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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楞楞的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噗嗤!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的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蜓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希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侯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侯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