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这个时代,比想象中更残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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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扬用“鄙视你”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左恒柏。

他今天穿的还是野战军的红色制服,身形像是真正的柏树那样苍劲挺拔,除了武装带和手枪,他没有任何配饰,但举手投足之间,一股世家子的贵气迎面而来。

欧扬对男人的样貌没什么研究,不过可以肯定,左恒柏这样子、这家世、这地位,放在前世地球上一定能引得无数小女生高喊:“欧巴”。

可惜,这样一个大好青年,谈起庶民、奴隶女孩的贞洁,就像在谈论茶杯、藤壶等日用品。

放在前世的网上,这大概就是最受“女权”份子诟病的“直男癌”了,而且还是晚期。

“不要这样看我。”左恒柏笑着说道:“去病你大概不知道我们这种家庭的做法。”

按左恒柏所说,华夏的大户人家的传统男女观念正受到共和年以来新观念的强烈冲击,但也尚未全面溃败。

《大华律》是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的,如果女子觉得自己受到婆家的压迫,完全可以自主提出离婚,而且可以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因为女人也可以进入工厂工作,不愁离婚后没有生活来源,经济独立之后,传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观在年轻人中已经不太流行了,相反,“自由恋爱”这种更像地球的爱情观开始大行其道。

但是,这毕竟还是一个男权社会,即使是对这个位面最倡导男女平等的华夏社会主流观念来说,男性偷吃也根本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别招惹平民以上阶层家的好姑娘,最多被笑话一声“没有不偷腥的猫”。

但女性行为不检点仍然是关系到名节的重大问题,哪怕是已经订婚的青年男女,也不能在婚前住到一起。

这种观念,没有一个毛太祖加一个WG,恐怕是很难扭转的。

大户人家的女儿在婚前不能让野小子碰,但又不能憋坏那些小兔崽子,免得他们去招惹平民阶层以上那些不该招惹的女孩(双方都心甘情愿就要娶人家,这样女婿就成人家的了,正妻只有一个,总不能让女儿嫁过去当妾。如果女方不同意,那就是犯罪,基本就是贬为庶民流放边郡,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死刑)。

于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开始流行给自家女儿养几个“替身”女仆,这些调教好的漂亮姑娘都是奴隶,偶尔也有几个签了死契的庶民,因为不算“真正的人”,所以在婚前,未婚夫想要的时候,用她们解决就好了。

如果始终没有孩子,这些女人会一辈子呆在奴隶的地位上,永不动摇。如果运气好有了男主人家的血脉,她们会被提升为庶民(可以不用叫自己的孩子主人),如果男主人心性更好一点,也许会给一个妾室的名分,但也就到头了。

秦晴身边的那个侍女,猫耳半兽人小喵,就是这样的身份。

虽然尚未决定婚期,但左恒柏确实已经与秦晴订过婚了,那么小喵就是秦晴的嫁妆之一。

一种在男主人需要的时候,拿来用一下的日用品。

“石榴那个侍女是她送过来陪你的,你当时喝的那么醉,没人照顾可不行,但我这当哥哥的总不能把妹妹放到你这个醉鬼身边,正好她还有个新收的女仆,给你用用倒是没什么。”

左恒柏笑着把这些一股脑解释给欧扬听。

“当然,别弄坏了,她是个外蕃部落的别吉(公主的意思),不是奴隶,少许权利还是得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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