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脑中自有黄金屋(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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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齐眉吧。”我说。

“为什么?”燕涂鸦的目光落在我脸上。

“杀一个人容易,但他死了,总有些秘密是要被带走的。长此以往,我们可以利用的资源就会越来越少。”我说。

我非常小心,眼睛避开他的目光,不让他发现我的破绽。

“有了‘食脑之术’,我可以完全接管他的脑部思维。对于我而言,他已经没有任何秘密。”燕涂鸦说。

“那你就这样杀了他?”我又问。

齐眉不是什么好人,但他至少在表面上能够为本城的江湖同道出点力、帮点忙。

“他其实已经是个死人,等到彻底咽了气,就交给白画神去处理。反正,人的性命贵贱不等,这是历史上就有的规矩。”燕涂鸦回答。

“不行。”我沉下脸来,轻轻拂袖,“我要你现在就放了他。”

燕涂鸦毫不在意,只是笑着摇头,不再理睬我的问题。

我担心这房间里有埋伏,所以一直都在四处打量。

看起来,燕涂鸦酷爱黄金,房间的主体装修部分完全采用了黄金铸造和金锭堆垒的方式来处理,从外表看,只觉得金碧辉煌,气度不凡。

“还不行?难道还得我帮你吗?”燕涂鸦突然大吼。

夕夕没有转身,应该是在反复权衡利弊。

“脑中自有黄金屋,脑中自有颜如玉……你若不愿听命于我,天下有的是愿意臣服在我燕十三膝下的顺奴。呵呵,你大概真的已经倦了,我早看得出,你脑后已经生出了反骨。”燕涂鸦阴森森地笑着,扇子遥指夕夕后背。

要化解这一劫,要么,夕夕套上狗绳,化身为狗,供燕涂鸦取乐;要么,我就在此刻动手,雷霆一击,取燕涂鸦狗命。

“够了——”我低声怒斥,“八神将是燕王府麾下重臣,不是供你肆意戏弄的奴才。”

以“燕歌行”的身份,大声叱责燕涂鸦,表面看应该是合理的,毕竟燕歌行是大哥,而燕涂鸦却排行十三。

“你终于敢大声喝骂我了!呵呵,我终于等到今天,也就等到了必须杀你的一个理由——你在江湖上号称为‘幽州鬼啸白草折、壮士悲号动地哭’,人人都尊你是燕王府的燕大少,可却极少有人知道,你根本不姓燕,只是个下贱的私生子,是你母亲和马夫的贱种。我,燕十三少,才是燕王府唯一的嫡系传人,史上最强的燕氏第一人,未来都属于我,跟你毫不相干。你应该知道,这次离开京城,我手里有‘尚方宝剑格杀符’,可以无理由格杀任何人。现在,很抱歉,你就是我要杀的那一个——”

燕涂鸦的话令我大为震惊,原来表面风光的燕歌行还有如此不堪的身世。如果对方说的话是真的,那么燕歌行在燕王府中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身上永远都贴着“贱种、私生子”的标签。

啪的一声,燕涂鸦空着的左掌向黄金几案上一拍,再抬起来,几案上就多了一张扑克牌大小的黄金卡片。

“这张格杀符是我为了对付你专门去‘匈奴精卫’那里求来的,现在,见符如见人,还不下跪受死?”燕涂鸦厉声大喝。

只有帝王才能赐予钦差大臣“尚方宝剑”,燕王府不是帝王,可这张格杀符的威力却胜似帝王之家的尚方宝剑。

“格杀符、报恩钱”是江湖上流传已久的两种符令,前者杀人,后者报恩,曾经在很多著名江湖事件中显露过身影,并且引发了许多悲壮慷慨的故事。

燕涂鸦用“格杀符”消灭燕歌行,此劫无解。所幸,我是假的“燕歌行”,而不是他本人。

“你错了。”我只回答他三个字。

“燕歌行,跪!”燕涂鸦二次断喝。

几案上的齐眉蓦地抽搐了一下,本来平伸的双腿骤然屈曲,并且挺身坐了起来,双眼呆滞,目视前方。

“脑中自有黄金屋,脑中自有颜如玉,呵呵,呵呵……我在哪里?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是谁……”他一边喃喃低语着,一边翻身下地,梦游一般向前走。

我料不到会有这样的变化,只得向夕夕那边连退了三步,双掌当胸,提防燕涂鸦或者齐眉的袭击。

“魔人,驭魔之术。”夕夕在我身后低语。

“驭魔”与“赶尸”是湘南一带的秘密奇术,两者名称不同,手法却大同小异,都是利用精神驱动力,让尸体或者半尸行走、工作,做事。

大概在1840年左右,赶尸术传入欧洲,与意大利本土的巫术结合,才产生了“驭魔之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驭魔之术”具有强大的攻击性,比起普通的“赶尸术”对人类的威胁更大。

近年来风靡全球影坛的“生化危机”系列电影,正是编剧们由“驭魔之术”获得灵感,才塑造出“僵尸屠城”的末日大灾难场景,吸金无数,票房大卖。

就我个人看,燕涂鸦的奇术手段还没有显露出来,至少到目前为止,他的意图是用“格杀符”消灭“燕歌行”,还没有涉及到其它方面。

“出去吧,在这里碍手碍脚的。”燕涂鸦低喝。

齐眉本来晃晃荡荡地向前走,听到燕涂鸦的话,僵硬地平转三十度,向着那扇黄金门走过去。

“你这样对他,还不如直接杀了他。”我说。

燕涂鸦嘿嘿冷笑:“你刚刚说不要杀他,现在又要我杀他,岂不是前后矛盾?你到底想怎么做——不,我说错了,其实你想怎么做根本就不重要,根本与我没有关系,因为在格杀符面前,你已经是个死人了,对不对?”

燕歌行曾经说过,燕涂鸦是奇术天才,这样的人原本可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成为国家、国防建设的中流砥柱,为国抗敌,建立功勋,然后流芳百世。可惜,此人隐居地底,把所有的天赋都用来残杀同胞,早就走火入魔了。

这样的人,是和平盛世的“祸胎”,必须除去。

“是啊,的确不重要了。”我点点头。

“五秒钟后,左手接刀,右手接剑。”夕夕低声提醒。

她的手一直按在狗绳上,那种铁链加上项圈的牵狗绳跟冷兵器时代的“红绒套索”没什么两样。所以,她只要甩出狗绳,精确地套在刀柄、剑柄上,发力一扯,刀剑就会自动飞过来。

黄金屋的架子上既有刀又有剑,夕夕如此应变,最科学,也最精准。

她按着狗绳沉思了那么久,应该是在计算立足之处与刀、剑的实际距离。

那么,只要有刀、剑在手,我就能令燕涂鸦人头落地,解决所有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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