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百 二 十 章 往 事 并 不 如 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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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血泪斑斑

老宫女难忘故乡

这是罪犯奶奶记的笔记。

第一页写的是自己的情况。郑秋荷,乳名小四,政和四年(1114年)腊月十五生,真州曹山镇王郑庄人,父亲郑春和,母亲王氏,大姐春梅,大观四年(1110年)生,二姐二丫,政和一年生,三姐三丫,政和三年生,大弟留柱,政和六年生,五妹五丫,政和八年生,小弟二留宣和元年(1119年)生。

宣和七年秋,入康王府。康王妃邢秉懿,夫人田春罗、姜醉媚。

看来,这个姓郑的宫女出生穷苦人家,子女多,入宫为奴。而且是在康王府赵构的府中。

第二页是这样写的:

靖康元年(1126年)腊月十八,金兵攻破汴京,康王府被占,王妃、夫人和其他人被抓,关在一起。

天寒地冻,王妃、夫人、宫女由金人押着,向北走,闻听,金人索要犒军费,朝中无钱,以王妃、宗妇、宫女抵押。

原来,是被卖了。

历史记载,金兵占领开封后,开始大肆掠夺,在金银财宝掠完了之后,又开始大规模索要宋国妇女。先是要求宋朝支付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且必须在十日内上交。这简直是天文数字,此时的宋王朝已经山穷水尽,根本无力筹措这笔钱财。

金兵该占的都占了,该抢的都抢了,带不走拿不动的,也别留着,一把火烧了拉倒。毫无人性的金邦看上了如花似玉的皇城宫女,没钱就用女人来抵。人为刀殂,我为鱼肉。国破家亡,徽宗、钦宗都成了浮虏,还有办法拒绝吗?

于是乎,在数万名帝王将相、公子王孙押送北国之后,更悲惨的一幕发生了。京都皇城的贵族女子、以及宫女都成了商品,按质论价,用以抵冲欠款。比如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很明显,他们不仅要占有宋王朝的国土和财物,还要占有宋王朝的女人,来满足他们的占有欲。要知道,所谓帝姬就是公主,王妃是皇帝的儿媳,宗姬是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是皇族女子(县主)。

亡国之君宋钦宗赵桓居然也在条约上画押同意了,于是,无能之君能做得了一,亡国之臣就能做得了二,乃至三四。开封府尹为了保命,照单拿人: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抵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抵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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