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碎尸悬案:抛尸现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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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行车的可能性大一些吧?自行车几乎没有什么噪声,被人注意的几率小。再说十几年前摩托车也很贵。”白橙试着分析道。

马神探点点头说道:“没错,当年我也猜想,凶手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

于教授说道:“在抛尸工具这一点上,我倒是有些不同看法,我觉得凶手也可能是乘坐公交车。”

听了于教授的说法,我不禁觉得有些恐怖。

试想一下:公交车里面,一个手里捧着黑色塑料袋的人,你能想象那不透明的袋子里装的是一大包人肉碎块?

“乘坐公交车带着尸块?不担心尸块有味道吗?”我提出疑问。

于教授说道:“别忘了,那些尸块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被煮过的,可以祛除一些腥臭味。而且当时还是冬季,味道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

马神探说:“现在看来确实有这个可能性。”

听了于教授的分析,我的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果凶手敢乘坐公交车抛尸,那得需要多么强悍的心理素质?

不过后来仔细想想,凶手的心里素质一定是异常强大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仔细地把尸体切成那样规整的小碎块?

光是尸块就有2000多,如果是凶手一人作案,可是要切很久的。

要知道,碎尸可不是剁饺子馅,碎尸者要承受的心里压力,肯定远远超乎常人的想象。

道路的对面就是金城大学,金大的校区很大,但是现在的建筑格局和十三年前也没有差太多。

勘察完毕金大东路垃圾堆的抛尸现场,随后我们又去了二龙桥,友谊路建筑工地等抛尸地点。

这个抛尸路线很长,所以特案组认定凶手有抛尸用的交通工具。

不然的话,步行带着尸块太沉,而且步行所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抛尸过程容易被人发现。

但是针对凶手的抛尸行为、路线与地点,特案组也提出来几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凶手将被害人的尸体切成2000多个小块,意图应该是想要不留痕迹地毁尸灭迹。凶手可以选择把尸块冲进下水道,或者以其他隐秘的方式处理。

可是凶手偏偏用大包装尸块,又选择抛尸在闹市,这是为什么?

第二个疑点,是于教授提出来的“心理安全区”的问题。

心里安全区,是指家中,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经常去的地方,乃至于经常活动的路线等。这些熟悉的地方都属于个人的心里安全区范围。

一旦人离开这个心理安全区,就有可能会感到陌生和不安。

凶手抛尸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摆脱嫌疑。按理说凶手应该把切碎的尸块抛得远远地,避免和自己扯上关系。

这个抛尸距离因人而异,可最起码也不应该抛尸在凶手自己的心理安全区范围内。

可是对于这件案子来说,凶手抛尸的地点就围绕着金城大学,我们判断凶手应该就是住在这个范围之内,或者不太远的附近。也可以说,这里就是凶手的心理安全区范围之内。

因为如果凶手不是住在这附近,他完全没有必要将全部尸块抛在这条路线上。凶手完全可以将尸块分别抛在更远的地方。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尸块就好比是一个炸弹。凶手非但没把炸弹抛远,反而就仍在自己家的后院,凶手这么做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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