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四十九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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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的烛台点亮了昏暗的地下室。

血族不管何时都讲求情调, 烛台旁摆着一瓶小花束, 被烛光照得娇艳欲滴。

“你是图安的伴侣?”

加斯帕以这句作为开场白, 乔以莎自然而然地拿起范。

“没错,正是在下。我劝你们早点把我放了,否则等阿森找上门来, 一口咬死你们。”

加斯帕淡然地抿着他的薄嘴唇。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抓他吗?”

乔以莎:“当然是因为窥伺他的美貌。”

加斯帕:“没错, 我们要做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关系到血族的未来。”

烛光优雅跳跃, 两人就这么驴唇不对马嘴地聊了起来。

“我警告你最后一次,快放我走。”

“莫兰这个人做事向来优柔寡断,等他想好办法,图安早就见上帝了。”

“你现在放了我, 我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 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他明明知道图安的力量来源于心脏, 我们又有足够的技术将他的心脏移植到我们的族人身上,可他就是不动手。”

“……”

“比起血族他更适合去领导动物保护协会,这种妇人之仁真是令人作呕。”

“………………”

乔以莎不说话了。

她小心肝又开始打颤了。

“不过……”加斯帕话锋一转,又说:“你出现了, 那情况就有所改变了, 你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现在我们可以尝试更多可能了。”

他看向阿方索。

“我听说狼人是对伴侣非常忠诚的生物。”

“是这样的。”

“选定了一人就不会再变。”

“没错。”

“真是难以置信。”加斯帕摇了摇头,“多么陈腐落后的价值观。”

乔以莎不乐意了。

“说什么呢?从一而终懂不懂?谁陈腐了?谁落后了?”

加斯帕:“你们早晚过得死气沉沉。”

乔以莎:“呸!”

阿方索笑着说:“狼人跟血族不同, 没有永恒的生命, 他们在厌倦之前就已经告别对方了。”

加斯帕叠着腿, 两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看着乔以莎。

“他为什么会选中你呢?”

乔以莎冷笑:“因为我圣洁又美丽。”

加斯帕:“……”

乔以莎上前两步,一手拄在桌上,垂眸凝视加斯帕。

“你别想打他主意,伤害不朽的灵魂,你们会遭报应的。”

加斯帕淡淡一笑。

他的笑跟莫兰有一定相似之处,很美,也很冷。不过他没有莫兰那么缥缈,他更写实,笑中带着中世纪贵族的傲慢与堕落。

“所以我才说,你的出现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上一代图安终生未娶,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个苦行僧的角色,没想到这辈子忽然开窍了。”加斯帕轻柔道,“女孩,看着我。”

古老的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乔以莎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那红色的漩涡里,她喃喃道:“什么……”

加斯帕抬起手掌,修长的指尖托起她的下巴,玩味地说道:“你也知道图安的灵魂是不朽的,他不会‘死’,他终有一天还会回来,而那时你早就不在世间了。”

有点道理。

“我们可以帮你。”

“什么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也是不朽的。”加斯帕两只手抚在她的脸颊上。“只要你做了血族,就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

加斯帕给了阿方索一个眼神,阿方索悄悄起身,来到乔以莎背后。他默念咒语,试图控制乔以莎的精神。

乔以莎的头昏昏沉沉,她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提不起精神思考。

“我可以转化你,虽然很麻烦……你是巫族,我需要先洗净你的魔力,再灌输我的力量。”加斯帕的声音空荡荡地响在她的脑海。“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费力的事了,但是你值得。”

他轻轻拥抱乔以莎消瘦的身体,亲密地贴紧她的脖子。

“如果我转化了你,你便与我密不可分,而你的孩子……那个会为血族创造历史的孩子,就是我的直系血脉,我将在族人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阿方索两只手置于乔以莎双耳,随着咒语逐层加深,乔以莎耳膜渐渐被蒙住,大脑陷入昏沉。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叫声。

“汪!汪汪汪!”

???

一只黄色土狗站在上方的楼梯口,前肢抓地,怒目呲牙,它像是要提醒迷糊的女巫一样,朝她疯狂喊叫。

阿方索的注意力被打断,那么一瞬间的空隙让乔以莎缓过神来。

这一清醒就是一身冷汗。

加斯帕扣住她的肩膀,怒道:“卡拉!”

卡拉一晃身型,想要去抓那只土狗,土狗反应很快,扭头就跑。

一楼是酒吧,屋里挤满了各国的游客,拥堵不堪,卡拉被拖住,土狗趁机跑到外面,沿着大街上疯狂吼叫。

很快,街上其他的流浪狗,还有檐上的猫咪,空中的鸟儿,都跟着动作起来,所有能听到的,和不能听到的声音,交织成一道密集的大网,朝西北方向铺展开来。

地下室内,加斯帕也听到了街道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阿方索凝神道:“不太对,我们得走了。”

“放开我!”乔以莎知道是洪佑森来找她了,挣扎得越发剧烈。阿方索抖开之前的那个红斗篷,将她包裹起来。乔以莎想起之前被熏晕的经历,及时屏住呼吸。她装作瘫软,被加斯帕抱了起来。

“先离开。”

*

夜月高悬。

世界幽深静谧。

他拥有世上最强悍的听觉,这是自然赋予他的力量,当他屏气凝神,他能听见山风吹拂雪莲的花瓣,他能听见鸟儿骚动柔软的尾羽,他能听见破土的嫩芽和鱼儿的吐息。自然的一切都与他和谐共生。

他在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中睁开眼睛。

莫兰看向他:“有动静了?”

洪佑森点头。

莫兰将皮翰叫来,对洪佑森说:“你跟他确认一下位置,只要有具体方向,皮翰可以追踪阿方索的踪迹。”

洪佑森指着东南方向,说:“应该是这边。”

皮翰手臂一挥,展开水镜,镜面在震荡的飞机上静如洁冰。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尼泊尔、孟加拉、缅甸,老挝都有可能。”

莫兰叠着腿坐在座位里,淡淡道:“既然图安能感应到信息,那距离应该不会太远,我猜他们就在尼泊尔。加斯帕这个人我很了解,赤条条的享乐主义,他绝不可能委屈自己在荒郊野岭过夜,一定会选首都落脚。”

“加德满都?”修手里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飞速操作,说道:“我查到他们此行带了一架空客,还有一架改装的贝尔430。”

莫兰笑道:“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挑了最快的一架飞机来。”他站起身,对洪佑森说,“您不用担心,不管他们怎么逃命都是徒劳的。”他的手放在机壁上,一股无形的波动滑过机身,发动机的嗡鸣声瞬间变得密集紧促。

他自豪地介绍道:“这架飞机是由协和式超音速客机改装的,最高时速可达2400公里,机身已经被皮翰套上隐形咒语,我们放开了飞,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追上他们。”

闻薄天稍稍歪头,小声对修说:“自打图安醒了,他就跟狗腿子似的。”

修看过来:“你信不信我现在给你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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