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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歌之前从秦晴嘴里就知道,刘燕姿在没遇见陈沉的时候,走南闯北,也做过不少工作,虽然没有什么能力,但见识是有的,至少她比较容易适应新的环境。
她和宋鱼莲都在莲歌食府一起工作,彼此都很熟悉,而且是定福县周边的乡村走出来的,出身相同,在魔都她们还多了一份乡情,也就多了一份照应。
“好,预祝你成功,咱们喝一杯!”向天歌举起酒杯。
秦晴和刘燕姿也提起酒杯,和他碰了一碰。
向天歌放下酒杯,起身说道:“好了,你们慢慢玩吧,我还有些事要处理。”
刘燕姿看着向天歌要走,暗里推了秦晴一下,小声地道:“你快装醉。”
秦晴无语地看她:“我才喝了一口酒。”
一口酒确实不好装醉,忽然叫道:“老板,晴姐肚子疼!”说着拿起秦晴的手,捂着她的肚子。
向天歌回头看了秦晴一眼:“晴姐,你不舒服吗?”
秦晴想死的心都有,尴尬地摆手:“没有没有,天歌你忙你的吧。”
刘燕姿紧张地道:“晴姐,你别撑着了,来的时候,你就说身体不舒服,只是因为老板叫你,你才忍着不适出来。”
秦晴瞪了刘燕姿一眼,压低嗓音:“你能不能别说了?”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吗?向天歌可是一个医生,村里大部分村民的病都是他看的,在他面前装身体不舒服,这不找死吗?
向天歌走了过去,把手搭在秦晴的右手腕,微微一笑:“没事的,今天穿的少了一些,可能来的路上吹了点风,不会有大碍的。”
刘燕姿讶异地看着向天歌:“老板,您还会把脉?”
向天歌点头。
刘燕姿心里暗暗叫苦,完了,这戏唱不下去了。
向天歌也不拆穿她们,转身离开。
秦晴懊恼地打了刘燕姿一下:“都怪你,你瞎胡闹什么,多尴尬啊!”
“你不是喜欢他吗?喜欢他还怕尴尬吗?要我说,你就是矫情!”刘燕姿嘴里一边塞着橘子一边吐槽。
“你别乱说,人喜欢的是宋总。”
“那又怎样?这年头,哪个老板没有几个女人?就算没有你,还有其他女人往他身上扑。”
秦晴懒得搭理刘燕姿,她知道刘燕姿之前就是陈沉的情人,所以这种思想对刘燕姿是很正常的。
人生观都是以经历塑造的,刘燕姿特殊的经历,造就了她特殊的人生观。
但是秦晴不像刘燕姿一样,从小一个人就出来四处闯荡,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和条件的女孩儿,没有文化没有技艺,在一座座陌生的城市闯荡,唯一能够依仗的就是她的身体。
她在这一方面永远要比秦晴看得开,毕竟秦晴从小在农村长大,从来没有去过外地打拼,因为这次家里的问题,她才第一次出来打工。
她自然是做不到像刘燕姿一样看得开,她的内心仍是保守的。
但是一颗保守的内心,忽然有了悸动,而她却想要去压制,这注定是一件痛苦的事。
……
因为村里还有一些事情处理,向天歌暂时没去魔都,魔都的分店交给叶双菱他们先去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