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哪怕岁月改红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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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拼命回想他最好看最意气风发的时光,那些记忆纷至杳来,更让我肝肠寸断。

我欠身勾住他手臂,看着他沉睡的眉眼一声声叫他,“津霖,我很听话,这么久我终于肯听一次话,你怎么不醒来夸夸我。”

我拉住他的手让我抚摸我的脸,我每一寸他可以触摸到的皮肤,“那天你走时告诉我要长胖一点,呐,现在我胖了,你又不肯睁开眼看我,我们两个人谁是骗子,是不是你。你还答应带我和文珀离开,拉钩说做不到的是小狗,现在你是小狗了,你还欠我一声狗叫。”

我艰难咧开嘴角露出一个自己都觉得苍凉又难看的笑,“你是藏獒,不,那是以前,你现在应该是腊肠。其实啊,你以前在我眼里就是一只哈士奇。”

我笑得发僵,僵得疲惫,手指从他眉心滑落,在那只坚硬冰凉充满了水雾的呼吸机上戳点着,“呐,狗叫你逃不掉,愿赌服输,不学我死都不会放你离开,追到阴曹地府你也要叫给我听。”

我眼前才清明的视线忽然又泛起一层浓浓的水雾,隔着那层雾气,我好想触摸到他的唇,可厚厚的白色玻璃,把它变成一场奢望。

也许他至死都在想,我会不会再回到周逸辞身边,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一切仇恨,在美好又多情的风月里化干戈为玉帛。

他想我心里放不下周逸辞,不管我多恨他,他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爱过的男人。

津霖以为他在我心中无可替代,更以为千帆过境,他走了,我便理所应当再回到从前的日子。

可他根本不知道,我和周逸辞早已是仇人,在这样的世事无常里,只差彼此刀枪相向。

我嫁给他那天起,就没想过再回头。

如果没有他,我还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模样。

我甘愿为他守一辈子。

这世上再不会有谁像他那样爱我。

再也找不到了。

程欢所有幸福的时光,都终结了。

我握着他的手低低哭着,真的走投无路。

这两天两夜我都在等,我愿意等一辈子,可他越来越瘦,越来越苍白,我不敢想等到最后,他会不会真像巴哥说的,变得好小好小,小得握不住,干枯成一个老头。

他会不会怪我,他一定不想让我看到那样丑陋狼狈的他。

“津霖,求你醒过来吧,我不相信一点可能都没有,他们都劝我,劝我放弃,让你走得干脆些,痛快些,可他们不是我,他们理解不了做这个决定多难。我想让你和我就个伴儿,哪怕你不能拥抱,不能说话,甚至不能看我,没有一点知觉,可你终究还活着,还有一口气,至少我不是没有依靠,不是自己一个人。”

我握着他的手,将自己脸埋入他近乎冰冷的掌心,我在他粗糙的皮肤里哭出声音,“我真怕自己撑不下去,我看着你这副模样,知道你的痛苦,知道强留你的残忍,我快要死了,真不如给我一刀,我感觉我一辈子都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你会变成这样。”

一片寂静的夜色,将他笼罩得平淡柔和。

我终于明白无能为力的感受。

其实惨烈的死亡并不可怕,最可怕是他还没有死,他还有气息,但却深知救不活。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哭到头昏脑胀,天昏地暗。

白光下的门扉轻轻晃动,我感觉到门口位置涌入进来的风,我从穆津霖怀中抬起头,看到文隽拿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正放在鼻子下嗅,他背贴着墙壁,蜷缩右腿,一动不动注视我。

一身黑衣像披着夜色。

仿佛已经进来很久。

我缓了半响,将眼里几乎再次坠落的泪光咽回去,“老巴手臂好了吗。”

文隽知道他在我这里碰了壁,再次被否决送穆津霖离开的念头,他疲惫的面容拧了拧,“差不多,砍得不深,没伤着骨头,养几天就行。”

我指了指放在床头的水杯,他探身握住,从床铺上方递给我,我接过拿起棉签在杯口蘸了蘸,轻轻涂抹在穆津霖眼尾的伤处,我十分固执做着这件没有人理解的事,护士也问为什么要擦,人都不行了,那点小伤口并不碍事。

我说闲着没事,守着也是守着。

其实我只想在他真的扛不住,真的需要解脱,而我迫不得已拔掉氧气那天,他可以毫无瑕疵的离去。

一如他曾经的模样。

他其实最臭美。

比姑娘还要命。

他不喜欢脸上有半点不完美的痕迹。

我想要它快点愈合。

可我并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做到,护士说他已经没有了自我愈合的能力,所有功能都逐渐停止,伤疤会越来越溃烂,不可能弥合。

我只好固执着我认为有用的方式。

我听说人不能长褥疮,长了就没多少时日了。

我不敢放过他每一寸肌肤,苍天不留他,我偏要和苍天抢一抢。

文隽看了眼摆在床头冷却的粥,“嫂子又没吃饭。”

我没理他,盯着穆津霖阖住的眼皮,他叹口气,“嫂子才多大,日子还长着,霖哥出事了,不还有我们,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嫂子和文珀我们替霖哥养,您好好的,他才能走得安心。”

文隽说到最后一句,戛然而止,停下得非常突然,他似乎意识到自己不该说这样的话,只会为我糟糕的心情雪上加霜,我到现在都不肯相信他会死,我抱着顽固的念头,不惜一笔笔重金砸进来。

我问过院长是否国外能够医治,他说有类似病例苏醒过来的奇迹,但可能性微乎其微,津霖的情况禁不住折腾,他满身都是伤。

我找何曼要傅惊晟的电话,我想赌一把,看他是不是津霖的人,以他的人脉和能力,短时间内去国外把大夫请到滨城为津霖医治也不是没有可能,就算倾家荡产我也不会放过一线生机。

可傅惊晟在津霖出事后也失踪了,听说他好几天没在江北露过面。

我用指腹摩挲着津霖的指甲,他指甲光秃秃的,修剪得很整齐,里面干干净净,不看光滑程度,真像一只女人的手。

九天前他离开码头晚上还是我给他剪的,当时他嘴巴正损,说我胸口好不容易凸了几个月,还没好好感受几次,现在又凹回去了,我好笑又好气,故意把指甲刀剪歪,刮下他一片薄薄的皮儿。

我握住那根手指在上面寻找,果然白白的细肉还裸露着,可惜他含笑的眉眼却再不能给我看。

我脑海闪过一副面孔,那副面孔定格的霎那,我眼底雾气变为狠厉的凶光,我咬牙切齿问文隽,“是不是他做的。”

文隽抿着嘴唇,他一声没吭,我从他为难的神色中看出答案。

我不着痕迹握了握拳,我反应过来自己太过用力,攥红了津霖的手,立刻又松开,轻轻在他指尖吹气,问他疼不疼。

他安详睡着,面无表情,对这一切置若罔闻。

“津霖,我好像已经和他纠缠了半生,这两年,真的比半生还要长。我也累了,真的很累。你先睡吧,好好睡。”

我在他手背吻了吻,文隽将烟卷别在耳朵上,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已经握住门把,又想起自己找我什么事,他从口袋里摸索一阵,掏出一个正方形的蓝色丝绒盒,他转身喊了我一声,“嫂子,这是霖哥翻下山沟的车里找到的,上面刻了你名字,你…你收着吧。”

我盯着那只绒盒,盒子边缘染着血,宝蓝色的绒布,一两滴血渍显得那么刺目。

它似乎很沉,沉到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接,就那么直勾勾看着,它的分量把我压得透不过气。

天若有情天亦老。

天确实无情,它喜欢把遗憾洒满人间。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拿过来的。

浑浑噩噩。

每一步都失魂落魄。

盒盖被推开,闪烁的颜色晃得我眼睛一酸,又涩又干。

其实他送过我许多东西,珠宝衣服,还有些女孩喜欢的玩意儿。

他把我当女儿宠。

我撒野耍泼,他都没有怪过。

嫁给他之后,好像全天下男人的脾气,在我眼里都像绵软的云。

他把黑暗盖住,将我藏在帽子里,让我踩在他头上看这个被他施了魔法、到处都是彩色泡沫的世界。

我最喜欢他亲手雕琢的木簪,虽然手艺不好,刻得花纹也歪歪扭扭。

我甚至不明白,他从不接触桃木的人,怎么忽然要送我一枚簪子。

戒指代表永恒。

我知道他最想给予我永恒,他对白首的期待,并不比我少。

可人都不在了,我握着戒指睹物思人,还有什么用。

我颤抖着捏住戒环儿,放在眼前细细打量,“文隽,我不是个好女人,我自己也清楚。这辈子啊,我从没有为他津霖过什么,就连我喜欢他,都是在他出事才后知后觉,所以老巴让我亲自送他走,我下不了手,我觉得我心里愧太深。”

文隽闷着嗓子答应了声,眼圈有些红。

我抚摸着那颗硕大的钻石,果然刻了我的名字呢,我好像都能猜到他当时眉眼含笑的模样,有多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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