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杀人灭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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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杀人灭口

李恪又在升州停留了五天的时间,等到张兴瑞把他列出的药材送来并且制成药丸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率领队伍登上了张兴瑞给他准备的前往苏州的大船。

望着渐渐消失在远方的大船,张兴瑞感觉到自己此刻的心情,极其的轻松:这个令自己紧张了半个月的辽王终于还是走了!这些日子,由于他的存在使得自己有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处理。尤其是那些个不肯乖乖的让出土地,并且准备前往苏州告状的富户们,一早就已经被自己安排的手下给拦截在丹阳县境内,由于李恪的存在而迟迟的不敢送到升州来。如今他终于走了,也是该处理这些隐患的时候了。

升州司马(执掌一州军事)陈宏是张兴瑞二儿子的妻兄,此次正是奉了张兴瑞的命令,带着十几名手下的衙役一路赶往丹阳县,前去提领之前被当地县衙扣下的,前往苏州上诉的升州乡绅胡东平等一行七人。临行前,张兴瑞再三叮嘱他,要先对这些人好言相劝,如果这些人肯于听取劝告,不再前往苏州告状,便每人给他们几十两纹银作为补偿。如果实在是一意孤行的话,就直接把他们拉到个僻静的地点,杀死后埋掉。

陈宏原本是升州城内的一名小吏,靠着抄写一些文案养家糊口。如果不是借助自己妹妹的光,抱住了张兴瑞的大腿,根本就不可能爬到现如今的正六品下的位置,所以一直以来对于张兴瑞都是言听计从,从来都不去考虑交给他的任务是对是错。此番张兴瑞之所以会令他亲自前往处理此事,就是怕手下的衙役们在处理此事之时,一个不小心造成那一估量的后果。

衙役,职责是抓捕犯人以及收租,在古时候是属于“贱业”,他们的子女后代三代以内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而且他们是不在朝廷编制之内,更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几两银纹银,养家糊口都很艰难,于是敲诈勒索便成为一种风气,他们时常设置种种名目收取好处费,甚至与州县官吏同流合污,或制造冤假错案,或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

除非没有别的办法养家糊口,或者说平民百姓是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计的。通常来说,衙役都是由当地的地痞流氓或者大牢里出来的人,才会从事这种职业。对于这些人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只要是有钱挣就可以,从来不去想什么后果。

也正是因为衙役们这种有奶便是娘的思想,也使得张兴瑞害怕万一这些人被那几个乡绅给收买,从而埋下祸根。所以,张兴瑞还暗地里交给陈宏一包毒药,未免万一这些人把事情泄露出去,事成之后再用药酒毒死这些个衙役以绝后患。

从升州出发到达丹阳县有近二百里的路途,而且一路之上多为山路,这一路之上都绝对是杀人灭口的好地点,只要是随便找一个处所一埋,即便是事后有人前来调查,也是毫无头绪。只要是找不到这些人的埋骨之地,这件事最终只能成为一桩悬案。

在丹阳县衙提取犯人之时,陈宏并没有亲自出面,而是令衙役手持升州的文书把犯人提出,他则带领四名亲信躲在县城之外十余里的山中,等候衙役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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