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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坐在车里时,露华计算过,从家到学校的车程是二十分钟,骑车大约需要一小时。清新的风刮过脸颊,灌进肺部,令人头脑瞬间清醒,露华不禁想要舒展一下全身关节。她插上耳机,打开随身听收听早间新闻,将车子蹬得越发轻快。
等红灯的时候,露华随意地打量着周围。六点刚过,东方微亮鱼肚白,薄云似烟,仿佛从天边垂下的帷幕。路上几乎没有上学的学生,赶早班车的成年人步履匆匆,脸上带着上班族的焦虑和死气沉沉。
他们都没有在看自己。
比起清晨,露华更偏爱傍晚,那是自己唯一不会收到很多快门聚焦和窥视性目光的时刻。
继续努力,你一定会实现梦想的。
这是最近一次,路德复述的祝福,来自一个试图采访自己却未遂的杂志社。
大人习惯用自己的视角来评定别人。未来那么遥远,我都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哪有什么梦想?露华自嘲地想。
身边叮铃一声,停了一辆自行车,露华瞥了一眼,骑车的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高个男生,此刻一条长腿支地、目视前方。
他的书包放在后车座,更醒目的是挂着的网兜,里面装了一颗半新的黑白相间的足球,以及打气的针筒。再仔细看,球下面压着一双又大又厚的手套。
他担任学校足球社团的守门员。晨练这么积极,也许还是主力?露华充分发挥想象力,不禁多看了几眼。自己上一次玩足球,似乎还是去纽约前的事呢。
小时候,她和母亲住在东京,隔壁有个同岁的、酷爱踢足球的小男孩,到了几乎球不离身的程度。因为住的偏远,没有其他小伙伴,露华常和他一起玩各种各样的足球游戏。直到上学后他们才知道,邻居小男孩的踢球能力较同龄人高出一大截,本地少年体校的球探甚至来邀请过,最后被他的家长婉言拒绝。
他们所在的小学里没有足球队,但露华记得很清楚,那个邻居小男孩仍是一有空就会开心地踢球,在校内拥有一大帮簇拥和朋友,无论男生女生都喜欢和他一起玩足球。也许因为足球本就是团体运动,人多才好玩?
住在美国的五年,大概不想让她成为娇滴滴的花瓶,路德和菲特伯伯坚持每天陪露华做运动训练,还带她定期观看各种体育比赛。课余参加网球俱乐部、无聊了就互掷垒球,偶尔还陪路德去保龄球馆“猎艳”,遇到世界杯、季后赛、职棒大联盟,家里天天都是球迷狂欢日。触类旁通,露华对体育——尤其是球类运动,有着一些手感和更多的亲切感。
她更加仔细地观察着,男生头上扣着一顶红色运动帽,正中印了一个字母W;校服是传统的中山装,领口用金色镶边,露华认出那是市内另一所比较大的小学校:修哲小学的制服,几天前选学校时,路德曾经带自己去参观过。
个子挺高,他应该是个高年级生吧?
那男生突然扭过头来,锐利的目光跟露华撞个正着。露华从他的双眼中读出了有别于刺探的惊讶,她收回视线,红灯变绿后率先蹬车向右,她知道那所小学在相反的方向。
露华听到手机上传来天气预报邮件的特殊声音。或许,还有来自路德的啰嗦。
他给自己选的学校,是个不错的新环境呢。
然而,路德说得不错,出门不止早了一点点,露华推着车子来到南葛小学校门前时,推拉门紧闭,还挂着一把大铁锁,整个校园里空无一人。值班的仍是哈欠连天的中村老师,他显然记得露华是新来的转学生,问了她的班级,就开门让她进去了。
露华找到教室,在座位上坐好,翻翻课本,觉得无聊,就望着窗外的天光。一缕晨曦映在眼波里,看起来很像路德深金的发色。
露华看看自己的新手机,也是香槟色。留在家里没了信号的那部美国手机也是,未必是喜欢,而是这颜色让她有安全感。
自己的第一部手机,也是路德给她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