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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墨园,瞿墨有在半夜喝水的习惯。时间一长,我的生物钟就养成了到那个点醒来的习惯。最近两年好不容易改过来,没想到住进来的第二天晚上身体本能就自动回到了以前。
身体比大脑更诚实,尤其是半梦半醒间意志力最为薄弱的时候,相同的环境更加容易让你的身体误以为回到过去,从而带出曾有的习惯。
我蹲下来赶紧收拾,幸好瞿墨不在,不然连我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三更半夜不睡觉,端着水杯在这里,总不能说在梦游。
被这一吓,不敢再睡,生怕又犯糊涂的时候被瞿墨当场抓到。
天还没亮,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我走到厨房,看冰箱里材料齐全,索性熬一锅粥,借以打发时间。
土鸡洗净放入砂锅,加入老姜,大火煮开转小火。2个小时后取出鸡,只剩鸡汤,把洗净的米放进去,慢慢的熬着。
我趴在琉璃台上,望着灶上跳动的蓝色火苗,不知不觉间天已放亮,厨房里光线也明亮起来。几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阳光照到的地方,能够看见空气中漂浮的雾气,那是从砂锅盖子的缝隙中逸出来的水蒸汽,带着一股子勾人的香味。
火候差不多了,我起身过去揭开盖子,顿时香气四溢。把洗好的青菜切得细细的丢进去,搅拌之后关火,放入葱末和盐。
“看来今天有口福了。”
瞿墨的声音在背后想起,我猛然转过头去,他斜靠在厨房门口,看样子不是刚来,已经在那里站了有一会儿了。
*
我把盛好的粥放到瞿墨面前,恭敬的站在一旁。
瞿墨拿起勺子,轻轻的搅拌着,随着他的搅拌,更浓郁的香味从碗里散发出来。“之前我就说,你做清洁工真是屈才了,这手艺比起很多厨师都不遑多让。”
“瞿……”刚一开口,瞿墨的视线轻飘飘的扫过来,我微愣,立即改口,“墨少过奖了。”
瞿墨收回视线,不紧不慢的舀了一勺粥放进嘴里,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吞下后,开口说道,“一起吃吧。”
这次我还没来得及拒绝,瞿墨已经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我再清楚不过,瞿墨从来不是接受拒绝的人。
我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坐到旁边默默的吃着。时间才是最好的厨师,其实小易到幼儿园后,我再没有机会把这么多时间浪费在一锅粥上。
米粒将化未化,充分融合了鸡汤的浓郁,青菜的青香,吃到嘴里香浓顺滑,吞下去后,胃里暖暖的,舒服烫煨。
想来瞿墨也是很满意的,一碗见底后没有动,我意会,起身到厨房又给他盛了一碗。
在墨园时我也想过要给瞿墨做饭,不知是没有耐心还是怎么,每次做出来都不尽人意,最后只得喂了垃圾桶。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们还能一起坐着吃我亲手做的饭。
现在想想,如果当初墨园那一夜是我们最后的交集,反而是命运对我们的恩赐。如今再度重逢,连美好的回忆也无法保全,曾经的回忆破坏殆尽才是真正残酷的事,没有什么会比算计你爱过之人还无奈的事。
看着他优雅的喝着粥的样子,我难过不已。物是人非,我不是他赖以信任的小眼睛,他也早不是我的唯一。我只是一个卑微低贱的清洁工,而他对我来说,也只是工具。一切与爱无关,与美好无关,只是利用。
“冰箱里有一只鸭子,我晚上想做啤酒鸭。”
瞿墨不喝酒,却喜欢吃啤酒鸭。墨园时张妈经常做,我嚷着要学,奈何好几次都学不会,白白浪费了几只肥美的鸭子。认识辛月后有一次心血来潮买了鸭子回来,我带着试试的心情,没想到无师自通,一次就成功了。所以很多事情并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也讲究机缘问题,比如我以为离开美亚就没办法接近瞿墨,哪里想到这会儿我们坐在一起吃早餐。
瞿墨抬起头来,深邃的眼睛看着我,“欢欢这是在邀请我吗?”
我没有去看他,“这是你的地盘,用你的东西自然要和你说一声的。”
瞿墨哦了一声,收回视线,推开椅子站起来,“我说过厨房的东西你可以随意取用,做什么不必问过我。”
看着瞿墨离开的背影,我有些恍惚,察觉到自己在走神,连忙摇了摇头,集中注意力。所以,他今天晚上会不会来?
虽然不知道瞿墨会不会来吃饭,下午我还是早早的准备起来。打开冰箱拿啤酒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下,果断的转向了旁边的白酒。酒精度52%,对于不会喝酒的人来说,应该够了。
既然是要给瞿墨做饭,自然不能简单。啤酒鸭,咕噜肉,拌三丝,青菜羹,翡翠汤。都是我的拿手好菜,最后一道汤端上桌,我站在旁边,看着餐桌上卖相极佳香气四溢的菜肴,心情忐忑。希望一切顺利,也不白费我这番力气。
准备好这一切,我回到房里,特意换了一件衣服。这次来之前没有想到过会有接触瞿墨的机会,衣服也都是简单的衬衣长裤。说是换衣服,也不过是从将身上的衬衣从白色换成了蓝色,长裤换成了黑色的短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