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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从今往后,你不叫狗杂种,你叫王凯乐!”
王诚再次对小男孩叮嘱一遍,生怕他又叫自己狗杂种。
“好的!师傅,我记下了!”王凯乐郑重地点了点头。
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王诚忽然眉头一皱,领着他来到一间客栈。
再出来时,王凯乐已经换上了一身新的衣服,脸也洗干净了,有些黑,但眼里多了灵气,不再像先前那般畏畏缩缩,也敢主动去说话了。
“师傅,我们出来干啥?”王凯乐操着西北的口音道。
王诚摸着他的小脑袋道:“买马!咱们总不能就这么走回去吧?”
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下面要去往哪里。
师傅死了,米溪镇全镇被灭,他就算回去又有何意义呢?
况且,宁侯在抓他,楼外楼的人也在找他,回去岂不是在自投罗网?
这天下之大,大到几乎所有人都有归宿,唯独他这位异乡客。
“师傅,我知道这儿哪里卖马。”王凯乐表功似地说道。
“你?”
王诚笑着摇了摇头,马头镇其他场所他可能不知道,卖马的到处都是。
“师傅,我真知道,不信我带您去!”王凯乐拉着他的手往一处走去。
王诚跟着他一路走去,拐了好几个弯,来到一处空地。
很大,到处都是关着马的马厩,一眼都看不过来。
进出的人很多,几乎每一波人都会牵着一匹甚至一群马。
王诚还看到了之前向他们贩马的小贩,原来他们的马都是从这里来的。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这里才是真正的马匹交易市场。
“师傅,这里有好多好多的马。以前我没有吃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只要磕个头,那些有钱人就会给我钱。”王凯乐道。
王诚习惯性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这小家伙必然吃了很多不为人知的苦。
在他那片世界,这个年岁应该才上初中,哪个不是家里的宝?
走入里面,那一个个马厩前都竖着牌子,诸如千里马店、顺风马店。
几乎每个店铺都有人,王诚路过的时候根本没人去关注他。
“好马术!”
突然,从前方的跑马场传来一阵叫好。
只见,跑马场上一匹跟成人一般高的骏马肆意扬蹄,它皮毛皆是黑色,漆黑如墨,奔行起来好似一道疾风。
在马背上端坐着一名青年,二十三四岁,容貌硬朗,袖子全都捋到上面,露出两条线条感十足的小臂。
没有马镫,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他两只手就这么抓着马鬃,不论黑马如何狂奔都没能将他甩出去。
“好马!”
王诚眼睛一亮,他曾听连云堡的老瞎子讲过相马之术,能看出一点门道。
这匹马毛发柔顺,色泽光亮,四肢修长,步伐轻盈,体态匀称,威武剽悍,力量十足,属上等马。
更让他关注的是,马背上那位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马术是真的厉害,就靠一双腿和一双手牢牢地坐在马背上,几乎与身下的黑马合为一体。
不像他,虽然也能骑马,但绝对做不到像此人这般灵活。
这是他迄今为止见过马术最强之人!
一直绕着跑马场跑了十几圈,黑马速度终于放缓了。
那马背上的青年双腿一把夹住马腹,黑马适时停下。
“好!驯服了!”
“这匹马进来也有几天了,前前后后一连十几人都被他伤了,总算被驯服了!”
……
围在那场周围的众人齐声喝彩。
“老马!赶紧出来!人家把你家的马驯服了,你可得说到做到,分文不取,把这匹马拱手相送!”
这时,有人朝马店里喊道。
须臾,从马店里走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他五十岁上下,一身锦衣华服,头上带着土财主喜欢带的高帽子,人还未至,就已经向众人拱手作揖。
“诸位,我老马什么时候说话不认数?既然说过,谁驯服了这匹马,这匹马便拱手相送,那便分文不取!”
老马走到围栏前,朝马背上的青年抱了抱拳,道:“这位公子,此马归你了!”
“多谢!”青年对老马回一拳礼。
老马摆了摆手,笑道:“千里马自然当配少年英雄!”
“这也算是千里马?”
就在这时,一伙人走了过来,领头的那人跟老马的装扮很像。
同样五十岁上下,同样一身锦衣华服,同样头上带着土财主喜欢带的高帽子,不同的是他比老马要瘦的多,黝黑的脸上长了不少癞子。
如果说老马是暴发户,那么这人更像是土老帽,有钱的土老帽。
“四通马店的李前胜来了!”
“嘿!这下有好戏看了,这两位这些年一直在斗,今天看来又要斗上一场了!”