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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我吃完酒骑摩托回来,亲眼看见七八匹狼拖着一头牦牛,就从那个山垭口上去了。”牧场主就着地上一块积雪给我画了个位置,“狼就在这里,我在这里看见的……”
我一参照,牧场主发现狼群的山垭口离他视线距离少说两三公里,那么远的距离只能看个大概。这主儿大清早就喝酒啊,还骑摩托酒驾。我苦笑一声:“大叔,你能确定狼群拖走的是一头牦牛吗?”
“那么大一坨,黑乎乎的,不是牦牛还能是啥?”
我心里大约有数了,牧民分辨常见动物通常凭感觉,黑的是牛,白的是羊,黄的是狼,就连藏马熊和小牦牛都分不清。我严重怀疑牧场主看见的“死牛”是我裹着狼的黑袍子。
这么说飞毛腿的尸骸被狼群收走了?按照这路线和时间,狼群应该是趁夜把飞毛腿连袍带狼一块儿拖走的,我捆紧的袍子正好成了他们叼衔的“担架”。狼群一夜辛苦翻过食指山脉,越过中峰两座山梁,天亮时,他们翻越后山垭口,碰巧被这牧场主远远瞧见,使他误以为是自家的牦牛被拖走,引起了主仆争执。
这家牧民我们不熟,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救狼的做法持什么态度,我不便给他解释,问清了地方,劝和一下我们便离开了。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冬天非冻傻不可。最重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悉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距离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另外,尤其让我好奇的是狼群会替同伴收尸?这是一个重大发现。群体生活的动物中,蚂蚁会收埋同伴,大象也有墓园,可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料中看到过狼群会集体收尸。如果这群狼真的带走了飞毛腿的遗体,这是否能揭开一个长久以来的谜团呢?
在草原上,很多动物死去后,都被人发现过尸体,却从来没有人捡到过死狼或者死鹰(被人猎杀和被车意外撞死的狼除外),狼和鹰的尸骸去向一直是个未解之谜。因此草原人认为,狼和鹰是最为神秘的灵物,他们死后一定是回到天上去了。所以人们愿意在生命终结后将肉身交给鹰和狼,让他们把去世的人带上天堂。当然,也有不信神而信邪的人,他们认为狼残暴嗜血,狼的尸身一定是被同类吃掉了。关于这种说法,我们不太信,排除饥荒时的极端情况,我们在草原那么久,经常看见死狗死狐狸的尸骸,这些尸骸狼碰都不会去碰。同是犬科同类,狼连远亲都不吃,何况近亲。
我既牵挂飞毛腿的后事,又想知道狼群大费周章地取回同伴后又将如何善后。于是,我们循着牧民说的垭口上山搜寻。连找了两天,却一无所获。
第三天傍晚,我们搜山回家,正好撞见乔默在家门口跟两只野狗打架,争抢猎物,三只狗把猎物死咬紧绷,谁也不撒嘴!
野狗上门砸场子,那还得了!
我抄起棍子帮乔默。两只野狗撒嘴就跑,乔默叼着猎物一个倒栽葱。
赶跑了野狗,我回头再看乔默夺回的猎物。
“哇!好大一只旱獭!”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么肥硕的獭子!我一米七三的个子,把旱獭的后腿儿拎到腰间,獭子垂下的前爪能杵到地面。虽然獭子被野狗撕抢去了一条后腿,掏走了肠肚,但这剩下的重量我提起来都费劲。
“我算长见识了!”亦风捧着超级大獭子使劲看,《西游记》里摸索锦襕袈裟的金池长老也不过尔尔,“这么大的獭子亏你逮得着!佩服!神犬!”
“这么冷的天了,獭子怎么还不冬眠?”
“可能他失眠了吧,今年这气候乱套了。”
乔默着急地看着獭子在我俩手中交来换去,哈喇子顺着下巴颏儿直滴答,唯恐我们拍完照后,不把獭子还给他。
乔默叼着她的宝贝旱獭跑到一边吃去了。冷风从我后脖子灌进来,我猛打了一阵摆子,缩了缩脖子,两只手拢进冲锋衣的袖筒子里,再也不肯伸出来,“冻死我了,明天还得去找袍子。”草原上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昼夜温差二十多度,藏族人一年四季作息一袭衣,在这里最管用的衣着就是藏装。
亦风说:“这么大片的山脉,就咱们俩人,找一个冬天都白瞎。我倒有个好主意,乔默这么神勇,明儿把她带上:一来安全,纵使遇见熊也能报个警;二来凭她的鼻子,准能搜出袍子!”
我一挑大拇哥:“靠谱!”
晨光熹微,两人兴冲冲地携“神犬”乔默上山搜袍。
我们尾随乔默满山游行,找了一天,原本寄予厚望的狗鼻子除了一块臭羊皮,啥也没拱出来。“靠谱”只应验了头一个字,没“谱”!说到底,指望乔默这事儿还是我们不靠谱,人家警犬的文凭不是天桥底下办的。
我和亦风灰头土脸地爬上山垭口,坐在地上抖鞋子里的沙。冷冷的太阳照着食指山西面这片荒坡。两年前我和小格林曾在这片山坡上吹着蒲公英玩,那时候这里还是一片郁绿,现在这面山坡已经沙化,两年时间而已,可惜啊。
乔默从沙坡上跑过,她跑着跑着突然又退了几步,边嗅边刨,似乎有所发现。我穿上鞋子过去看,乔默刨开的黄沙坑里露出一整片枯草色的动物皮毛,沙土下面显然还有更多被埋陷的部分—是狼尸体!
发现是狼尸以后,乔默不再刨土,他仔细嗅了嗅,晃晃脑袋转身走了。
“亦风快来,可能是飞毛腿死在这儿了!”我急忙叫亦风来帮忙,两人像清理化石般小心地刨开黄沙……
刚清理出狼的轮廓,我们就排除了刚才的猜测,这不是飞毛腿,从腐败程度上看,这狼起码死了有两个多月。他是一只更年幼的小狼,个头只有飞毛腿的一半,骨头都干了。沙土渐渐扒开,我们拼拢他散落的四肢,一具完整狼尸呈现出来,皮肉已干枯,包裹着骨架。小狼侧躺在黄沙中,头骨裸露,可以清楚看到乳牙还镶嵌在上颚没有完全顶出来,他正是换牙的时候,还不满五个月大。
“咦,这是……双截棍?!”亦风拿着刚清理出的狼尾巴,尾毛一半黑一半灰黄!
两人都愣住了,怎么会是他?
双截棍是后山四小狼中的老大,小公狼。初夏时盗猎者掏了狼窝,抓走了双截棍、福仔和小不点这三只小狼,我们得信后抢回了福仔和小不点放归狼山,唯独双截棍下落不明。直到八月底,我们才知道双截棍落在了金耳环手里,当我们赶到金耳环家时,双截棍已经越狱。我们当时还为他成功出逃而高兴。难道这具残骸真的是双截棍吗?现在是十一月下旬,前推两个多月为八月底到九月初,正是双截棍逃出后的日子。时间对得上,可是既然他逃都逃出来了,怎么会死在这里?
我揪着心继续清理……
咯噔!我的袖口被小狼残骸脖子上一个金属物件钩挂住,抬手一看—铁丝!三毫米粗细,和当初在金耳环院子里看到的捆狼的铁丝一模一样。我心一沉,眼前的狼尸确定是双截棍无疑了。
那截铁丝环成拳头大小的一圈,死死勒住狼脖子,铁丝端头拧了很多麻花绞,直至拗断。铁丝圈上留下了牙咬的痕迹,锈迹上隐约有枯竭的血斑和粘连的碎肉,铁丝圈只比小狼的颈椎骨略大一圈而已,可见这铁圈曾经深深箍进狼脖子的肉里,直至勒断他最后一口气,这就是双截棍的死因。
盘旋在我胸中的那股怒火像膨胀已久的岩浆喷涌而出,将我对双截棍的回忆燃成一片火海。
双截棍从小被盗猎者抓走,用铁链虐捆长大。他想逃跑!想活命!想回家!想自由!
一只小狼,戴着铁丝圈,翻山越岭奔逃在回家的路上。从金耳环家到狼山相隔几十公里,人类的村庄、牧道、公路、黑河、草甸、沼泽、沙漠……我无法想象以幼狼稚嫩的腿脚是如何走下来的。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他的身体每成长一毫米,喉咙上的铁丝就勒紧一点,死亡和家都在前方等着他……他总算回来了,回到这片出生的山脉!然而,母狼已经挪窝,家空了,兄妹们散了,他找不到妈妈。这无助的孩子不知道在山里流浪了多久,他嗅到垭口这条狼道,他满怀希望苦苦等待族群归来……
双截棍用生命中最后的力量重返狼群,把最后的呼吸留在了狼山……
“八月三十号下过一场大雨,尸体没有被水泡腐的痕迹,双截棍应该是九月初死的。他逃出来以后只活了十多天……”我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如同梦呓。这是一场又一场的噩梦,福仔被人打死了,飞毛腿被牛顶死了,双截棍被活活勒死了……为什么我只能一个一个捧回他们的尸体,为什么我们连几只小狼都保护不了?
亦风颓丧地埋着头,两只紧捏的拳头一拳一拳地砸着小狼尸身前的沙砾,越砸越猛,直砸得尘沙飞扬。当他再次抬起头,仿佛苍老了十岁,浊泪冲开他脸颊上的灰尘。他扭着铁丝圈悔恨不已:“当时只知道他挣断铁丝逃跑了,怎么就没想到他还勒着这一圈啊……我们早一点去金耳环那儿就好了,哪怕把他买下来,至少能让他活着回家啊。”
我们在小狼的骨骸前给老狼拨去了电话。
听完事情的始末,老狼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好半天,老狼才缓过劲儿,仔细询问铁丝圈的样子,叹道:“双截棍应该是找到了狼群的,铁圈上有牙痕,他自己是够不着的,肯定是别的狼帮他咬过铁丝,可是狼群也咬不断铁圈,只能眼看着小狼断气。”老狼再听到双截棍的死亡时间时,顿时急了:“九月初!那就对了!狼群绝对找到了双截棍!你记不记得九月五号你们刚从泽仁家搬走的第二天,有一匹白嘴大狼急得满屋子找你们!他急什么?就是这条铁圈快把小狼勒死了,大狼实在没办法,只好去求助你们!可是你们却搬走了!我那时一再劝你们不要走,不要走!你们错过了一条命啊!”
老狼的话狠狠砸在我心上。我痛悔莫及,一直强忍的泪水终于滚落在黄沙中!我们原本有两次机会能救他。
对不起,小狼,我们来得太晚了,太晚太晚了……
我不能让双截棍戴着人类的枷锁腐朽。这圈套夺走了小狼的生命,决不能再捆绑他的灵魂。铁丝圈很坚硬,拧不开,崩不断。无奈,我们只得分离小狼朽落的头部,硬生生从颈口拔出铁丝!小狼脆弱的骨架散了一地……取下的铁丝圈却依然紧扣,犹如一个句号—一个人类为狼画上的到死都无法解开的句号。
双截棍,好孩子,桎梏已经取掉,你大大地透口气吧。小狼,你已经坚持到这里了,不要倒下,我们帮你站起来!
亦风挖来黏土,我收集双截棍的骨头重新拼接,搓草为绳将它们扎成骨架,亦风把小狼的皮肉揉进黏土中,我们一起重塑狼身。双截棍的头骨在我掌中是那么小,小得让人心疼,迎着夕阳,一束光芒从他眼窝里穿透过来。双截棍活着的时候已饱受折磨,我不想让他尸骨凌乱地躺在这片无望的沙化地,我不能容忍虫蚁再来啃咬他小小的身体。我想让他活过来,想让他长大,想让他睁开眼,看着这片他从小就没来得及多看一眼的草原。
我们依着小狼长大后的样子塑了一尊真狼大小的泥塑狼雕像,它封存了双截棍的骨骸,凝固了为自由赴死的狼魂。
双截棍安然静坐在垭口俯瞰着狼山领地,等待着他的狼群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