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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烤串的招弟一鼓作气就跑回了自己的老窝 ,桥洞底下。
五根烤串,被招弟一口气吃了三根,而且这三根烤串被招弟吃的只剩下了串,而且串被招弟嘬的锃亮,一点肉沫星子都没有,就差把招弟的嘴磨出火花来了。
招弟依稀记得那串烤串救了自己一命,使得自己能多撑两天。
现在的招弟虽然记得前世的那种烤串的味道,却不知道那烤串叫什么名字。
此刻招弟的面前有一家正在营业的烧烤店,赫然正是自己前世遇到的那家店,招弟的心情大好,于是找到前世拿走烤串的那个位置,重新坐了下来。
“老板,你们这有啥串呀!”
以为颇为年轻的老板,拿着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小跑的来到招弟的餐桌前 ,麻溜的把肩膀上的抹布在桌子上抹了两下,又 麻溜的往肩膀上一搭。
活脱脱的一副店小二的形象。
“我们这有羊肉串,有鸡翅,有腰子和面筋,还有鱿鱼。”
这个年代的烧烤店,品种并不多,而来这里吃串的大部分还都是羊肉串和鸡翅,因为鱿鱼太贵了,而面筋因为家家户户都回坐,也就没那么新鲜了。
一盘十串的烤串,配上两箱的啤酒,够三四个汉子吃上好几个小时的。
“那就来……十串的羊肉串,再来两瓶啤酒。”
招弟学着旁边的那哥们的样子,把一只脚放在自己的座位上,两手拿着两根一次性的筷子互相敲着。
“好嘞,马上来。”
店老板拿着的纸币也没有写上一个字,就麻溜的又小跑的回到了店里。
只听见店老板高亢的声音传来。
“十串羊肉串,两瓶啤酒。”
正当招弟一边敲着筷子,一边等着上桌的烤串的时候,一伙人也来到了这家烧烤店,在离招弟不远处坐了下来,招弟大概估摸了一下,应该有是三个人。
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在招弟看来这不平常。
因为这伙人各个要么光着膀子,要么穿着短袖衬衫裂着怀,而且不仅如此,从他们身上纹着纹身看来,应该是当地的小混混。
当这伙人落座之后,有几桌的客人也看出来不寻常,立刻就结了账离开了。
没多久店老板一手端着一个方形的铁盘子,盘子上放着十根烤串,另一只手拿着两瓶啤酒。
“您点烤串和啤酒都齐了,您慢用。”
店老板放下烤串和啤酒,习惯性的报了一下,报完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招弟叫住了老板。
“等等。”
店老板又折回来疑惑的问了招弟:
“您还有什么需要的?”
招弟一边拿着开酒器,一边对老板说:
“五分钟后打电话给120,就说这里有十三个人腕骨骨折的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