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二三,木头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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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刚刚还在为乔什欢呼的观众转瞬间便倒向了狄克。这里是竞技场,制造血腥与死亡的地方,观众会为之叫好的,从来都不是因为对强者的崇拜,而是角斗者厮杀为他们带来的刺激感。

狄克不在意他们的叫好,正如他不在意人们鄙夷他的打扮一样。

退回了休息室,领取了作为第一次战胜奖励的两枚银币,整整两枚银币,相当于他当首席法师1.728分钟的工资。

不过至少竞技场管饭,还挺丰盛的,狄克放开肚皮吃了一顿,还睡了一觉。

直到竞技场的工作人员前来,他才揉了揉眼睛,再度上场。

打着哈欠,狄克便迎来了自己的第二个对手——魔剑士尼尔斯。

在听闻对手是魔剑士之后,狄克抬眼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随即便摇了摇头,身上一件会发光的装备都没有。

随着“当”的一声脆响,就见尼尔斯眼中亮起辉光,手中的长剑一舞,飒——熊熊烈焰附着在剑刃之上。

左手捏出一个不明意义的手印,就见其盔甲上,像是腋下、手肘处频繁出现闪耀的电光,并传出阵阵噼啪声,在剑刃与胸甲之间,是不是有粗大的电弧闪耀。

脚下一踩,尼尔斯便一路火花带闪电的向狄克冲来。

还未冲至,就见他左手向前一挥,数个鸢形的火团向狄克直直冲来。

同时,尼尔斯手中剑刃挥舞,两道火焰构成的翅膀在他背后形成,只待尼尔斯冲至狄克近身,火焰便可从两侧合围,灼烧狄克,但也是这个原因,他并没有装备披风……

“CNM!”

“一库!”

“梆——”

尼尔斯死了……

所谓魔剑士,顾名思义,就是使用魔法的战士,之前便说过,除了利用元素本身的性质,凝聚火焰和电弧以外,任何魔法的构建都需要繁琐的步骤,因此法师并不擅长正面交战。

而魔剑士,便是放弃构建高级魔法,仅仅使用魔力影响身周的元素以辅助战斗。因为魔剑士主要在近身汇聚元素,往往显得更加灵活多变,但那毕竟只是依靠元素的某些特质。

以此创造出的火焰和寻常火苗没有什么分别,无法爆燃,也没有附带的冲击;电弧无法连锁跳跃,麻痹效果也很差,虽说看起来很花哨,但单以战斗力而言,和那些修习斗气的纯粹战士还真不好分高下。

魔剑士这个职业想要发挥其真正的潜力,其苦苦修炼出的魔力不应该用来捏合火元素,而是用来操作威力强大的魔法道具。但还是那个问题,魔法道具的价值过高,很容易亏本。

…………

因为比赛是淘汰赛,第三场的间隔比第二场要短许多。

很快,狄克便再度上场。

他的对手叫做海耶克,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没有穿板甲,而以皮质护具为主,尽可能轻盈的着甲,携带的武器也是一把较细的长剑。

而最令人注目的,是他背后那七把短标枪,和腰上别着的投矛器。

钟声响后,他非但没有第一时间向狄克冲来,反倒托着标枪,不断后退,同时谨慎的看着狄克。

狄克的眉头一皱,现在他还真没有攻击远处目标的手段,“CNM”咒的有效距离只有七八米远,再远就是清风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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