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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了?”
方圆愣了下,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忍不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卡秋莎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低低的颤声说道:“我、我喜欢你吻我的。我、我还要嫁给你--今、今晚,我就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不好。”
方圆抬手拿开她的手。
“为什么不、不好?”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眼眸中又有雾水浮上。
“因为,我还没想到我是谁。”
方圆右手食指指背,在卡秋莎的脸颊上轻轻扫过,重复道:“嗯,我真没想起我是谁,更没想到你是谁。”
大约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方圆在华夏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内,遇到了卡秋莎。
如果他还能记起这段往事来的话,那么肯定能记得当时看到卡秋莎时,她就是个小孩子。
或者说更像个小母兽,全身赤果着,佝偻着身子四肢奔跑,最多也就是跟外界十一二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后来他才知道,卡秋莎已经在那个世界中生活了十八年。
极度的营养不良,跟异常复杂的生活环境,才让卡秋莎变成了那模样。
不过,卡秋莎被波斯塔夫带回来后,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让她发生了让上帝都震惊的变化:身高达到了一米八,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也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相信都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
卡秋莎,就是现实中那只华丽转变为白天鹅的丑小鸭。
所以呢,其实就算方圆能想起往事,知道她就是被自己从罗布泊内带出来的卡秋莎,也不会相信她就是那个小母兽般的女孩子。
原则性很强的方先生,怎么可能会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结婚呢?
就算看在男人都是好色牲口的份上,方圆答应卡秋莎給他当新娘--可也得假模假样的婉拒一下吧?
男人嘛,可都是很要面子的。
听方圆这样说有,已经把心提到嗓子眼的卡秋莎(她真怕方圆说出不要她、她自己都无法反驳的理由),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嫣然一笑后很媚很柔的说:“我叫卡秋莎,你叫方圆。”
“我叫方圆?”
方圆眉头又皱起来时,头开始疼了,喃喃问道:“你叫卡秋莎?我们、我们以前就认识吗?”
卡秋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而是清了下嗓子,用俄语唱起了歌儿:“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去年方圆带着卡秋莎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曾经遇到过察觉不出的危险。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就教给卡秋莎唱歌,就是唱的这首前苏名曲《卡秋莎》。
卡秋莎此时唱起这首歌,就是希望他能从这首歌中,回想起以前。
女孩儿在唱歌时,一点都不紧张,还超好听,就像天籁那样,唱完很久还在方圆耳畔回荡。
歌声响起后,方圆就始终静静的看着卡秋莎,一动不动。
但他目光中的神色,却带着明显的茫然:他只是觉得卡秋莎的歌声很好听,也能猜出她唱歌给自己听,就是想帮自己回忆起从前。
可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想不起醒来之前的点点滴滴(甚至,他在睁开眼的瞬间,都已经忘记了好像在睡眠中才看到的火龙),大脑中一片空白。
失忆了的人,在努力回想以前时,因为触动回忆神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头疼。
方圆不头疼,他只是感觉自己在奋力踢一扇门。
一扇无比坚固的门。
这扇门后面,关着他所有的以前。
只要他能踢开这扇门,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包括他是不是叫方圆,都能在瞬间回归。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踢不开那扇门,空余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茫然。
卡秋莎也静静的看着他,就跪在沙滩床上,眼眸一眨也不眨。
她能看得出,方圆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一点点的过去都没想起来。
但她毫不在乎,甚至还有些窃喜:他永远想不到以前才好,那样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卡秋莎只是从小就历经了太多的非人磨难,但智商却相当高,更能从当初方圆对水暗影、对夏小韵的态度中,看出他跟她们的关系不一般。
爱上一个男人后,就想把他据为己有,这是所有女孩儿骨子里的本性。
已经恢复正常的卡秋莎,当然也有这种本性。
所以,她无比希望方圆永远都处于失忆状态,那样就能永远守在她身边了。
不过,出于女孩儿爱极了男人的本能,不管她有多么的自私,还是希望能努力帮方圆恢复记忆,于是就说道:“你稍微等等啊,我去给你拿两样东西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