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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煜长到三十四岁,生平第一次吃路边摊大排档,竟然是和自己老婆一块儿,算得上是新奇的体验。
他却不知道,更新奇更惊悚的事情还在后面。
当烧烤摊老板将两碗洒满了小米辣、肉末、芹菜末,用白菜叶包裹着的白花花的东西端到林珊珊和自己面前的时候,他额头的青筋又是一跳:“这是什么?”
他的心里有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揣测,只是不敢确定。
林珊珊笑得可娇媚了,可惜说出来的话却是惊悚无比:“脑花啊。”
她说的风轻云淡,吴煜却是感觉胃里一紧。
“脑花……”果然被他猜中了,只是这种东西能吃么?是人吃的么?
也许是见过了太多血腥的犯罪现场,使得吴煜一见这种东西,就会有很多不好的联想。
就算是他心理素质再好,对于要吃下这种东西,还是有些毛骨悚然。
“很好吃的哦,听说烤脑花是这家店的一绝,必须得尝尝啊。”林珊珊却不知道他的心理挣扎,一边说着一边就拿起了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一边吃还一边点评:“嗯嗯,果然名不虚传,火候掌握得很好,脑花烤得细腻入味,处理得也很好,一点都不腥,嗯嗯,真好吃。”
她一口气唏哩呼噜就把自己面前的那碗吃完了,然后看着吴煜面色复杂地看着自己,一动不动的样子,还以为吴煜是害怕呢,她大笑起来:”不是吧?吴警官,别告诉我你害怕这玩意儿?“
吴煜额头的青筋又跳了跳,他冷哼道:“你见过有法医吃内脏么?”
他本是随口嘲讽了一句,万万没有想到,林珊珊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反驳道:“当然见过,我还见过一个法医退休以后开卤肉店卖肥肠呢。”
吴煜顿时感觉自己胃酸都在翻腾了,原来真的有这种变态。
不过他很快就想到,林珊珊来自一个美食之都,那里的人据说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吃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但凡能进嘴的东西,都能被他们做成美食。
什么吃脑花,啃兔头,似乎都不是稀奇事。
这么一想,又觉得释然了。
顿时就觉得自己老婆喜欢吃脑花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惊悚事儿。
正自我安慰呢,又听林珊珊说道:“你要是不吃,我可帮你吃了啊。”
瞧她两眼放光地看着自己面前那碗动都没有动过的脑花,吴煜无力地挥了挥手,示意她自便。
林珊珊欢呼一声,就把碗抢了过来继续大快朵颐。
吴煜看她那副馋猫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他掏出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却是面色一沉。
林珊珊刚把最后一口美味的脑花吃到嘴里,正心满意足呢,就看见吴煜又冷着一张脸盯着手机。
因为两个人坐得很近,她一偏头就看到了吴煜手机上那个名字—周瑾。
那女人还真是阴魂不散啊,这么晚了还给她老公打电话做什么?谈心啊?还是谈人生?
她下意识地瞥了吴煜一眼,就瞧见吴煜接通了电话:“什么事?”
口气里满满的都是不耐烦,也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吴煜面色更沉了,又是硬邦邦地甩出两个字:“没空。”
林珊珊耳朵都快竖起来了,连老板刚送来的烤串都忘了吃。
又听吴煜冷冷地说道:“工作上的事儿上班时间再说,工作之外的事儿,不要来找我,我没有兴趣听,再见。”说完就干脆地挂了电话。
林珊珊没有想到吴煜对周瑾的态度竟然如此冷淡,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在这里的缘故还是他一贯如此。
她当然希望是后者,可越是这样,又越是觉得有点不对。
按照吴煜的个性,对于同事特别是他的下属,他的态度并没有那么冷,虽然算不上平易近人,但是也绝对没有那种冷冷地要和人划清界限的感觉。
至少之前她听过吴煜几次接听同事的电话,都是礼貌而客气。
而不是像刚才这样,冷冷地要和对方划清界限的感觉。
难道他和周瑾之间真的曾经有过什么?可是张玮为什么没有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