,当日诱上官安入府与来宫中的属吏都是何人。此二人,及杜延年,皆为列侯。”

尚书令不由一惊,立刻就劝道:“大将军,此功岂当列侯之赏?”

话方出口,尚书令就后悔了。

——霍光的博陆侯是怎么来?

——平定谋反之功怎么就不能封侯了?

尚书令冷汗淋漓,幸好,霍光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会儿,并没有说一个,片刻之后,便摆手示意他自去料理此事了。

既然领了命,尚书令也不敢耽搁,交代了一番,便准备出宫去丞相府了。

刚出尚书台,还没有下重阶,尚书令便遇上了杜延年。

“吾贺谏大夫。”尚书令停步,笑着恭贺杜延年。

杜延年微微挑眉,虽然尽力压抑,仍然掩不住眼中的喜色。片刻之后,杜延年干脆放开了,对尚书令拱手作揖,笑道:“尚书令有佳讯予我?”

虽然这件事不应当随意泄露,但是,杜延年与霍光的关系在那儿,说杜延年对此事完全不知情,尚书令可是一点儿都不相信。

当然,这会儿,看杜延年的言行,也证明了尚书令的猜测完全没有错。

不过,尚书令也清楚,杜延年恐怕也不甚清楚详情——听霍光的话,他大致就能猜到,这件事只是霍光的想法,让他去丞相府,除了打听那两名属吏的情况之外,也是与丞相商议。

尽管如此,尚书令也觉得此事不会有什么变动——田千秋从未反对过霍光的决定,这一次难道会例外?

——又不是什么重大决策,不过是赏功而已。

因此,尚书令凑到杜延年的耳边,低声道:“列侯之赏。”

杜延年瞪大了眼睛,一把抓住尚书令的胳膊,好半晌都说不出一个字来。

尚书令也不介意,笑呵呵地等着,直到杜延年自己回过神来,讪笑着放开手,他才拱手作揖,与杜延年辞别:“大将军命我去丞相府。且与君别。”

“与君别。”杜延年仍然有些回不过神。

——列侯之赏?!

注:出自《二年律令?具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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