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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思忖了一下说:“春天。”
他随后说:“我喜欢秋天。”
他问:“为什么?”
她微笑着说:“春天气候湿润温暖,万物生长,充满希望。秋天有种萧瑟的感觉,而且太干燥。”
他接着说:“秋天是成熟的季节,天高气爽,空幽明净,充满诗意,不过每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韵味。”
在这样一个枭绕的季节,与她在一起相拥着到处弥漫着温热的气息,一起淡看云卷云舒的怡然,静观花开花落的极致,只想就这样相偎着度过每一天,日日****细语,夜夜耳鬓厮磨,任凭生活怎样的风雨飘摇,那宽阔的肩膀会为他心爱的女人撑起一个永远没有委屈的天空……
飞蛾的爱情
阿侍是睡在我上铺的姐妹。我不知道是哪儿出错了,她们班宿舍的床位不够了,当她深夜从老家赶到学校时,居然无处可睡,学生处的负责人把她安排到我们宿舍,当时我和燕的上铺都空着,可能因为我的床位靠近窗户的原因,她选择了我的上铺,深夜听她在上铺吱吱哑哑的铺床收拾东西,好不心烦。
早上起来时,她还没醒,等我从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时,看见一个长发的女孩站在我的床边梳头,看见我,笑了笑,于是我知道了她姓侍,一个奇怪的姓氏,至少我认为。于是,我们都喊她叫阿侍。
慢慢的,我们在一次次熄灯后的卧谈会里知道了彼此,阿侍,盐城人,母亲早逝,兄姐已婚,她在高中毕业后没能考取大学,在社会上打过工,做过代课老师,三年后重返课堂苦读,终于跨进大学校门。说实话,我很佩服她,我想要是我可能就没那么大的毅力了。然而,因为家境比较贫寒,她是贷款来上学的。
因为比我们大得多,经历比我们多,很多时候,我和燕都把她当做大姐,她会很多东西,比如织毛衣,做饭,当然,做饭我们看不到,但是她织毛衣的水平真的很高的。那时我的女红只限于在衣服上订粒扣子,织毛衣只能用两根针织出一条长长的被她们笑称“裤腰带”的水平上。很多日子她都喜欢抱着大团的毛线坐在床边教我怎样勾花边,怎样勾领口,可惜,我实在是愚笨,常常不得要领。于是我就坐在一边陪她说话。说实话,我很服她的口才,只要她面前有我这对耳朵,她可以一口气不停地说下去:说她小时候的快乐,说她的兄嫂对她的不好,说她的老父是怎样的操劳,说的最多的就是她的情感。有时我笑她说:阿侍啊,你的嘴巴就象水龙头,只要一打开,就“哗哗哗哗”地流个不停。于是她就笑,然而仍然是不住嘴巴地讲。
有一天吧,学校成立个诗社,海报上说某天在某教室喜欢诗歌的同学可以一聚。她看后回来告诉我,于是我报了名,好像还要求每个参加的同学都要交一首诗,以供评展。阿侍写了一首长诗,我绞尽脑汁写了个兔子尾巴长短的小诗。开会那天是一个深秋的晚上,通常这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看小说,于是就告诉阿侍我不去了,让她把我的大作带了交去就行了,坐谈就免了,回来后卧谈会上汇报下就行了。
一本小说看完了,阿侍喜滋滋地回来了,连说我没去可惜了,会长是个帅哥,很帅很的帅哥,听的我直流口水,大喊下次开会时本人一定到场。可能是心里还有别的小秘密吧,可爱的阿侍两眼放光,两腮粉红,卧谈会上居然没有多说什么,一人就悄悄的先睡了。
后来诗社再开会时,我又偷懒了,不知道又是什么原因没能出席,当然也就没见到那个帅哥,这样一直到学期结束时,也没有参加过一次,当然我那首可怜的小诗也下落不明。然而阿侍却是每会必去,每次回来时必是两眼放光。终天有一天,她忍不住告诉我:她恋爱了。
我问她是谁,她说是会长,就是那个帅哥。我大吃一惊,怪不得这些日子看她总是春风满面的样子,每日里总是在外面的时间多,回宿舍的时间少。她向我说了有关帅哥的一切:计算机专业,大三,家是长江中心岛的。因为是专科,所以说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听完后我有点担心,像这种老生和新生谈恋爱的很多,结果多是以毕业而分手的。她说不会的,她很爱他,而他也很爱她。
有一天都熄灯了,她还没回来。那时标志性的双子星学生公寓还没有建成,我们女生都住在Y楼,熄灯时楼下的大门就要被管理员给锁上,谁也进不来的。我整整为她担心了一个晚上,清晨我揉着发涩的眼睛从床上爬起时,她推门而进,我大呼万岁。看她已是神情疲惫,浑身无力。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在操场上坐了一夜,两个人说了一夜的话。我大跌眼镜,想细问可是看她困倦的样子又忍住了。
下午没课,她和我说起了她和他之间的一些事,她爱他,很心疼的那种爱,也许是太渴望被人爱了,所以她投入了所有的情感。我很委婉的劝她,爱就爱吧,不过有些事情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因为毕竟他面临着毕业。她第一次对我有意见了,她说:静,我没有你那么气定神闲,我需要爱情!我笑了笑,没再多话。
五一长假,阿侍告诉我,他要带她回老家去一趟,让她看看他的家乡,见见他的家人。我没有多说什么,只要她路上注意安全,一路平安。从他的家乡回来后,阿侍好像就变了个人似的,好久都不再和我絮絮叨叨的说话,总是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床上发呆。有一天,只有我们两人在,她哭了,说到了可能要分手,当时我吓坏了,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说:他要毕业了,有两个去处,一个是到上海发展,一个是回老家。这两个选择都意味着分手。因为她还有两年才能毕业,而她的父亲需要她回家乡照顾,她不可能跟他到别处去,而他亦不可能跟着她走。我安慰她,毕业了不一定非要分手,也许两年后两人再到一起,彼此都有能力可以把家人接到一起也不一定。她摇了摇头。说不可能。
此后很久,阿侍的情绪都处天低谷中。直到后来,那个男孩毕业,又到了秋天,她的心情才有所好转,我常常和她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她的嘴巴重又像水龙头似的“哗哗哗哗”的流个不停。
也许,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都要经历情感上的磨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我们奋不顾身,飞蛾扑火般地扑向心中的爱情。
吼来的爱情
花儿开,是为了结果。
花开是为了结果,爱要在适当的时候绽开。
丽娟十六岁的时候,从湖北咸宁来到了深圳打工。丽娟是和她的姨父罗长征一起来的,姨父在火红厂里做电工。因为年龄太小,又没经验,罗长征只好将丽娟弄进了火红厂的注塑部。
注塑部占地两千多平米,三十六台机器沿着通道两旁一字儿排开,很是齐整。左边是原料仓和色粉房。右边则是公司的写字楼,藏在后面,就象见不得阳光。
丽娟一来,就给分了19号机台。丽娟皮肤白晰,一道俏丽的辫子,衬上她苗条的身材,立即成了注塑部的一道风景线。丽娟不偷懒,眼神灵活,什么活儿一看就知道,嘴儿又甜,“主管主管”、“师傅师傅”叫得沁甜,很是讨人喜欢。
阿伟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丽娟的。
阿伟是配色房的师傅,说是师傅,其实那时也才二十岁。他是广东人,身高一米六二,话不多,一口普通话还说得特别难懂。但阿伟也有他的优点,注塑部三十多个机台,丽娟来了后,其他的机台他看都不看一眼。
一下班,阿伟就换上新衣服,打上领带,还真有几分帅气呢,丽娟呢,清水出芙蓉,从不涂脂抹粉,一袭长裙,怎么也掩不住她的俊俏。他们一起逛街,看碟子,唱歌,溜冰,日子过得潇洒而又滋润。南方那葳蕤的木棉树下,烂漫的红花从中,丽娟第一次将自己的纤手给阿伟牵着。丽娟不管阿伟叫“师傅”,而叫他“小师傅”。虽然就只多了一个“小”字,但听起来却亲切百倍。
丽娟十七岁生日的时候,阿伟就送了玫瑰花,很大一簇,红艳艳的,深情地说:“丽娟,你愿意和我拍拖吗?”丽娟羞怯却欣喜的点了下头。
阿伟就买了十斤糖果,在整个注塑部发开了“拖糖”。
拖糖一发,阿伟和丽娟的拍拖就算公开了。
罗长征听说丽娟拍拖后生气了,说:“花开是为了结果,你和阿伟谈恋爱,有结果吗?你会讲广东话吗?你了解他吗?如果你再和他谈下去,我就将你送回老家。”丽娟知道自己家里还有弟弟妹妹,都指望她挣钱,长姐如母,她怎么也不能回家啊。
罗长征也去找了阿伟,话不投机半句多,阿伟当时就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意外地欠了他一个人情
接下来的日子,丽娟和阿伟断绝了交往。
阿伟工作忙完了,就坐在配色房休息,从配色房往左一眼望去,第五台机,就是19号机,丽娟正在那里忙碌,堆起来了,忙完了;忙完了,又堆起来了,总是没完没了。
丽娟的机台几年都没人去帮忙。新来的刚子在19号机坐了半响,结果第二天上班,他就给派去做最难做的PET机台,而且还给他多分了一台机。
这时,关于罗长征的传言却多起来了。
一天,丽娟对阿伟说:“阿伟,我想请你帮个忙,你答应吗?你答应我再告诉你。”女孩有时就是这样刁蛮。
丽娟就对他说:“我想请你帮我调查一下我姨父,我听说我姨父找了个****。”
这可不是个好活,但阿伟还是答应了。阿伟果然厉害,没半天时间就将这一切打探得清清楚楚。丽娟姨父确实在厂里找了一个****,是纺织车间的。贵州人,说是家里也有老公。
丽娟听了,就说:是不是我姨父不准我们在一起,你对他有意见!阿伟就开始发誓,丽娟忙止住他:无风不起浪,我信你还不行。
丽娟去找姨父,姨父生气了:“你别听他们瞎说,有很多事你不懂。”说完再也不搭理她。
丽娟决定跟踪姨父。
下班的时候,姨父和一个女人一前一后地出了厂门,朝着集瑞楼的方向走。那女人四十多岁,肤色有些黑,脸上也有了皱纹,一口牙齿,暴暴突突的,丑得要命。走到僻静处的时候,姨父和那女人越挨越近,最后姨父竟牵了那女人的手,两个人搂抱着进了楼。
第二天,丽娟就请假回家了,姨父知道了,不露声色地说:“有班上就上嘛,请什么假呢?”其实他心里却巴不得丽娟早点回去,回去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不要回来上班了。
罗长征去车站接丽娟的时候看到了妻子雪珍,他那时才有一些慌乱。他让妻子和丽娟先在他厂门口找个地方吃饭,他就先拾掇了租房。
老婆来了,罗长征只好将她也弄进了火红厂,和贵州女人一个车间。
没几天,贵州女人就辞工走了。
丽娟发现自己欠下了阿伟一个人情。
爱,就不要放弃
爱,就不要放弃。在这个爱情速食的时代,有一种爱情叫做等待。
一晃就是三年。
火红厂的人来了一拔,又走了一拔。
有人又给阿伟介绍女朋友了。那女孩儿长得不错,河南人,一米六八,比阿伟还高了几公分。丽娟一看,就知道他们一定不会长。阿伟喜欢带着河南女孩经常到丽娟的宿舍楼下来,气得丽娟鼻子冒烟。
没几天,丽娟也找了个男朋友,故意拽着他在厂门口招摇。
才几天,丽娟就和男友分手了。
阿伟和女朋友几乎也在同时分手了。
这是一场比赛,没有有赢家也没有输家。有人在撮合他们了。当着阿伟的面就说:丽娟这女孩不错!当着丽娟就说:阿伟这样的男孩子很难找了。说久了,他们心里竟然都有一些涌动。这三年,那么多的男孩子追丽娟,她竟然不为所动;阿伟也有人给他介绍了一打以上的女朋友,他都没有动心。
2003年元旦的那天晚上,阿伟和公司的一些人聚会,又去喝了咖啡,回来时已经是深夜十二多点钟,有人撺掇他:“阿伟,你今天晚上要是不敢去叫李丽娟,你就没种!”
丽娟那时还没睡觉,躺在被窝里看书,一听到外面有声音,她就熄了灯。接着一阵阵的敲门声响起,“丽娟,李丽娟!”
最后终于激起了公愤,宿舍里的人都吼起来了:“你有完没完,我们还要不要睡觉。”阿伟的声音这才消失。
第二天,丽娟看到了阿伟,先是大喝:“你这个癫子,深更半夜地叫什么叫,以后要找别人,要先和别人约好。”话说到后面,她的声音降了八倍,甚至渗进了一些温柔。
阿伟和丽娟又开始了热恋。这次,他们又一次发了拖糖。
有人跟丽娟开玩笑说什么时候吃喜糖,丽娟一脸的笑:“想得美,他还没过我父母那一关呢。”阿伟于是趁年底丽娟回家,买了很多礼物,将她送回了咸宁老家。下了火车,又转汽车,后来又走了很多的路,很累,但阿伟很兴奋。
从咸宁回家后,阿伟就马不停蹄地将丽娟带去见了父母。丽娟是眼里有活的人,她看到阿伟父母忙不过来,她也不闲着,还招呼阿伟帮忙。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阿伟一家都喜欢上了她。
回厂后,丽娟和阿伟租了房间,就和罗长征他们住在一起。雪珍把她当亲女儿一样对待,好吃的都给她留着。阿伟待丽娟也更好了,每次丽娟上夜班,他都炖好鸡汤带到食堂。
几个月后,丽娟就辞了职。有经验的女人却说:丽娟有了。
2005年的春天,火红厂门口多了一个花店。正在店里忙碌的正在丽娟,她的脸,掩映着玫瑰。店里飘荡着轻音乐,摇篮里一个小胖子正在手舞足蹈。花店生意不错,阿伟下了班就来店里帮忙。罗长征夫妇有空也常来坐坐,不熟悉的人都对丽娟说:你爸妈真好!
把爱系在身边
小翠有个习惯,不管做啥事,都喜欢把手机带在身边,吃饭如此,洗衣如此,甚至去卫生间也是如此,好像她的手机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好像她的手机价值连城般贵重。
事实上,小翠的手机只是一部功能极其普通的手机,收发短信,接打电话而已。女友不明白,常常取笑她,你这丫头,整天把那破手机当宝。别哪天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下水道了。小翠听后,只是轻骂一句,就你乌鸦嘴,却并不生气。
谁知一语成谶,那天卫生间传来小翠一声尖叫,啊,不好,手机真滑下去了。
女友听后,以为小翠谎报险情,以为小翠故意吓她,一脸无谓的说,小翠,别人的谎话我信,你说出来的,我不信。说罢,背过身去,继续玩电脑游戏,根本不容小翠半句解释。
半晌,小翠无话,只是表情很焦躁,不时发出哀叹声。这一下子让沉浸在游戏生活中的女友警醒,回过头,丫头,不会真掉下去了吧?
小翠黯然点头,算是回答,眼睛却失神的盯着墙壁上一对交头接耳的苍蝇。女友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乌鸦嘴,确实很晦气,一时心生愧疚,似乎手机就是她弄丢了般,关掉游戏,故作轻松的拍打着自己的脸颊,左手指着自己的嘴说,该打,你瞧我这乌鸦嘴。小翠,你别生我气,我买部新的赔你。不要为一部手机和姐妹怄气哦。
小翠笑道,你这是干嘛,手机又不是你弄丢的,你何必那么自责呢?我只是舍不得手机上保留的那些短信,你知道吗?那些短信全是伟发给我的,我一直舍不得删,悉心珍藏着。这下全部消失了,无法挽回了。
伟是小翠青梅竹马般的男友,他们一直异地相恋,虽然恋得辛苦,恋得憔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每天一有空闲时间,就和伟互发绵绵情意的短信,嬉笑怒骂着,似乎感觉伟就在身边,一刻未曾离开她,永远守护在她身旁。
女友恍然大悟,哦,原来这样。那你每天片刻不离的把手机带在身上干嘛?怕我偷看你那些****短信啊?
小翠假装嗔怒的白了女友一眼,辩解道,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你真要看了,也没什么,爱情,无非就是些甜言蜜语,无非就是喋喋不休,那些柔情短信,我只是想给自己留下一丝回忆。想念一个人时,而这个人又不在身旁,只能借助阅读他的文字,寻找几丝慰藉。
女友听后,双手鼓掌道,高见,不愧为痴情女子小翠。然后长叹一声,什么时候才出现我的白马王子呢?说罢,一脸苦瓜相,唉声叹气不止。
小翠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黯然的说,更多的时候,我把手机带在身边,只是害怕他想着我的时候,却联系不到我。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让我们的爱情变淡。
女友听了,久久不语,收拾起嬉笑的脸庞,动情的说,你时刻把爱系在身边,真的为你感到幸福,感到光荣。
是的,一个普通的手机,维系的不仅仅是一份温馨的感情,更是彼此心中最美的回忆,更是悠悠岁月中至诚不变的纯真。无需山盟海誓,无需地老天荒,只是夜静如水时,当缕缕相思之情荡漾心海,当心中装满温柔时,轻轻的动起拇指,敲击着那份属于自己的纯真,谱写那份平淡却真实的爱恋。
那个清晨
芸是个秀气的女孩子,内向,拘谨,同学们都认为她有点古怪,不太合群。大三了,同学们都在谈恋爱,芸仍独来独往,不是没有男孩子追求,只是人家看到她那冷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眼神都知难而退了。
或许是父母长期分居两地工作,她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缘故吧,使她的个性安静而固执,心里认为谈恋爱是个很没意思的游戏而已。只是在学习之余,每天沉浸在武打小说中,江湖恩怨,侠骨柔情,刀光剑影……
芸就读的是本市的一所大学,所以她没有住校,是走读生,而芸自己的家距离学校比较远,正好姨妈举家移民美国了,留下了这所国内的房子,这房子离芸就读的学校非常近,为方便上学,芸就一个人住在了姨妈家的房子里。
那是一所漂亮的白色二层建筑,紧邻市体育场的西侧,优美而幽静,每天芸都会去体育场晨练,风雨无阻。
这天,天刚蒙蒙亮,芸就来到体育场,空旷的操场上了无人迹,草坪上挂着层层露珠。芸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体育锻炼。
忽然在微明的晨曦中,一个人影从远处摇晃着走来,在不远处慢慢倒了下去,芸赶快跑过去,是个20多岁的男孩子,微闭着双眼,芸摇了摇他,慌张的要去马路上拦出租车送他去医院,不料却被那人拽住了衣服,“我不要去医院,我只是口渴,想喝点水而已。”
望着那双极度疲倦的眼睛,年轻的脸上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芸的心中没来由的动了一下,也没再细考虑,就搀起他走进了自己居住的房子。
青年很戒备的走进那所房子,当他确定房子里除芸外没有其他人时,才放松的坐在沙发上。可能是太渴了吧,他竟连喝了2杯水,
“我太疲乏了,你看我的腿上还有伤,能在你这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吗?”
“不可以,附近有旅馆,你应该住到那里去,我是因为你刚才晕倒才让你进来喝水的。”芸面无表情的说。
那人低下头,用几乎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不能去旅馆,你放心,我不会久留,休息一会我会走的,如果实在还不行,我付给你钱。”
芸看着他的样子,忽然动了恻隐之心,“你也很饿吧,我给你泡包方便面吧。”
“多谢!”
芸端来碗面放在茶几上,那人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现在播报通缉令,李庆飞,男,24岁,持枪抢劫邻省H市Z银行,他的两个同伙已抓捕归案,此人枪法极准,警方已追捕7天,今晨潜入我市,望广大市民发现线索及时举报,举报电话是XXXXXX。”
屏幕上赫然是青年的照片,芸和青年几乎同时一愣,接着他不动声色的关掉电视,然后手放到了腰间的手枪上。空气瞬间凝滞了,静的连针掉到地上仿佛都能听到声音。
芸只是坐在那里发愣,事情真是太突然,变化太大了,她不否认体育场中的一幕,唤醒了她心中的某种感觉,或许那是一见钟情吧,可她这可怜而短暂的初恋,对象竟是个在逃犯,是谁说过爱情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可遇而不可求,是对每个生命的尊重。难道爱情只配所谓的正人君子才能有,犯了错误的人就不能有吗?!想到这里,芸说:“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
青年低下头开始吃茶几上的方便面。
芸站起身来说,“我要去上学了,这房子除了我不会有人来,你可以休息。”
说完芸就去上学了。
中午,芸回来,带来了包扎伤口的纱布和各种消炎药,还从学校买了盒饭。
吃完午饭,芸开始给青年处理和包扎伤口。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青年问。
“不知道。”芸边认真包扎伤口边回答。
“这世界上除了我妈,你大概是对我最好的人了,只可惜我们相识在这种时候,要是我们早点相识该多好。”
“别多说话了,休息吧,我要去上学了。”说完芸匆忙往学校赶。
晚上芸回来时,又从学校带回了盒饭。
青年没有接芸递过来的盒饭,而是攥住了她的手,问:“为什麽对我这么好?”
灯光下芸无法躲避那咄咄逼人的直视的眼睛,羞红了脸,“不知道”三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唇就被青年含在嘴里,他仿佛要把一切都融化在这个吻里,芸感到窒息,心跳加快,眩晕……
等芸睁开眼睛,仿佛已经越过了千年,青年拥着她,轻声的嘟囔:“我只是相信你,从一开始看见你时,你让我感到安全而宁静,该死的,我竟是这么迷恋这种感觉。”芸分明看到了他眼里的痛苦和无助。
“我逃不出去了,绝对逃不出去了,我两个兄弟都进去了,我又负了伤。遇到你,我也不想再逃。”
他轻轻地扳正芸的身体,扶着芸的肩膀郑重地说:“茶几抽屉里我放了一张银行卡,户名是别人的名字,密码是XXXXXX,里面有2000万,那就是所有的钱了,我在家是独子,家里只有父母亲,他们的电话是……如果以后他们需要照顾,请帮忙照顾他们。”
他爱怜而不舍的擦掉芸脸上的泪,站起身缓缓向门口走去,同时掏出手机拨通了公安局的举报电话,“喂,我是李庆飞,我现在在市体育场,我自首。”挂掉电话,头也不回的向体育场走去。
大量的警车呼啸而来,不一会,又呼啸而去。
芸静静地坐在房间里,只是感到世界都虚空了,心脏开始往下沉,往下沉……
第二天,芸来到公安局,自称是李庆飞的朋友,把银行卡和密码一并交给了办案的警官,经核实银行卡里的那笔钱正是邻省H市Z银行丢失的那笔钱。
芸走出公安局的大门,春天的阳光和煦而温暖,她希望法庭能轻判他,她愿意去等,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她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