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四)狗咬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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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也回过味来,冲过来一把拉住她哥:“行了行了,还嫌这事儿闹得不够丢人啊?”

她哥这才想起自己妹妹是干警察的,悄声跟妹妹讨饶:“莎莎,帮帮我,这婊子什么都干得出来。”

金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骂道:“才知道?早干嘛去了?你跟人家鬼混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今天?”

骂归骂,还是悄声问了一句:“你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真是你的?”

毕竟这事儿若是闹大了,就是对簿公堂,金莎作为警察,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渣男表情有点尴尬,还是回答:“应该,是的吧。”

“应该?”金莎真想给她哥一拳,这都什么人啊?

“最后一次跟她发生关系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金莎是处理过强奸案的,对立案程序也算是一清二楚。

“上周,在我给她买的那个房子里。”这会儿渣男也意识到事情不妙了,对于妹妹的问题只能老实作答。

金莎没好气地又瞪了他一眼,心里却是暗自松了口气。

像这种受害人自述的枪击案,警方如果要立案是需要两大要素的,第一是留存犯罪嫌疑人暴力行为有关的各种物证。因为孙晓是自愿跟她哥发生关系的,两人是地下情侣的关系,所以,暴力的证据,存在的可能性极少。

第二,及时报案,保留案发现场。因为一旦报警后,警方的法医会进行相应的检查与提取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以必须是及时的报警,可是,他们最后一次发生关系都已经是在几天之前了,应该不可能还有现场,告强奸是肯定没戏,顶多就是她哥是有夫之妇跟对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对方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她哥已婚,告她哥重婚什么的。

能不能成立,那又是另外一说了。

总之,强奸罪名应该是够不上,顶多也就是孙晓索要精神赔偿费、青春损失费什么的,民事赔偿,给钱的事儿。

虽然金莎心里都明白,可她却没有立刻告诉她哥,对她哥的风流成性,她也早就受够了,既然这事儿可大可小,就给他个深刻教训再说呗,总要狠狠治他一治。

金莎决定袖手旁观了。

孙晓一口咬定要告渣男强奸,吴煜并不想搀和这些破事,他深深地看了金莎一眼,从金莎的表情里看出金莎似乎并不需要自己帮忙,便建议孙晓直接打110报警,直接跟110警察说去。

孙晓原本还想拖着吴煜不放,要吴煜给她做见证,实际上是怕吴煜一走,渣男和他老婆一家会对自己不利,被吴煜冷冷的目光扫过,也不敢再伸手拉扯吴煜的衣服了。

只能苦苦哀求:“吴警官,你帮帮我,帮帮我,看在咱们也算是相识一场。之前是我嘴欠,是我不经大脑思考说错了话,我向你老婆赔礼道歉行么?“

见吴煜冷着一张脸压根不搭理她,她知道是自己之前那番话得罪了吴煜老婆,又看向林珊珊,转而向林珊珊哀求道:“姐姐,之前是我不对,是我冲动说错了话,你原谅我好不好,念在我年纪小,能不能不要再跟我一般计较了?”

她虽然嘴里说着道歉的话,面上的表情却是一分悔意都没有,分明只是想利用吴煜夫妻给她撑腰罢了。

这是多大的脸,把人都当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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