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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视着青年平静微笑的模样, 维克多缓缓打了个哆嗦。
他的表弟究竟是放出了什么样的怪物啊!就连他表弟的死, 也不过是帮助这个怪物完成了自我觉醒。
“那么你杀人有什么感觉吗?”凯恩斯追问。
乐景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想杀人, 而我恰有杀人的能力,那么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看来父亲并不是完全错的,起码他果然是个天生的杀人犯。
凯恩斯的脸上出现了微弱的笑意:“所以你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
谁知乐景却摇头否认了凯恩斯的说法:“不, 我们是不一样的。”
“那里不一样?”
“且不说如果没有必要, 我并不喜欢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大概是,我有自我, 而你没有吧?”
凯恩斯眉头紧蹙, 疑惑问道:“你一直在说的自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没有?”
“按照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自我亦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我意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对自身生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体重、身高、身材、容貌等体像和性别方面的认识,以及对身体的痛苦、饥饿、疲倦等感觉。二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能力、知识、情绪、气质、性格、理想、信念、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认识和评价。三是对自己与周围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 以及对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和评价。①”乐景停了一会儿, 给了凯恩斯一些思索的时间, 然后才问道:“那么你觉得你符合这些条件吗?”
凯恩斯沉默了一下,声音有些干涩:“没有。一个也没有。”
乐景一针见血点评道:“所以我才说你仅仅只是活着而已, 通俗点解释, 就是你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凯恩斯急切地追问:“那么你是怎么拥有自我的呢?”
如果可以, 凯恩斯也不愿意这样死气沉沉的活着。这样的人生苍白无聊,没有任何价值。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鲜活起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青年用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乐景微阖双目,神情有种说不出的肃穆虔诚,声音清冽坚定,轻轻背诵起他自心中不知默背过多少次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这是在《权利的游戏》中出现过的守夜人誓言。他没怎么看过这部美剧,但是却牢牢的记住了这段誓言。
这是一段在他如今这个年纪说出来会无比中二的誓言,可是“中二”难道就是坏的吗?比起做一名中规中矩暮气沉沉的成年人,他宁愿永远做一名“中二”少年。起码“中二”代表了一种与整个世界对抗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热情。
只不过如果是现在的他的话,应该要添上这句话:“如果我身在黑暗,那么我将永远朝向东方——因为那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乐景的目光落到凯恩斯身后的书架上,双眸如同雨后初晴的天空,干净不染一丝尘埃。凯恩斯的心脏突然狠狠的跳动起来,青年的双眸好像有种不可思议的魔力,让他移不开目光。
真美啊,他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个概念。他新奇的捂上怦怦乱跳的心脏,有生第一次有了活着的实感。原来,这就是美吗?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明明和他一样是身处黑暗的怪物,整个人却不染尘埃,闪闪发光。他坚定无畏,从不会迷茫。是和凯恩斯完全相反的存在。
乐景看着陷入震撼久久不语的半精灵,露出一个孩子气般调皮的笑容:“不明白也不要紧,我可以慢慢教你。”他真诚的看着凯恩斯:“所以,留下来吧,凯恩斯,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我们是同类,不是吗?”
他饶有兴味的看着正在思考的半精灵。就像赌石一样,在没磨掉包裹在外面的石层前,没有人知道里面会是什么。他的内在也许只是一块不值一文的废石,但是也有可能成为美轮美奂独一无二的珍宝。
因为未知,所以期待,所以兴致勃勃,所以跃跃欲试。
凯恩斯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那双一直死气沉沉的绿色双眸第一次出现了剧烈波动,乐景恍惚间甚至觉得凯恩斯此时的双眸像两颗遍布裂痕的弹珠。
乐景突然想起了莱昂纳德·科恩的一句诗:“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进来的地方。”
没有人能永远封闭自己,成为一座孤岛。人呐,就是一种很容易寂寞的生物。
半响,凯恩斯不适应地直视他的眼睛,干巴巴的问道:“我需要在这里干什么?”
青年缓和眉眼,露出一个温柔舒畅的笑容:“整理图书,打扫卫生,招待客人。还有一点我希望你能够做到。”
“什么?”
“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杀人。”青年探究地看着他,嘴角弧度不变,“如何,能做到吗?”
凯恩斯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同意了:“好,我答应你。”
他想呆在这个人身边,所以他愿意听他的话。
维克多抽了下嘴角,在听到乐景的过去后,他对于现在的剧情发展已经完全不感到惊讶了。
同时他也更想吃乐景了。他的灵魂一定比他想象中的更美味!
……可是现在吃不了。恶魔只能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才能得到灵魂,而乐景不肯跟他签订契约。所以他只能看着美味干咽口水。
他转过身,准备找个角落睡一会儿,缓解一下自己汹涌的食欲。
※
刚下过一场雨,林中漂浮着清新的水汽,空气中漂浮着新鲜的泥腥味和青草香。乐景推开门走了出来,伸了个懒腰,“早啊,埃里克。”
树人友好的说道:“早啊,年轻人。”
正在两人交谈之际,一道黑影突然自一旁树丛中窜了出来向乐景扑去。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乐景甚至只来得及稍稍转头,黑影就直接在空中炸开成血雾洒了一地。
原本清新的空气顿时弥漫开一层腥臭的血腥味儿,乐景嫌恶的捂着鼻子,皱着眉头看向自树后出现的半精灵,“你不是都答应我了,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杀人吗?”
凯恩斯执拗地说道:“可是他想杀你。”
乐景无奈的扶额道:“至少下次不要把场面弄的这么血腥。”他不好意思地看向树人埃里克,“不好意思,污染了这里的环境和空气。”
树人露出了慈祥的笑容,让他不必在意,因为“人类的尸体会是很好的肥料。”
乐景突然想起了现代社会流行的树葬。把骨灰洒在土壤里,骨灰里的养分会被树吸收,成为树的一部分,人也借由这种形式完成了生命的延续。
就乐景看来,这是一种很公平的做法。对的,公平。
人类活着的时候从自然界获取了大量的资源,那么死后把尸体作为自然界的养料供养万物也是再公平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乐景死后想把自己的骨灰洒在江海里,任海风席卷,任海浪冲刷,任鱼群啃食。从此以后,海风是他,海浪是他,鱼群也是他。
突然,凯恩斯警惕的抬头向天空看去,乐景随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空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并以很快的速度向他们接近。
十几秒后,乐景终于看清了黑点的真面目——那是一只浑身羽毛好像在燃烧的大鸟,绚丽的尾羽好像燃烧的烟火,在空中划过明亮的弧度。
“是不死鸟。”埃里克惊叫道,“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这种…伟大的生物了。”
不死鸟,又被译为菲尼克斯,也有人称呼它为凤凰。但是其实不死鸟和东方的凤凰并不是一个种族。
就外形而言,不死鸟更贴近老鹰,而凤凰则贴近锦鸡。因为近代东西方文化交融,很多不死鸟的特性被嫁接到了凤凰身上。首先,不死鸟是火鸟,而凤凰作为百鸟之王,并没有喷火的能力。其次,所谓的每五百年凤凰涅磐重生,指的其实是不死鸟,凤凰并不会涅槃,因为凤凰是不死的。然后凤凰栖于梧桐,非福地不落,不死鸟需要筑巢,而且在希腊哲学意义上不死鸟属于一种类似于信念物质的超空间能量。
哈利波特里面的凤凰福克斯,其实就是一只不死鸟,只不过是出于本土化的需要,被翻译成了凤凰。
在乐景好奇的目光中,那只不死鸟离他们越来越近,近到足以发现它背上还坐了一个人——一个头发眼睛颜色像不死鸟的姑娘。
在距离地面只有一人高时,她从不死鸟身上跳了下来,在距离乐景几米远的地方站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