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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洲虽然远离京城,却也是南北商人往来的必经之路,州府凤翔城内繁华热闹,据说并不比京城逊色多少。
一应起居用物都可以到了西洲再采买,就只是路上的这些天麻烦,阿殷少不得带了如意出门,去挑路上要用的东西。
仲春的京城已经换了模样,街边柳树抽出嫩叶,细丝儿拂在行人发际耳边,送来的春风吹面不寒。珠市街两侧大大小小的成衣铺里皆换了春日时新的衣裳,中间的酒肆中抬出新启封的杏花春,酒香随风四溢。
阿殷带着如意走穿整个珠市街,选了几套方便骑马换洗的衣裳,又选了把精致的关外弯刀,打算到街角的茶肆里歇歇。
街角处今日像是有新铺子开张,里外三层围满了人,匾额上头还蒙着红绸缎,一身新衣的掌柜站在门口说着今日开张要送的菜色美酒,引得客人们跃跃欲试。
店里的伙计特地清出一片场子来,往中间放了一串爆竹,增添喜庆。
噼噼啪啪的爆竹声里红绸揭下,一片欢庆,谁知道街角处往来行人熙攘,忽的一声马嘶响彻耳畔,阿殷闻声瞧过去,便见一匹通身雪白的高头大马四蹄腾空,像是受了惊。
这珠市街上皆是商铺,路面也不算太宽,寻常都不许人骑马,那白马之上骑着个锦衣玉袍的郎君,必然是身份尊贵才敢违令而行。这会儿他神色惶然,将手里的缰绳拽紧了,却半点都控不住马,只是大声喊着,“让开,快让开!”
爆竹声依旧劈啪作响,周遭行人纷纷避让,拥挤的路上腾出大片的空地,便见有个四五岁的女童茫然站在那里,攥紧了手里一串冰糖葫芦,不知所措。
那受惊的马离女童不过三四步的距离,受惊的马再跑一步便能踩到她身上去。
阿殷心下大惊,箭一般窜出去将女童抱住,抢在马蹄再度落下之前,抱着女童斜刺里窜出,借着道旁一棵参天的老槐树站稳身形。这动作只在呼吸之间,路上行人也只见得一团青白色的人影掠过,待回过神时,那马背上不知何时多了个高健的男子,扼着缰绳勒住了受惊的白马。
阿殷惊魂未定,余光扫向马背,大为惊诧——
马背上的人穿一袭茶色长衫,腰间没有玉带佩饰,只是寻常男子的打扮,然而面容却是熟悉的,竟是定王!他双脚立在马背,高健的身材如鹤立鸡群,冷肃着一张脸,也不瞧周遭闲人,只揪着那锦衣少年的衣裳,翻身下马。
阿殷怀中的女童受了惊,瞧见那串冰糖葫芦掉在了地上,后知后觉的哭起来。阿殷只好轻声哄着,见女童的目光只在冰糖葫芦上黏着,便道:“别哭,姐姐待会再给你买一串好不好?”
女童这才停下哭声,抽泣着朝阿殷嫩声道:“多谢姐姐。”
那厢定王立在马边不作声,片刻后有个青衣男子拨开人群走来,阿殷瞧着他面熟,想了想才记起他是曾与陶秉兰有过交情的常荀,惠定侯府的二公子,当今太子爷的内弟。常荀是个直性子,瞧见缩头缩脑站在定王身边的少年时,抬手就招呼在他肩头,“怎么还不长记性!伤到人了?”
那少年面目清秀,怯怯的往阿殷这边瞧了一眼,“没……没伤到人。”
常荀闻言瞧过来,见着阿殷时却眼前一亮,“你伤到那美人了?”
——阿殷今儿还是寻常女儿家的打扮,柔软的烟罗襦裙衬出高挑的身材,发髻挽得利落,只选了珠簪点缀,没有多余的装饰,便更显出如画眉目。
常荀看美人的眼光过人,只扫了一眼,便觉得她若认真装饰打扮起来,该是倾国之色。
心下多了几分好感,更觉得弟弟这骑马横闯街市的行为十分丢脸,常荀当即瞪向少年。
那少年显然很怕他,缩着头道:“没,没。”
常荀当即押着他的脖子走到阿殷跟前。少年会意,立马跟阿殷致谢,又同女童说了些抱歉之类的话,随手摸出锭银子扔给旁边的糖葫芦摊,吩咐他把下剩的几十串糖葫芦送到女童家里去,哄得小孩子眉开眼笑。
阿殷见没甚大事,便想离开,瞧见定王的目光瞟过来,虽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自己,却不能视而不见。不过定王今日是普通装束,阿殷自然不敢贸然揭出他身份,于是远远的行了个礼。
定王看到了,只略点了点头。
倒是常荀意犹未尽,听少年说了方才经过,瞧着阿殷离去时,啧啧叹道:“会武的美人儿,有意思。”
定王斜睨着他,“陶靖家的。”
“陶——”常荀声音一顿,“临阳郡主府上的?就是那天据说差点在马球场打败隋铁衣的姑娘?嗐,可惜了。”感叹了片刻,忽然又想起什么,满脸惊讶的看向定王,“你,你,你居然认识除了隋铁衣之外的第二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