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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鹿羽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过往的一幕幕走马灯一般回放在眼前,所有人,所有事。那些她舍不得的放不下的,现在都要离她远去了。
做好决定后的几天里,鹿羽希仍然像往常一样,在阁楼里看看书,脚踝上的伤口愈合的时候有痒痒的微疼,直到第三天结痂,鹿羽希想,她该走了。
在阁楼的小窗户面前坐了很久很久,小的时候她就最喜欢这个阁楼,爸爸在里面放满了给她看的书,都歪歪斜斜地堆在地上,从小时候的故事童话书,到被妈妈禁止看的爱情小说,到后来的各种中外名著,到现在的随便拿起一本书就看起来。
书一点点堆满了角落,她也一点点地长大。
这样想起来,好像很小的时候开始,爸妈就没有拘束过她,往往是她想做什么,他们就会无条件的支持,和放手的快意。
所以他们才会说自己的身上有光。
鹿羽希被自己毫不谦虚的想法逗笑了。她还想再多看一眼故土的月亮,只是外面的云层层叠叠的,她什么也看不见。
坐在地上,将白纸垫着本书放在小沙发上,开始写自己所有舍不得的话。
因为做不到面对面的告别,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心软,会忍不住留下来。
笔不停地在纸上跳跃着,发出好听的声音,鹿羽希总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写写停停的,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她才伸了个懒腰,把所有写好的纸装进了一个信封。
……
医院。
厉斯赫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到了自己的小时候,梦到了A市的贫民窟,那时候他才十岁,也就是在那一年,在A市犄角旮旯里,在许许多多肮脏的骨瘦如柴的小孩里,他一眼就看到了严真。
在昏暗发臭的下水道旁,黑着一张脸,眼睛却炯炯有神。
被丢进贫民窟的第一天,他身上本就故意做旧的衣服被一抢而光,浑身上下连遮羞的内裤都没有给他留下。
那天下了雨,泥土和雨水都混合在他的脸上。冰凉的水落到伤处,奇异的缓和了痛楚。可是脑袋却越来越昏沉,意识也逐渐模糊。记忆的最后就停在了那群破旧屋檐下歪着脑袋看他的男孩中,看到那个目光炯炯的男孩穿过雨跑过来。
严真那个时候还不叫严真,叫陈胜,厉斯赫从他那个破败的小屋里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时,虽然身上还痛,嘴边却禁不住笑了。
“你为什么笑?”没想到他如此认真,且表情严肃,大概是内心里过分的敏感在作祟。
“我只是想起了另外一个和你同名的人,”厉斯赫连忙摆手,“一千多年前,陈胜和他的好朋友一起起义,推翻皇朝,成立了一番事业。”
“真的吗?”到底是小孩子,听到和自己名字一样的人有这样大的事迹。眼睛更亮了。
所以在半个月之后,厉家的人来接他时,他从所有目瞪口呆和战战兢兢的人群中,坚定地走到了陈胜的面前。
看着他与别人不同的清澈眸子。
“你要和我,去成就一番事业吗?”
回应他的是斩钉截铁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