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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欣终于还是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里准备起程了。
这天早上,难得连银霄都起了个大早。他倒是不怕冷,就怕大叔念叨。所以特意换上一身稍厚点儿的襜褕,外面披一件鹿皮短氅,扶着肚子窝在厨房门口看大叔做早饭。
当时天还没有大亮,越过房檐还能看见天边的启明星。
灶屋里没点灯,怕费油。好在炉子里的火光足以照亮案头前的方寸之地。黎欣就这样借着闪闪烁烁的暖光开始洗菜、切菜,打算做两碗臊子面。
挑嘴的人往往对厨艺也略有涉猎,而银霄就是这种人。光看还不算,他还要指手画脚。不是嫌肉丁切粗了,就是嫌豆酱放少了,整得大叔都想把他扔回房间去!
黎欣花了一刻钟把面条做好,然后被某人抱怨了半个时辰。等他们把早饭吃完,大叔洗完碗出来,隔壁家的鸡早就叫过三遍了。再拖下去,准得错过约定的时间。
银霄只得吊着一张后爹脸跟在他身后,看他把东西扛到背上,然后追到门口目送他离开。
院门外是一条小巷,弯弯曲曲通向远处的街道。黎欣的马匹和骆驼都寄养在绘方城的公共牲口篷,所以他必须自己扛着那些东西,先去城南的茶馆跟商队其他成员会合,接着才能跟已经打过招呼的商铺拍定货品种类和数量,再去仓库提货。
听大叔说,他们的队伍总共有十七个人,年纪最大的已经六十好几了,最小的才十四岁。这些人大多家境贫寒,家里头基本只剩自己一个人,因此选择了这条风险相对较高的商路。按约定,他们每年要跑三次,分别在四月初夏、立秋前后,以及冬季来临前。
队伍的领头人称作“总把头”。黎欣的职位则是“二把头”,不大不小算个官儿,平时倒也说得上几句话。
银霄以前从来不了解这些。他跟陆演做过最多的事就是袭击商队,而不是去关心那些人的生活有多么不容易。
陆演是圣子,整片大漠都攥在他手里。和很多西域人一样,他也认为“不堪一击的中原人”都是待宰的羔羊。即使有那么一两个狡猾的存在,也不能和伟大的沙漠民族相提并论。这种与生俱来的偏见曾经让无数行脚商人丧生在屠刀之下。
希望他这些年有所收敛……
“唉!”银霄眨眨眼睛,确定黎大叔真的走远了,这才泄了气似地合上院门。
院子里的丹桂已经恢复了最初的红色。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红彤彤的一片,给人以炙热、奔放之感。这不禁让他想起热情火'辣的西域姑娘,还有凶悍如狼的胡人汉子。
红,是大漠的代表色,预示着狂野和杀戮。为今之计,只能期盼大叔吉人自有天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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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雅再次来到魔皇殿,仍然是在入夜时分。
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大殿中居然传出了嘈杂之音!刚走到殿外的台阶处,她就听见琵琶、胡尔的演凑声,甚至还有男'男女女的嬉闹声。
圣子这几年虽然偶有荒唐之举,但寻'欢作乐都只在欲林,从未将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摆在台面上。甚至可以说,他对私'生活以外的所有事情都有着近乎于苛刻的要求,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正因如此,西漠才能在这样一位有着“暴君”之名的人手上发展得愈加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