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上任长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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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叡看向刚才声音的来源,董昭。

“董公觉得有何不妥?是觉得处罚太轻吗?”

“回陛下,臣认为这个处罚有些过重了。”

对于董昭的答复,曹叡有些惊讶。在他看来,夏侯子臧、夏侯子江兄弟俩即使砍头也不为过,廷尉给他们判了流放,按理来说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陛下,自古以来历代都是要求礼治,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后汉末年,礼治崩坏。我大魏代汉之后,先帝再次重申了关于自周代就开始执行的‘八议之辟’制度,以显示朝廷对礼治的期待。如今夏侯子臧兄弟触犯法律,按照八议制度,两人属于议亲一项,是需要减免部分罪责的。臣认为可以在流放的基础上对他们减免一些罪责,将他们贬为庶人即可。”

曹叡也对八议制度有所了解,八议制度即:

议亲,即皇亲国戚;

议故,即皇帝的故旧;

议贤,即德行修养高的人;

议能,即才能卓越的人;

议功,即功勋卓着的人;

议贵,即三品以上的官员和有一品爵位的人;

议勤,即勤谨辛劳的人;

议宾,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

夏侯子臧、夏侯子臧两人作为夏侯惇的儿子,确实属于皇亲国戚,符合八议制度中的议亲,确实可以见面罪责。

在曹叡看来八议制度完全是把贵族官僚司法特权正式公开化,得到明确而严格的保护,这也算是曹魏面对士族集团极速膨胀的妥协吧。

看来董昭并不是在为夏侯子臧、夏侯子江两人求情,也是在极力维护八议制度这一特权。

董昭说完原因之后,朝中又有些大臣也相继进言,表示需要按照八议制度给夏侯子臧两人议罪。

曹叡见这么多大臣发言,也不好在坚持,思考一番之后同意了他们的要求。

经过大臣们的重新商议,决定将夏侯子江两人贬为庶人,终身不得录用,交由夏侯氏进行处理。

至于清河公主,按照八议制度则被罚俸半年。

“至于夏侯楙嘛,既然是被别人诬陷,那就无罪释放吧,官复原职,令其尽快返回长安......”

曹叡正在宣布对案件当事人们进行宣判时,还没有说完,被廷尉高柔打断了。

“陛下,臣有事启奏,事关安西将军夏侯楙。”

高柔刚才看到陛下再看自己,就知道皇帝要让自己出来说话了。

曹叡故作疑惑道:“高公还有何事所奏?”

高柔从袖中掏出一份奏疏呈递给皇帝,说道:“启奏陛下,臣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安西将军夏侯楙在驻守长安的期间,经常与吴蜀两国、西域的商贾进行来往,和他们交易商品,走私禁品。曾多次向蜀国贩卖铁器,马匹甚至是军马,所获资财不计其数。而关中的官员也曾多次进言说安西将军整日在府中饮酒作乐,不管军务,引起了当地官员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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