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虞允文的婚事(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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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因为两个年轻人自己都看对眼了,当即表示同意这门婚事(其实这在古代是不符合规矩的,已经违背了媒妁之言的要求)。

虽说在流程上,这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相亲过程,但是在包家人和秦桧看来,这这并不算什么。

包寿年作为一位父亲,是非常希望并且焦急的,想要将自己的女儿给嫁出去,所以对于这些这些规矩已经都不在意了,他就差把女儿直接送人。

秦桧本来就是一个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人,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太多的规则所束缚,前面的故事有提到过,在过年的时候,几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天天都有不同的规矩,这就让秦桧有些受不了,他习惯了之后的无拘无束。

至于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一套,在他的眼中更是不足挂齿。

他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概念,他所在的时代,早就已经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没有了这些流程,虽说有的地方还保留这样的习俗,在相对偏僻一点位置还尤为如此。

至少秦桧自己前世,是不知道这些相亲流程的,他没有被安排过相亲,他这样没钱、没车、没房的屌丝,就算是专业的媒人也看不上。

不论如何,虞允文和包莲君这件事情算是定下了,两家的家长自己已经破了规矩,不过该有的程序还是不能够省掉。

为了能够不落下闲话,将之前的所有程序全部都补齐,之后有秦桧赶快请了媒婆,包了个大红包给他,是个意思,然后打法她到包家提了个亲,包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这才算是补齐了全部的程序。

两个年轻人在相亲之后,互相之间看对了眼,都已经同意了这门婚事,没有什么是两家需要再好商量的了。

包家之前为了将女儿给推销出去,已经是愁死了,有人愿意要自己的女儿,包寿年自然是一百个同意,还愿意倒贴些钱财,囧。

之后就没什么需要商量的了,两个年轻人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两家一起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正好是三天之后,包家是真的想要把女儿快点赶……嫁出去。

不过对于秦桧来说,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首先是到自己宅子的附近,又给虞允文买了一处小院子,这可花了不少人,这钱当然是秦桧出的,这让秦桧终于觉得,当师傅可是没有那么容易。

之前钱灼要结婚的时候,也是自己出钱给他买的房子,给他办的婚礼,好在办婚礼不需要花多少钱,如果说秦桧再多收几个徒弟,多给他们买房,办婚礼,自己岂不是要破产。

还好秦府家中的下人们,集体来到了虞允文的家中,给他进行婚礼的准备,人多力量大,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

因为之前秦府已经经历过了两次婚礼,所以这一次所有人都比较有经验,两天的时间就将虞府上下弄的红红火火,喜气洋洋,一看就知道是要娶亲的。

秦桧的府上只有一匹马,这一匹马还是当时赵构高兴,所以赐给秦桧的骑乘用的,属于是御马,这匹马已经陪着秦桧,去过不少地方平定叛乱了,不过之前去大理国没有骑这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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