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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第一条:自协议签订当日起,甲方(就是我)将暂时以租客身份,暂住乙方(沈姝)卧室,直至甲方表妹归来,将甲方公寓钥匙归还为止。
虽然我是昨天晚上,才临时决定要在沈姝这里借宿一宿的,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沈姝这么快就拟定好了租房协议,而且期限还是到我的表妹归来为止。
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我见到了陆丹丹或者自卫君,我也不用勉强自己睡在公司或者公司二楼了。
这倒是解决了我目前的燃眉之急,不如说是,向着远远超出我预期的美好方向发展。原本我自认为能够叨扰沈姝一宿,已经是极限了,没想到,沈姝主动提出了给我解决住宿问题的方法。
当然,协议并非只有一条,而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A4复印纸的正反两面。
接下来的一条,是关于租住人数。租住人数,当然限定为只有一人,也就是我,既不能带男人回来喝酒,也不能带女人回来过夜,沈姝在后面备注了一点:特别是不能带陆丹丹来沈姝的豪宅参观,在远处看看也不行。
看到这,我也是笑了,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但是我就不知道了,“情敌”这个行业,是不是也应该可以归到同行的这个队伍里。
沈姝似乎也知道我看到了关于陆丹丹的这一条,有点儿尴尬的对我笑笑,然后手掌翻上,示意我看下一条。
第二条条款,主要是告诉我,我在沈姝卧室里睡觉的时候,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注意事项。
能做的事情,睡觉放在了首位,接下来的位置上是一片空白。
不能做的嘛——除了睡觉,什么都不能做。不许抽烟,不许酗酒,不许裸睡,不许打呼噜,不许半夜说梦话,梦游,更不许借着梦游的机会耍流氓。
我看着这第二条条款,哭笑不得,沈大老板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沈姝条约上写的这些习惯我全都没有,至少我从来不借着梦游的机会耍流氓,我都是直接……
咳咳,不该爆的料不爆。沈姝的这一条条约,就好像是在摆一个迷幻阵,好像说了什么违禁事项,但实际上什么也没说,因为绝大部分的租房条约里,都会有这么一条注意事项,只不过沈姝的这条条约细化到了卧室之内。
我明白,真正沈姝想要隐藏的机关,一定会在接下来的条款中有所展现。
果然,下面一条就跟钱有关。
当然,租房就要给钱,是雷打不动的真理,也是我最为关心的问题,毕竟我现在处于经济上的冰河期,每一毛钱对我来说,都相当珍贵。如果房租定的太贵,那么我就算是去卖肾,也还不起租金啊。
然后,下面这条关于租金的条约就是:
“每日房租租金:500元人民币!只支持现金结算。”
看到这,我心里咯噔一声,这一天五百块的现大洋,简直比普通的商务酒店还要贵上一倍,像如家和速八这种的,办个打折卡,一天也就二百出点儿头。
虽然说沈姝家的条件,不是那些普通宾馆可以比的,这装修,这环境,每天还有美女作陪,就算给十个五百也不算多。但是沈老板您可曾想到,我要是有五百在这里日租,我还用得着跑到这里来打尖借宿吗?
高利贷都没这么个借法的啊,沈老板如果让我出这个钱,还不如直接抢劫我算了,关键是,就算抢,也抢不出来这个数啊。
我故作镇定,然而却依旧难免哭丧着脸,对沈姝说道:“姝,你这租金是不是有点儿小贵啊,最近好久都没有客户了,你给我的劳务费又使完了,别说一天五百了,你让一天拿五十出来,都有困难。在租金这个问题上,你看能不能通融通融,最好能抹掉两个零,实在不行,抹掉前面那个5也行啊。”
沈姝微微一笑:“唐,你还没看完呢,你接着往下看啊。”
我抱持着疑惑,接着看关于租金的这一条,这一条正好是在前面这页的末尾,所以我翻过A4纸,看到的是这一条条款的后续:
“甲方未按规定入住乙方卧室当天,需支付房租,如果甲方当日晚间入住乙方卧室,则可免除当日房租。”
这是什么鬼条款?这条条款虽然看起来很绕,但换句通俗易懂的话就是:住了不要钱,不住就得给钱!
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
还真有,而且还就在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