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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凯落番外:庆幸我们还在一起」
冬天的重庆十分湿冷,大早上的并没有什么太阳,天色晦暗,凛冽的寒风直往衣领里灌,这样容易破坏心情的天气也是千雨落讨厌重庆冬天的一大原因。
清晨下了点小雪,睡得迷迷糊糊的她强迫自己从床上爬了起来,洗漱完毕之后终于清醒了,立刻跑到自家楼下的车库里把自己的车开了出来,踏上了去上班的路。
是的……在美国从千氏辞职之后,千雨落又跑来明盛了,摸爬滚打的地点从自己家变成了……咳咳,自己老公家(虽然他们目前并没有结婚)。千子枫一度说她的行为属于吃里扒外,女大不中留,她对这话表示嗤之以鼻。
也不看看你自己是啥样。
街上大多数的人都是上班族,盯着俩巨大的黑眼圈,赶着公交或者轻轨之类的公共交通。一般来说像千雨落这种小员工是不适合开车上班的,但是这个中原因,稍后再做解释。
驾照是三个月前拿到的,车子是王俊凯和千子枫陪她一起去选的,怎么说呢,千雨落这个人比较……低调,所以看到那些车子的标价之后她的第一句话就是:“日了狗了这车这么贵,我还不如买台小电驴,空气还流通些。”
毫无例外地俩男人一瞬间都被她呛到了,导购员在一旁陪着笑脸,只是目光时不时会扫过千雨落,带着惋惜,对千子枫和王俊凯倒是毕恭毕敬。
有钱人家的傻千金,这种小说里戏码没想到现实中都给碰见了也是很醉,于是目光更加同情了,还好导购员是个女的,否则那赤裸裸的目光非得让王俊凯炸了不可。
最后在千雨落的心碎声中王俊凯给她挑了辆车,没买太贵的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用客观话来说就是低调奢华有内涵,用千雨落的话来说就是学长选的都是最好的,千子枫从头到尾都挂着迷之微笑,充当着一个打酱油的角色。
人家本来对这件事就不大感冒,倒是千雨落硬拉着他来的。为什么呢……因为千雨落实在是看不下去千子枫和陈美希了。
不得不说他哥也算个男人典范,对自己的妹妹好,对女朋友也好,但是女朋友有事忙的时候还去打扰就不对了,陈美希最近帮着他哥在搞一个YCI的冬季服装展,没什么时间和千子枫见面,于是千雨落整天听着千子枫唠叨得不耐烦了,这才强行带着千子枫出来散散心,免得成了怨妇。
车子的钱是她工作了几年的积蓄加上她年少时候喜欢攒的钱买的,合起来竟然是笔不小的数目。
这钱本来是她留着打算以后旅行用的,这下子所剩无几当即心疼得无法自拔,把她的车当宝贝似的就差供起来了,后来王俊凯看不下去了,就对她说:“小白,咱不缺钱,你以后环游世界都没问题,反正我赚的钱都是你的。”
所以……你别必要觉得自己很穷……
当时千雨落擦着车窗户没仔细体会这话里的意味,敷衍地回了一句:“不成,我得把小偷养起来。”
小偷是她给车取的名,就是说这辆车偷了她的钱,取这名字表示纪念。虽然听着不是一般的别扭……
王俊凯登时就觉得自己的小浪漫被当成啥了啊,站在千雨落身后看着她忙活,带着点小情绪,表面上依旧是一副霸道范,来了句杀伤力更大的:“行,你养它,我养你。”
按照这么多年来他对千雨落的了解,结果显而易见。
不过话虽是这么说,但是两个人都明白感情的基础是物质,如果没有的话是很难一帆风顺的。一方总是担任付出的角色过久了也会疲倦。
爱情里的双方必须平等,不然天长日久很容易出问题,这也是千雨落坚持自己买车的原因。
她不可能一直生活在王俊凯的庇护下,她也有自己的能力,家庭背景长相啥的也不差啊,所以怎么看,当初那些不般配都没影了。
是金子总会发光,大概说的就是她这类人吧。
她一直以来都很庆幸,在她最不完美的年少时王俊凯仍然没有放弃她,否则她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过着怎样浑浑噩噩的生活。
所以说她的学长真的是很好啊。
把车子开进了车库里,千雨落拎着包匆匆忙忙跑进了公司,高二之后她比起原来长高了不少,所以自然而然地上班也不穿高跟鞋了,方便跑路。
哦不,跑步。
等电梯的时候旁边站了个人,千雨落低着头没发觉什么,直到意识到有目光朝她聚集过来才抬头去看旁边的人是谁。
不出意料,果然是王俊凯。
也只有他站哪都是一道风景了。
“早啊。”王俊凯冲她打招呼。
千雨落淡淡“嗯”了一声,周围人探寻的目光让她觉得莫名不爽。
电梯门开了,她先行一步跨了进去,王俊凯也不恼,跟着她进去了,依旧笑得露出了猫纹。
反正他看着千雨落心情就会变好吧。
“怎么?有人惹你了吗?”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气氛相对来说放松一点,王俊凯玩着她的头发问。
千雨落摇摇头,把不想干的想法甩出去,然后随便搪塞了个问题:“为什么这电梯我坐了这么久一直就我们两个人啊?”
她其实想问很久了,每天上班时其他几个电梯前都是人挤人,而偏偏她等的这台电梯就她一个人,别人看到了也不过来,好像就是存心找挤。
王俊凯顿了顿,然后摇头晃脑,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因为这是总裁专用啊~”
那个“啊”的抑扬顿挫啊……扰得千雨落心尖都跟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