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陆迟被调回京城当职,去部队里报道了。
他正好和江景怀在同一个集团军下。
报道完,他没急着回家,而是先了解了一番部队的近况。
意想不到的是,不过一年的时间,这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前阵子去前线参战的,但凡有回来的,有立功的,都被升了职。尤其是江景怀,立的还是一等功。他现在算是他的上司了。
命真大啊,好命的人。
也是,活着也好。他从来没想过要他死,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他还希望他留着一条命,看他娶鲲凌。
陆迟那次没去,他父亲劝他去前线锻炼,但他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无非是,怕出了点什么意外,不能再为他做事了。
像这种去前线的任务,接到的就有很多高干子弟。有些高干子弟一腔热血,自愿参加;有些摊上这种事,不愿意去是可以推辞的。他自己就属于第二种。
他贪生怕死呗,这点他愿意承认。胆子小,老毛病,一直被人看不起的毛病。他知道有很多人嘲笑他,背后说他是缩头乌龟。
可那又能怎么样?保住一条命,不做无谓的牺牲,才能笑到最后。
那种危险的工作,他不愿意去做,一个不慎,他就没命回来了。他还没得到鲲凌呢,他真是舍不得死。
牺牲,对一个军人来说,是最大的荣耀。
而对他陆迟来说,他是不屑一顾的。他从小,就没想过要继承父志,他只想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平平淡淡,简简单单。胸无大志也好,胆小懦弱也好,他就是要安安稳稳。那些大事,就留给那些所谓怀着崇高的理想的人去做吧!
直到出了江佳琦的事儿,他就更没想了。如果不是那次变故,他根本不可能参军。他是被逼的。从佳琦死了以后,他的人生就一团糟了。
李琼儿特意换了一套新的衣服,是一条浅绿色的紧身旗袍。
她的头发挽成了一个鬓,戴了金色的耳环,戴了珍珠项链。
端庄优雅,这是她一贯喜欢的风格。
“桂婶,今天陆迟回来,午饭做的丰盛些。”
“好的,太太。”
李琼儿看着桂婶忙上忙下的模样,眼睛忽然湿润了。
多少年前,她妈妈还是陆迟家的保姆,就经常这样忙上忙下。那时候她总是躲在暗处,看着当时的陆夫人,她雍容华贵,仪态万千。她于是悄悄地模仿,模仿他们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后来她妈妈病死了,是肺结核。她亲眼瞧见,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苍白下去,干枯下去,最后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过度劳累,说的就是她妈妈,她是个命苦的女人,这是命。
有些人劳累一辈子,有些人富贵一辈子。
是劳累命没关系,富贵靠自己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