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三章:我是杀人犯(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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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食癖。

有人爱好臭味冲天,有人无辣不欢,有人喜欢无骨虫,有人喜欢带血生肉……

所以有人对人肉有渴望也不奇怪。

人可以吃动物,动物可以反过来吃人,人为什么不能吃人?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人肉产生食欲的呢?

我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吃了一次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

人最好吃的,莫过于五脏六腑了,这是我的口味。

我知道吃人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我不吃,我会死。”

叶宝宝将日记本的纸张捏出水来,好长一段时间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摊开手掌,她发现自己手掌全是汗水。

她现在很饿,但想到的食物不是她爱吃的鲜奶芋圆,而是那锅被她倒掉了肉羹。

反胃和渴望同时升起,怪异得难受。

叶宝宝烧掉日记本,离开了这间出租屋。

警察总会找到这里来的。

那张免费的报纸叶宝宝一直拿在手上,她带着宽檐帽,低头看着竖起的报纸,躲过一个又一个监控摄像头。

没想到自己一过来,就成了连环杀人凶手。

叶宝宝叹气,她翻了一页报纸,加大字号的标题映入眼中——

忘恩负义:二八少年手刃养母。

胡子谦双手被银色的手铐束缚住,身上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审讯室里的他,能从略微反光的玻璃里看到他的样子。

十几岁的少年,夸张的发型,耳朵上满是耳钉,鼻环,还有唇钉。

胡子谦下意识抬起手去摸自己的嘴巴,没有任何东西。

玻璃里,银色的唇钉闪闪发亮。

胡子谦沉静下来,自己应该是代替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个少年,那个疯狂地挥刀看着自己老母亲的少年。

对面的两个警察眼中隐隐含有怒气,一个警察大力拍了拍桌子,“愣什么?!问你话呢!为什么杀了你妈妈?”

胡子谦露出迷茫地表情,“对不起,请问这里是哪里?”

另一个警察把桌面上的笔砸了过去,要不是胡子谦躲闪得快,差点刺进了他的眼睛里。

“装什么装,老实点,你也没有多少日子了。你应该知道,不管你有什么苦衷,杀了人就得以命偿命,死刑法不会让你有生的可能。”

胡子谦心里一顿,他继续说道:“这里是哪里?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要找律师。”

接下来无论警察说什么,胡子谦就是闭口不言,除非律师过来。

胡子谦被暂时带走,他左右有两个挽着他的警察,胡子谦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还是自己的,他要从这两个人手中逃走不难。

但监狱里,除了这两个人,还有其他警察,和高墙。

静观其变。

胡子谦想,自己总不会这么快被定罪,就算定罪了,死刑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判处的,他有的是办法躲避死刑。

比如,精神问题,人格分裂。

他本来就不是原来的少年,是另一个人。

路过一间房间,胡子谦扭头往里面看,一个女人抓着门上房的小窗子往外看,她的目光很冷,盯着胡子谦走远。

胡子谦走后不久,两个警察来到这间房间,打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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